谁来保障中国幼儿的权利?
作者:蔡雨茂 时间:2007/7/4 19:10:07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383
文章写道:1968年的一天,美国一位3岁女孩指着一个礼品盒上的“open(开)”对妈妈说,她认识第一个字母“o”。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是怎么认识的。女孩说是幼儿园老师教的。这位妈妈在表扬了女儿之后,却一纸诉状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这家幼儿园剥夺了孩子的想象力。因为她女儿在认识字母“o”之前,能把“o”说成是苹果、太阳、足球、鸟蛋等等圆形的东西,但是,自从幼儿园教她认识字母之后,孩子就失去了这种想象的能力。她要求幼儿园对此负责,并进行精神赔偿。
法院开庭时,这位妈妈又当庭进行了如下辩护:“我曾在一个公园里见到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放在较大的水塘里;另一只完好无损,放在很小的水塘里。管理人员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剪去左边翅膀的因无法保持身体平衡而无法飞行;在小水塘里的因没有足够的滑翔路程,也只能呆在水里。现在,我女儿就犹如一只幼儿园的天鹅;他们剪掉了她一只想象的翅膀,过早地把她投进了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
法庭最后宣判幼儿园败诉!从此,美国《公民权法》中多了两项特别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1、玩的权利;2、问为什么的权利。
读完之后,我想,美国有法律保障幼儿的权利,有文明、开放的妈妈执着捍卫幼儿玩的权利,中国有谁来关注幼儿的权利,又有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幼儿的权利呢!
美国母亲特别关注的幼儿想象能力在中国的幼儿园里一直在被粗暴扼杀和践踏,中国的许多幼儿园更像是小学的预科班,幼儿园阿姨和一些家长恨不得把小学里将要学到的所有知识都硬塞给孩子们。幼儿玩的权利被残忍剥夺,使他们没有一个完整快乐的童年,小小年纪就要学习和记诵不属于他们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知识,想象力被戕杀,创新力被抑制,我们的幼儿教育是在犯罪呀!余秋雨先生在《借我一生》中浓墨重彩地回忆他的童年生活,虽然让人读起来有自我骄矜的感觉,但他有句话我是赞同的,那就是他说自己有一个快乐完整的童年,这对他的一生很重要。回过头想一想,我们小时候连幼儿园都没有进过,我们的幼儿园就是大自然,我们玩沙、戏水、和泥、斗草、捉虫、哄鸟、打狗……我们无忧无虑,率真活泼,上学了,我们不是照样学的很好,长得很健康吗?我一直爱好写作,如果要问哪一段生活对我的写作最有帮助的话,我会首先选择童年时在农村的生活,虽然物质生活很窘迫,但精神生活非常自由,那一段生活对我的想像力、观察力、判断力的养成和提高作用显著,对我崇尚自然、任性自由的性格形成起到了至为关键的作用。
但现在的幼儿园却是成天关上门在教室学习,他们的大自然只从是窗户里看到的那一片天空,即使这样也不是他们悲惨生活的全部,因为回家甚至还有作业,他们凭什么去养成上述的能力和性格呢!
最为滑稽的是,幼儿园的孩子如果择校或是户口不在居住地,就要参加考试,试题千奇百怪,我这里取我的孩子和同事的孩子考小学的两个题目供大家参考思考中国的幼儿教育。
一、一个三角形切下一个角,请问还剩下多少角?
二、每层楼之间有二十级台阶,请问从一楼到三楼共有多少级台阶?
“标准答案”是4个角,40级台阶,您答对了吗?
天哪!救救孩子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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