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何时能成职业评价的参照

作者:不详  时间:2008/12/29 9:56:54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332
  义务教育从业者的待遇问题,再度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新华网2008年12月21日) 
  “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这样形象的比较,自然让千千万万为工资所困的教师们欢欣鼓舞。我理解,欢欣应该是来自于民众对于公务员工资一如既往的良好印象,不仅能够按时、足额发放,而且能够不断上涨,总有一个无限美好的希望在前头。鉴于参照物的较高社会评价,连带着,义务教育教师的社会评价也有所回升,事情正在好起来。 
  然而,仅仅是依靠“类比”获取的美誉,似乎依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教师的整体困顿。什么时候,我们的义务教育教师能够真正拥有良好的社会印象?或者干脆讲,“乡村教师”何时能成为其他职业社会评价的参照呢?我也知道这样讲,在眼下的中国有些超前。这些年来,民众每每读到关于公务员涨薪的新闻,社会表情也因为此类新闻的刺激而不断变化着。民众也每每听到社会上有识之士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呼吁,然而,呼吁归呼吁,多年来的收入情形依然没有什么大的改观。与自身比,收入确实有很大提高;与社会其他职业比,则不免叹息。特别是广大乡村教师,其实际遭遇更是义务教育教师中最为艰难的一群。 
  就在前不久的12月15日,国家教育督导团抽样调查显示,虽然教师基本工资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近50%的农村教师和乡镇教师反映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贴补贴。在中国广袤的乡村,那些从教者的较低收入并不能使其获得积极的社会评价。由此延伸,中国的乡村也就很难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教书育人。“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只能是一个理想的愿景。“孔雀东南飞”势成必然,即便没飞的,也想辙进入了政府部门成为地方上的“公务员”。 
  “教师工资”有没有可能成为职业社会评价的参照?有资料显示,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教师平均工资,都高于类似的或同等资格的其他职业的平均工资,如日本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比同期毕业的其他行业职员平均工资高16%左右;英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比一般职员的平均工资高35%;美国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一般高于普通企业职员工资额的25%-35%,也高于政府工作人员平均年薪。日本、古巴则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应高于国家公务员。而亚洲的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西亚一些石油出口国的教师工资水平均高于一般公务员工资的水平。 
  可见,只要从现在开始认真去做,情况是有可能发生改变的。教育部长周济曾明确表示,“我们要千方百计的提高我们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得教师这个职位能够成为受人尊重、受人羡慕的职业。”果如此,则是乡村教师之福,也是亿万中国农民之福,更是中国之福。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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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面郎君 于12-29 21:13发表评论: 第1楼
  • 教育之尴尬由来已久,法律是由高层订的,忽悠!忽悠!再忽悠!!!!!!!!!教师吃饭用尺分!太抠!原来是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