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看“高考喜报”

作者:不详  时间:2011/7/5 20:56:52  来源:青峰弦月转发  人气:472
  一年一度的高考随着各地分数线的划定自然是几家欢乐几家愁,考得好的学校大摆庆功宴,扬眉吐气;考得不好的学校夹着尾巴做人,灰头土脸,但又不能说自己的学校考得不好,只好打肿脸充胖子。于是不管考得好与坏一律进行宣传。很多学校为了宣传自己学校的高考成绩,也为了招生,不惜花血本,自然校门口的横幅满天飞,鞭炮满地放,就连报刊上也充斥着连篇累牍的“喜报”。
  2011年6月28日的《株洲晚报》的第一版的大约半个版面都是一所学校的“高考喜报”,按理说这个“喜报”要费很多的银子,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那么内容一定是重大的了,所传递的信息也一定是重要的了,本着重要的原则现摘录其中的三条:
  “教育局综合指标完成率148%,居株洲第一。”
  “应届重点班(平均3A2B入学成绩)一本上线率40.1%,二本上线率93.2%。”
  “应届理科最高分名列株洲地区第三。”
  看了这几条“喜报”之后,我们不禁要思考一下。
  首先,“教育局综合指标完成率148%”这一条中的教育局综合指标到底是什么,这个指标仅仅是高考上线的人数吗?但若是高考上线人数,那怎么又能称为“综合”呢,这明明是一项单一数据统计。我比较愚笨,无法自己找到答案。姑且认为综合指标就是高考上线人数,那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在确定目标时似乎有些太不“摩登”了?所定的目标达成率怎么会出现148%这样惊人的数字,我不得不佩服这所学校取得的辉煌成绩。说句不着边际的话,这个“教育局综合指标完成率148%”简直比我国统计部门每月公布的CPI数据还可信。
  其次,该校在株洲的主流媒体中竟然提到了“重点班”这几个惹人浮想联翩的字眼。湖南省教育厅曾于2009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这份规定中有 “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这样的要求。简而言之,就是学校不能办重点班。可该校却在主流媒体上大肆宣传“重点班”的成绩,说明该校不仅办了重点班,而且还取得93.2%的本科上线率的斐然成绩。有时我想,难道这所学校可以另起炉灶,可以不按照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去做吗?
  再次,教育部发言人续梅日前表示,教育部一直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不要对高考考生成绩进行排名,不要公布高考“状元”,也真诚地希望大家不要炒作高考“状元”。既然教育部有要求,那么各校就应该执行,该校却说“应届理科最高分名列株洲地区第三”,姑且不论这个“第三”从何而来,何况“第三”有什么好炫耀的。
  这样的“喜报”会混淆信息不对称的读者的视听。说了这么多现象,也谈谈该怎么做的问题。
  学校要加强自律。众所周知,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学校的管理者要如陶行知先生说的要“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而不能为了眼前利益,做一些有损教育本质的东西。因此为了教育的纯真,还是实事求是的好,少往自己的脸上涂金粉,毕竟金粉会有掉的一天。毕竟白骨精也有现原形的那一刻。
  信息要严格审查。虚假宣传的滋生及蔓延,除了与学校逐利有关外,还主要在于审查不严格。因此对各校的宣传材料发布前要实施审查,要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审查。教育主管部门不能任由各校做瞒天过海的宣传,而应统一发布各校的信息,当然前提是有发布的必要。只有这样,才不会让老百姓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也会让我们的教育环境也来越好。
  违规要依法处理。信息审查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虚假宣传的发生。一旦发现媒体刊播虚假宣传,在对媒体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要由宣传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宣传发布资格。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对学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正视听。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教育宣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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