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摘要:惩戒教育古今中外早已有之,如今对惩戒教育的谈化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差。合理地使用惩戒教育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惩戒 淡化 教育
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开展之际,以表扬赞赏为特征的赏识教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深受社会欢迎,与此同时惩戒教育日趋淡化且人人似乎深恶痛绝,实有“过街老鼠”之实,然而在教学实践中,我深深感到缺乏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缺乏惩戒教育,赏识教育也失去应有的激励功能。鉴于此,有必要对惩戒教育重新认识。
翻越历史,可以发现惩戒教育古今中外早已有之。在我国古代的教育思想中,“当头棒喝”对人的惊醒教育作用曾经得到过特别的强调。在西方,夸美纽斯一方面,不希望学校充满呼号与鞭挞的声音;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重犯。一向以尊重儿童著称的杜威仍然认为,儿童是一个人,他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或者引起摩擦;儿童必须接受有关领导能力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马卡连柯也说:“合理的惩戒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戒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在实践中,马卡连柯也成功地实现了惩戒与尊重的统一。
关注现实,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方法是具有正面意义的,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获得成功与赞赏,遭受失败与惩戒,生活世界投射到学校教育中就表现为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并存,必要的惩戒教育可以使学生体验到许多赏识教育无法体验的东西,给予学生的不仅仅是痛苦,更重要的是痛定思痛过程中的启发与锻炼,是提高人的心理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之所以现在教师谈“惩戒”色变是由于人们认识的偏差造成。首先人们习惯于将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同,由于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是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比如都包含惩罚的因素并以某种惩罚形式表现出来,其实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有着本质的区别,惩戒是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小惩大戒”为最终目的的,其次人们习惯于把惩戒与表扬对立,惩戒与表扬形式是对立的,实质是统一的,互动的,并不存在好坏之分,都是为了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当我们表扬一部分学生某一方面做得好,其实是暗示其余学生做得不够好,惩戒与表扬是同时施行的。第三人们习惯于片面地夸大惩戒的负面作用,尤其是学生遭受惩戒后而厌学、弃学的报道时而以大写特写方式见诸于媒体,惩戒教育简直是十恶不赦,其实仔细想想学生遭受挫折后的不当行为只是因为惩戒教育形成的吗?
由于人们认识的偏差导致学校极力倡导教师要珍爱学生,善待学生,一味地强调对学生要多表扬,多鼓励,于是很多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如履薄冰,明哲保身,采取惩戒教育不作为的态度,于是赏识教育成为“时尚”,于是表扬也失去了以往的激励作用而沦为廉价的表扬,甚至适得其反,引起学生的反感,这不是教师的悲哀,教育的危机吗?由此我想到不惩戒学生就是尊重学生吗?看看现实生活中有多少违纪违规的学生因惩戒不力而走上迷途以致违法犯罪?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正确地有目的地应用惩戒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让我们重新审视惩戒教育的意义,并付诸实践正确合理地使用惩戒教育,正如马卡连柯说:“优秀的教师利用惩戒教育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但是笨拙的,不合理的,机械地运用惩戒会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受到损失。”
优秀的教师懂得:惩戒的目的是教育,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必须让学生认识到错误所在,认识到惩戒教育寄寓着教师的爱心、尊重、希望。任何一切惩戒都必须避免有损学生的自尊,使之精神或身体遭受伤害。
优秀的教师懂得惩戒应得到集体的认可,惩戒一旦得到集体誉论的支持,集体及及其成员都能受到教育。他们在班中有一套得到集体认可的“班规”,班规由全体学生讨论制定,集体通过。班规明确具体规定学生可能出现的违规类型及其相应的惩处措施,并为异常出现的违规违纪类型留有一定的余地。
优秀的教师懂得惩戒应当合情合理,且灵活运用。对任何一个学生实施惩戒都要弄清事实真相,避免主观武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学生而实施不同的惩戒,比如对于感受性较强,自信心不足的学生应少用惩戒或减少惩戒的强度,反之则应当加大惩戒力度。
只要运用得当,惩戒如同赏识,能成为很好的教育方法,我们应合理慎重地使用它,让每个一个学生接受完整的教育。
参考文献:
夸美纽斯 《大教学论》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王 辉 《中小学教师惩戒权》
马卡连柯 《苏维埃学校里的教育问题》 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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