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该不该恢复留级制度?以什么标准来确定?
作者:不详 时间:2017/3/30 19:59:56 来源:网络转载 人气:574
在笔者看来,抛开我国当前的学校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体系,空谈恢复留级制度,恐怕只会是各说各话。在单一评价体系的办学环境中,留级不留级都有问题。只有改革学校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才能让学校办学走向多元、个性,关注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选择。因此,恢复实行留级制度的关键,其实在于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和学生评价体系改革。
在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之前,我国是有留级制度的,但是,留级制度饱受质疑,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这挤占义务教育资源,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如果留级,义务教育不就变为10年,甚至11年、12年?10多前,我国各地都存在小学入学难的问题(义务教育并未全面普及),因而,反对留级的声音颇为强烈。二是留级生普遍被视为“差生”,就是成绩跟不上的学生才留级,这会给留级生贴上歧视性标签,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这是反对留级的另一条重要理由。这一条理由和取消针对行为不良学生的开除、退学,送去专门工读学校一样,是为了落实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但是,取消留级制度,却也会面临实实在在的问题。对学生个体来说,一刀切的要求,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不留级似乎消除了歧视,但是却让部分确实跟不上的学生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这在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都存在。相对来说,城市地区学生为进好的初中、高中,普遍面临很大的学业压力。而薄弱地区、农村学校的义务教育,却存在另外一种情况。由于不实行留级制度。因此,各地义务教育,都鲜有对学校和学生的合格性评价(或者有,也不对外公开),学生成绩不论如何,都继续升入高一级,只要读完9年,就算完成9年义务教育。这让有的农村学校,并不关注义务教育质量。而与之对应的是,由于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相对低,一些成绩落后的学生,看不到读书的希望,而选择早早辍学,在有的农村地区,出现新的读书无用论,初中辍学率回潮。
无论从个体,还是从农村义务教育教育实际看,恢复留级制度,都有一定的现实必要性。然而,恢复留级制度,当初质疑实行留级制的因素依旧存在:义务教育经费如何保障?留级生享有的教育,已不是9年义务教育,这部分经费谁来保障?在农村大班额严重的学校,有条件实施留级生制度吗?实行留级生制度,是否会让本已存在的“差生歧视”更严重?用什么标准来确定留级?谁来决定是否留级?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不是简单地回答不能恢复,而应该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义务教育经费问题,是可以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加以解决的,即用学籍信息系统,跟踪学生的学籍,根据学生的学籍拨付经费。我国实行9年义务教育制度,追求的不仅是9年时间的义务教育,还必须是合格的义务教育,可以基于合格的义务教育,来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换句话说,义务教育,应该是以9年为基础学制的弹性学制。智力发育较快的学生可以缩短年限,而智力发育较慢的学生则可延长年限。
对于什么条件的学生要留级,谁来决定留级,则需要明确学校、家庭(监护人)的职责。学校不能强迫学生留级,但应该建立对学生的合格评估体系,把学生的学习、成长情况告诉家长(监护人),由家长(监护人)自主选择是否留级。之前学生留级变为对“差生”的歧视,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单一,就用考试分数评价。如果能建立更多元、综合的合格评价体系,并由家长(监护人)、学生,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那么,此前的问题就可解决。
这是“因材施教”所必需的学校管理和学生评价体系。和解决取消开除、退学、工读学校之后的对具有不良习惯的学生的教育是一个道理——取消之后,必须有针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引导,才能既保障他们的权利,又不会带来学校管理、教育的问题。可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并没有做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导致目前我国中小学问题学生增多、校园欺凌事件高发。这些都启示,我国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对学生学生的评价,都应该加快改革,才能既保障教育公平,又满足受教育者不同的多元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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