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有规则
作者:小坐轩| 时间:2005/9/11 7:48:44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953
1、 避讳的对象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国讳、圣讳、家讳、宪讳。
2、勿需避讳的几种情况:
①讳名不讳姓,多数情况下不讳字。
②不讳同音字,但唐朝的李贺却是一个例外,其父名李晋,有人认为他不应举进士。
③名有二字不兼讳,只需避其中一个字。
④君前无私讳,直接对皇帝说话或上奏章时,不讳自己父祖之名。
⑤不讳诗书,指儒家经典。
⑥已祧不讳。天子七代祖以上要迁入另外的庙堂,叫做祧,因年代久远,可以不讳。
⑦祭天地神祗时不讳。
3、避讳的办法
①改用同义字或同音字,唐太宗李世民,民改为人。
②加减字的笔划。孔子名丘,改为或邱。
③换成同义词或近义词。吕后名雉,雉改称野鸡。
④以“某”或□回避。读至应讳之字时改念作“某”,如孔某,孟某。写字时则空格或写作□。
⑤以近音代读。如林黛玉之母贾敏,凡遇敏字黛玉皆读作密。此外,还可以将平声读作上声,去声读作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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