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视角与艺术外部研究的独特掘进

作者:刘晗  时间:2006/6/12 7:10:37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440
    ——评黄鸣奋教授新著《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  
  晚清学者王国维先生在《宋元戏曲史•自序》中曾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 事实上,将王国维先生的结论扩展到其他艺术门类也应有效,比如音乐、绘画、雕塑、建筑等等,推而广之,我们可以说一代有一代之艺术。一代艺术区别于前一代艺术,从呈现形态上虽然容易见出,但对其何以如此,以及发生如此变革的深层原因在哪里等问题的探究却并非易事。这些问题普通人固然可以不去理会,但对于从事严肃的艺术学研究,以追求真理为使命的学人来说却不可回避。对这些问题的探究与求解于是构成了艺术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艺术的发展研究。艺术的发展研究,就其研究范式来说,一般有两种:其一是自律论的内部研究范式,即从艺术本身的矛盾张力去寻求艺术发展的内在根据,比如黑格尔按照艺术物质形式与精神内容的矛盾张力,将艺术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依次分为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浪漫型艺术;其二是他律论的外部研究范式,即从艺术的外部去寻求艺术发生变革的原因与动力,比如从政治思潮、经济发展、文化观念、哲学运动等方面来考察。黄鸣奋教授的新著《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选择了外部研究的范式,独辟蹊径以网络媒体为视角阐述了艺术在网络时代的变革与发展。
  《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一书首先综合考察了广义网络媒体中的电力网络、电信网络、广电网络对艺术本体发展的作用与影响,比如电力网络的形成,使基于此的电光技术为视觉艺术增添了亮色,电声技术让听觉艺术更引人入胜,电动技术促成了表演艺术的产品与表演行为的分离;电信网络的形成,使基于此的电报编码让艺术实现数字化,电话交流促成了艺术的赛博化,慢速电视推动了艺术的虚拟化;广电网络的形成,推动了广播艺术、电视艺术、卫星艺术的产生与普及等等。伴随着20世纪军事竞争而成长起来的因特网,即《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一书中专指的狭义网络媒体,是作者考察的重点。因特网的出现,将网络媒体对于艺术的作用与影响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因特网不仅为艺术栖身提供了新家园,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新手段,为艺术描写奉献了新对象,更为重要的是因特网推动了艺术本体的网变,从而使一种新的艺术形态——网络艺术成为可能。诸如超文本的发明导致了超文本文学的产生;网络身份的化身化使网络在线交往具有了戏剧性,使网络戏剧变为现实。当前的虚拟现实技术慢慢进入网络,艺术的现实形态和感受方式也由此前的视听型开始转向视、听、触、味、嗅型,视听感官开始向其他感官分权。艺术在网络时代的未来走向如何、形态发生怎样的变革无疑也是作者关注的焦点,作者认为未来社会网络化程度进一步加强,随着生物联网、虚拟现实、统一网络的实现,艺术将走向生态化、全息化、普适化。
  网络媒体推动了艺术形态的变革。以网络媒体的发展作为参照可以勾勒出当今艺术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一书已经通过详尽的史料和实例向我们作了有力的说明。但作者的意图显然不是仅仅停留于此,否则《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就无异于一般性的科普读本。作为一个理论工作者,其研究的第一要义就是要面对现实问题,同时更要为现实问题的存在提供一种学理性的说明与解释,因此作者在历时地考察网络媒体与艺术发生的关联之后,把问题转换为对媒体技术背后所隐含的人文理念、艺术观念的阐释,重点着眼于当下网络艺术现实与传统艺术理论的矛盾张力上来。比如传统的基于印刷媒体而建构起来的“凝神观照”的静态美学观,在阐释今天因特网时代基于读者交互的艺术作品就显得捉襟见肘;传统的不同的读者共同面对的不容置疑的艺术作品,在网络超文本语境中就成了一个有待证实的问题;以前的基于主客二分的二元哲学建立起来的比如“作者/读者”,“演员/观众”,“本源/摹本”等一系列的艺术范畴在网络艺术领域就遭到了全面的质疑。
  面对传统的艺术理论在网络艺术现实面前所显示出的苍白和失语的理论困境,将“间性理论”经过创造性的转换来解释当下的网络艺术实践,无疑是作者的一次有益的理论尝试。“间性理论”虽然从生物学而来,但在当前却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的专门术语和理论范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间性理论”主要是指那种非对立的、平等的、对话的、民主的、多元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价值立场和人文姿态。它是对那种训话的、专制的唯我论、独断论和一元中心论的超越。从从事艺术活动的主体来考察,无论是艺术创造主体、艺术接受主体还是艺术传播主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而不是基于二元对立思维下的那种不平等的“一元压倒另一元”的关系,如果否认这一点,“Co-writer”式的合作者就缺乏有力的解释;从艺术创造的结果来说,在网络媒体语境下,艺术文本绝对不是那种独立的封闭的意义承载体,文本意义的传达与解读一方面要通过文本内部符号间的相互作用和内在张力来确立,另一方面文本的意义的确立还要通过文本之外的“他者文本”来支撑和框定。而在网络环境中,“他者文本”是变动不居的,因此文本的意义呈现,也就常常会因为“他者文本”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与滑动。以网络媒体作为栖身之地的网络艺术在表意和传意方面与他者文本的深刻关联性,正好印证了后解构主义反对结构主义而提出来的文本间性。与此同时,作者深刻地预见到,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将种种文本联合在一起,将文本间性发挥得淋漓尽致,到头来将根本消灭了文本间性,因为众多的文本浑然一体,无所谓“复制”,也无所谓“互文性 ”。网络媒体将艺术的文本间性推到了极点,同时也终结了文本间性。在“间性理论”视野下,提出 “网络间性”这一崭新范畴,无疑也是作者研究思路水到渠成的延伸。各种同质的抑或异质的网络构成“网络间性”,由于不同的网络隐含着不同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网络间的交互作用将会深刻地影响着艺术的现实形态,艺术意义的生成与传达,同时也影响着人们对艺术的期待和对艺术的评价等诸多方面。作者在《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一书中认为网络艺术实践与“间性理论” 之间是相互发现、相互丰富、相互印证的,“间性理论”的引进,有利于解释网络媒体语境下的艺术实践,拓展了传统艺术理论的问题域。
  网络媒体与艺术之间的关联研究,长期以来都遭受忽略,究其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长期以来在艺术学研究领域里内容美学占统治地位,艺术的形式变革似乎无足轻重;其二,是网络媒体自身,在媒体网络化与网络媒体化并与艺术发生关联的起始阶段,网络媒体对于艺术的影响是微弱的,所以网络媒体与艺术的关联研究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但这种情况在目前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之于艺术的作用与力量变得越来越强大,让我们不得不“刮目相看”。正是基于此,黄鸣奋教授认为在当下构建网络艺术理论和网络艺术学变得必要与急迫,以此为问题意识和学术理念,作者借鉴和改造了当前的传播学理论、媒体理论、哲学理论、营销理论对网络艺术学与网络艺术理论的建构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把网络艺术的研究从经验描述层面向纵深的学理层面进行了大力的推进。《网络媒体与艺术发展》正是作者努力构建网络艺术理论和网络艺术学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它的出版在学术史上至少具有如下双重意义:其一,对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贯道载道的内容美学进行了有力的反拨,重提形式之于艺术的本体性意义,让形式美学重新出场;其二,把属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网络媒体与属于人文学科研究对象的艺术关联起来,把网络媒体之于艺术被遮蔽的意义挖掘出来,为艺术学研究提出了新问题、开启了新视角、奉献了新思路,丰富了艺术学理论本身,为艺术学研究的纵深拓展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必要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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