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变革的积极回应与学术空间的崭新拓展

作者:刘晗  时间:2006/6/12 7:12:39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534

  ——读黄鸣奋教授《比特挑战缪斯—网络与艺术》
  谁都不曾想到,作为军事竞争的附加产品,互联网会给人类的生存状态带来如此巨大的冲击和前所未有的振荡。现今,互联网几乎滲透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在内的人类文明的绝大部分领域,就连以追求人类诗意栖居为旨归的艺术也概莫能外。网络社会正在崛起,网络时代也正在朝我们阔步走来。技术意义上的互联网的兴起,尤其是超文本标识语言的发明与浏览器软件的广泛使用,它给作为人类文明一分子的艺术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它促进了艺术的变革与发展,同时也给传统的艺术理论带来了史无前例的茫然与困顿:人作为艺术主体的自明性在网络时代受到了质疑;“凝神观照”的静态美学观在网络时代遭到了解构;新的艺术形态不断出现,传统意义上的艺术类型学对新型网络艺术的划分显得力不从心……传统的艺术理论在网络艺术面前严重“失语”了。它既无法给网络时代的艺术以切中肯綮的阐释,也无法给网络时代的艺术存在以恰到好处的学理说明。网络艺术与传统艺术理论的这种紧张关系使得从事艺术理论的研究者统统陷入了失语后的焦虑之中。“穷则思变”,面对理论的“失语”,相当一部分学者,他们试着跳出我们传统艺术学的既定框架,重新建构新的艺术范畴与理论体系,并尝试为网络时代艺术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黄鸣奋先生无疑是这些学者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最近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比特挑战谬斯—网络与艺术》无疑是作者在经历了理论失语“阵痛”之后,对网络时代艺术变革在理论上作出的积极回应。
  《比特挑战缪斯—网络与艺术》的理论框架是作者从其业已出版的《传播心理学》、《电脑艺术学》、《电子艺术学》、《说服君王》等理论著述中提出的传播学理论引申出来的。重点分析了网络时代的艺术主体、艺术对象以及作为二者矛盾统一的艺术伴侣;艺术手段、艺术内容以及作为二者矛盾统一的艺术本体;艺术方式、艺术环境以及二者矛盾统一的艺术体制的变革,深入探讨了网络时代的艺术生产、艺术消费、艺术运营的差异性。作者研究的对象是艺术学,但研究的框架却是传播学的,至于研究视角,作者是从诸如社会学、心理学、文化学、经济学、伦理学等诸多学科来切入的。就研究方法而言,作者显然避免了就艺术学研究艺术学的学科局限性,使艺术学研究的许多盲区得以敞开。无疑这切合了当前文艺研究正在大力倡导的“文化诗学”式的整合研究路向。书中探讨的问题众多,视角都不同寻常。对“后人”的概念的阐述就令人耳目一新。“后人”既不同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即人;也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能够视为主体的“充分智能化”的电脑。“后人”与网络融为一体并能及时通过网络进行自我更新。网络化的“后人”创造出的艺术,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还是“充分智能化”的电脑“自我表达”的产物?显然,回答这一问题目前尚有困难。网络时代人的充分主体性在这里受到了挑战。虽然问题还没充分走到人文视野的前台,但问题的提出却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网络时代艺术创作者与受众(读者)的紧张关系与以往相比逐渐走向了缓和。印刷时代的艺术观认为,艺术由作者生产,作者为生产艺术经历了痛苦、承受着煎熬,因此作者对生成的艺术负责,同时对艺术作品拥有决定权和终极意义的阐释权。与此相适应,艺术批评也主要致力于追问艺术作品何以产生的原因,将重点放在阐释艺术作品同作者的关系上。总而言之,传统艺术鉴赏“力求确立作者所意谓者”,而“毫不顾及读者所理解者”。但网络时代的艺术是一种互动的艺术,读者(鉴赏者)参与艺术的生产。读者通过艺术鉴赏也开始向作者转化。读者与作者都非原来意义上的读者与作者。通过不断的鉴赏,原先差异甚大的作者身份与读者身份逐渐走向合流,由此出现了一种不同于读者与作者的第三种身份:合作者(Co-writer)。至此,作者对读者的优越性得以消除。网络艺术精神在一定意义上契合了后现代主义者的精神气质与文化理想。漫游式的广度文化对精耕细作的深度文化进行消解。个人感性欲求浮出地表并为自己的合法性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这些《比特挑战缪斯》中都作了相当精辟的论述。此外,书中还“春江水暖鸭先知”般地向我们昭示了,一大批技术术语将被引进艺术阐释领域并将成为新的艺术概念与范畴,诸如超文本、链接、交互性、非线性等等,就象当年“蒙太奇”从建筑学术语被引进到电影批评,“复调”从一个作曲学的专门术语走进文学批评一样。
  网络艺术对于传统艺术是解构的,但以之为对象的研究却是建构的,就象艺术是非功利的,而研究艺术的学问却恰恰是功利的一样。这一课题的研究再一次体现了作者的学术立场——学术应关注现实,解释现实,秉承了作者在学术研究上一以贯之的披荆斩棘的求索精神与不囿成规的创新勇气。以个人电脑为基本建构单位的网络,正如吴伯凡在《孤独的狂欢》中所说“个人电脑造就的是一种崇尚少年精神、鼓励越轨、强调创造性的个性文化,它使中年期和老年期的文化返老还童,社会成员将象汤姆.索亚那样在不断的历险和寻宝中体会到一种‘孤独的狂欢’”。选择象网络文化与网络艺术这样在传统学术领域不曾名正言顺的新事物作为学术研究对象,无疑也需要这种少年精神与越轨勇气。虽然之于所谓“正统学问”,这或许有离经叛道之嫌。但正是这种“离经叛道”,它却为传统的艺术学研究拓展了新的学术空间和生发了新的学科增长点。这也正是黄鸣奋教授多年来孜孜不倦地致力于电子艺术学、电脑艺术学学科建构的初衷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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