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如何做得更好?

作者:陈新华 徐永生  时间:2006/12/4 20:49:37  来源:中国青年报转载  人气:460
  新闻背景:教育部于2006年2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没有支教经历的城镇中小学教师不能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和高校新聘用的青年教师到农村基层支教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同时,选派的支教教师中骨干教师应该占相当的比例,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由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各地纷纷响应:转发文件、建章立制、落实人员等。经过半年多的运行,应该说取得了成效。据笔者了解,由于基层学校领导认识程度和执行力的差异,工作落实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有些支教行为是无奈的选择,因此缺乏动力。在有的地区,一些支教教师是迫于压力去支教的,因为相关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如不参加支教,教师的晋职、晋级、评优资格将被取消。应该说,这样的措施对于推动支教工作有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大多数支教教师的积极性。
  选派支教教师缺乏标准,导致素质参差不齐。有些城镇学校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根据教师个人需要,如推算到哪一年该轮到哪些教师晋级了,便“合理”地安排这些教师去支教;还有的学校是通过抽签、抓阄的方式选派支教教师,更有甚者,派出的是被学校末位淘汰的教师。
  支教教师“两头忙”现象突出。支教教师大多承担着学校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工作。一旦被选派支教,学校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接手其工作,所以许多事情仍安排支教教师完成。于是支教教师不得不奔波在两校之间。在生活方面,支教教师大多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的顶梁柱。支教时许多杂事仍要完成,他们一心挂两头,成为“走教”教师或“两栖”教师。
  笔者认为,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与部分教育管理部门和城镇学校的领导对支教认识不到位有关。另外,支教学校重视不够,支教活动形式单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政策的落实。
  如何解决在推行政策时出现的这些问题?笔者建议:
  建立健全科学的经费保障体系
  各地大多对支教教师采取精神奖励政策,应有一定的专项经费,将支教经费纳入预算,或通过其他渠道,如企业赞助等方式,为支教单位和教师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制度,对支教经费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支教经费用于支教、落到实处。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一
  方面要建立对支教学校的评价激励机制,将支教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对支教学校的考核内容,保障学校支持该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建立对支教教师的科学评价体系,既要有学校的评价,又要有校外尤其是学生家长的评价,既要有领导的评价,又要有教师及学生的评价。评价要客观、全面,重点是工作绩效,如教研风气、教学效果、教师观念等。对优秀支教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表现不好的应取消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建立灵活的支教活动体系
  组织骨干教师兼职支教。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兼职授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学校。
  优秀教师巡回讲学。定期组织“优秀教师讲学团”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让优秀教师通过上示范课、作专题报告等形式送教下乡,指导学科教学和研究,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实行导师制度。由支教学校有经验的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在对口学校带几名教师,每月定期坚持听课指导,进行交流活动,促进对口学校本地教师的迅速成长。
  实行跟教学习制度。参照行政机关选人用人模式,对口学校选派教师到支教学校跟班学习或跟教学习,学习支教学校在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开阔对口学校教师的视野,丰富其经历,辅助其成长。
  开展跨校联合校本研究。支教学校与对口学校成立联合校本教研小组,组织跨校性校本研究。在跨校联合体研究中,组织教师上研究课,作专题发言或点评,联合校本教研负责人对上课、说课和点评进行评价。同时,对口学校要借助支教教师之力充分开展校本研究,主动造血。
  举办双休日专题讲座或培训。充分利用双休日,支教学校根据对口学校的需要,举办双休日专题讲座或培训,大面积提高对口学校教师的素质。
  开设拓展型课程。城镇支教教师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在对口学校开设拓展型课程,指导、培养农村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农村学生特长,提高农村学生的基本素质。(陈新华 徐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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