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现汉》论是非
作者:人民教育出版社审读室 谭桂声 时间:2007/1/13 12:58:44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491
我们说莫以《现汉》论是非,主要有下述三个意思。
其一,莫以《现汉》首选词为必选词。
《现汉》收入的各组异形词(含异形语。不包括《现汉》根据《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另行处理的异形词。下同),均有首选词形与次选词形之分,即《现汉》“凡例”中所说的推荐词形与非推荐词形之分。那么,如何选用《现汉》收入的异形词呢?
首先,一般应采用《现汉》的推荐词形。推荐词形都是依据语言文字规范的原则,从多方面加以考量而确定的,大都有较高的可信度。而且“推荐”也是一种规范方式,“推荐词形”是一种推荐性即引导性的词形规范。因此,以“规范”视之,应尽量选用“推荐词形”。
其次,“推荐词形”冠以“推荐”,“首选词形”标以“首选”,都表明“推荐词形”“首选词形”并非必选词形。因此,绝非不能使用非推荐词形,更不能将使用非推荐词视为错误。现代汉语中的异形词不可能靠硬性规定做到绝对统一。除了纳入《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异形词外,选用词形只能靠词典规范来提倡、引导,而不可强制执行。即使不用推荐词形而选用非推荐词形,也未尝不可;尤其是对少数颇有争议的异形词,更是如此。
对选文或引文中的非推荐词形应怎么办?照用就是,不必改动,也不应改动。非推荐词形既未禁止,就可使用,何况还应当尊重作者、尊重原文呢。过去依从旧版《现汉》将选文或引文中的非推荐词形一概改为推荐词形,徒生不少混乱,损伤了许多作品乃至重要文献的原貌;现在如果再依从新版《现汉》而大量变动,又会徒生混乱。而在不违反规范原则的情况下能始终坚持忠实原文,这样的混乱是可避免的。除了选文或引文中涉及的推荐词形与非推荐词形应保留原貌外,其他情况下,可优先采用推荐词形,也可选用非推荐词形,但词形须一致。
以《现汉》首选词为必选词,是对“推荐词形”与“非推荐词形”原意的误解,是对异形词规范的过度反应。
其二,莫以《现汉》标准替代国家标准。
《现汉》对少数词语的处理,与相关的现行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不合。在这种情况下,前者一般应依从后者。国家语言文字标准是国家的技术性法规,这种法规性质使其具有强制性。国家语言文字标准高于词典标准,词典标准应执行并体现国家的语言文字标准,而不是相反。词典标准与国家语言文字标准是高度一致的。然而,词汇规范十分复杂,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过程就是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与大众使用习惯及词典标准磨合的过程,其间难免产生一些矛盾,词典标准中出现不同于国家语言文字标准的“另类”表达,也属正常。例如,《现汉》以“轻飏(颺)—轻扬”“蹚地—趟地”“蹚浑水—趟浑水”“蹚水—趟水” 这 4 组异形词的前一种词形为推荐词形,就与现行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不合,因为其中的“飏(颺)”“蹚”均为《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属这类情况的词语,只是学界颇有争议、公众倾向明显、影响较大的极少数异形词。对此,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即优先采用相关的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中确定的规范词形,因为在原则上,只要这些已确定的规范词形未废除或未修改,就仍须执行,这是对规则的十分必要的尊重;只是从语言文字规范化应当有一定包容度的角度考虑,才得以使用《现汉》中保留的与现行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不合的个别异词形。
其三,莫以《现汉》标准替代其他词典标准。
现代汉语词汇规范化不能只靠相关的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因为对词汇进行规范是语言词典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功能,更大量的词汇规范工作(如确定应收录的词语,确定每一词语的形、音、义及释义等等)须靠词典来完成,而这绝不是一部《现汉》就可以包打天下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新华词典》《辞海》《汉语大词典》《中国成语大词典》等词典都有对词汇进行规范的任务和功能,都可以作为人们选用词语的一定依据。这些词典在处理现代汉语词汇方面,均须遵守社会约定俗成的词语规范和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标准,因此在词汇规范方面有相当高的一致性。但它们与《现汉》又都有各自的“个性”特点。
《现汉》对部分词语的处理,与其他词典有分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一定采用《现汉》的词语标准,未必不可以采用其他词典的词语标准;当然,也不必排斥《现汉》的词语标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种词典对部分词语处理的分歧,展现了各自的“个性”特点,具有互补作用,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例如:
《现汉》收入“蒙蒙—濛濛” “空濛—空蒙”这两组异形词,前一组以“蒙蒙”为推荐词形,后一组却以“空濛”为推荐词形,不仅互相矛盾,而且使用了“濛”这一被淘汰的异体字,这样处理,使人难以适从。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则以“蒙蒙”为规范词形,而明确“不要写作‘濛濛’”。显然《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处理更妥当。
《现汉》在词语释义中只用“当做”而不用“当作”,并只立“看做”词条而不收“看作”词条;其他词典则或采用 “当作”“看作”,或兼收两种词形。根据人们的使用习惯,未必非用“当做”“看做”不可。
《现汉》只收“相片”而不收“像片”,有的词典则以“像片”为必选词形。全国科技名词委和国家语委已确定“像片”为规范词形,前者的处理有违科技名词规范,而后者的处理则合乎科技名词规范。
各种词典对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词形处理,颇有分歧。《现汉》的处理是“得”可以写作“的”,而“地”不可写作“的”;《新华词典》的处理是“地”可以写作“的”,而“得”不可写作“的”;《汉语大词典》的处理是“地”“得”均可写作“的”;《辞海》《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处理是“地”“得”均不可写作“的”。这些词典的不同处理,都有其依据,不必非此即彼,不一定要采用《现汉》的说法。
以上所说,目的不在指摘《现汉》的是非,例如,以《现汉》首选词为必选词,是《现汉》使用者的认识误区,就与《现汉》本身无关。另外,把话说回来,以《现汉》论是非,或是说以《现汉》为应用现代汉语词汇的依据,是大抵不错的。我们说莫以《现汉》论是非,意在强调:莫以《现汉》为现代汉语词汇规范的唯一标准;莫将《现汉》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对少数有争议的词语的处理,作为选用词语的绝对标准。对《现汉》多一些理性的认识,对词汇规范化有更全面的了解,可以使我们更准确也更灵活地把握和运用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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