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该怎么评
省第七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各地送省考评名单新鲜出炉。从公示的情况来看,被推选的人员分布极不平衡,缺乏代表性。在汉川市推荐上报的6位准特级教师中,学校正副校长5人,一线教师仅1人;高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1人,初中教师、乡村教师空缺。这种畸形分布状况,容易产生一些负面效应。诸如:容易形成官本位,滋生教育腐败,造成学术专制,压制人才,不利于基础教育 ,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发展,降低了评选标准,有悖特级教师评选宗旨等诸多弊端。
怎样才能克服这些弊端,使特级教师的评选走上更公平、更公正、更合理、更科学的轨道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轻形式,重质量。有些省的红头文件要求参评对象“任现职(指高级教师)以来在省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过省以上学术团体论文奖3篇以上”,“主编或参与过教学专著编写等”,“承担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或同级学术研究团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近五年来每学年任课不少于400课时(不含早晚自习、补课等)”。一些校长准特级教师由于长期脱离教学一线,没有精力从事教学科研,不必说他们要完成每学年400课时的任务,也不必说他们要撰写高水平的论文,单是一些总结、报告也是靠各类工作人员帮忙完成的。他们拿出来的获奖证书和发表的论文,大多是用“评选费”换来的;他们的“专著”,也不过是“习题集锦”、“复习大全”之类,几乎没有什么学术价值,更不用说讲高级别的公开课和研讨课了。在公众心目中,特级教师除了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外,更重要的是教学的专家,因此,教科研能力是评选特级教师的硬条件,也是分量最重的一个条件,对候选者的教科研成果,不宜在量上有太死的要求,但应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如果评选出来的特级教师没有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教育教学论文,没有主讲过像样的公开课、研讨课,那是说不过去的。
2、重实绩,轻资历。一些省市在评选要求中规定参评对象需“任高级教师5年以上”,这一方面对参评者提出了较高的专业要求,另一方面又人为设置了障碍,因为一般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的过程中,与拥有优先晋升权的行政领导竞争少得可怜的几个指标,显得先天不足,以致中青教师中高级教师的比例低得可怜。许多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尽管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绩,但由于资历较浅,也被排斥在推荐的名单之外,因此,解放思想,降低职称年限要求,提高专业准入制度(论文,优质课,研究课题等方面要求),才能建立和创造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才能使特级教师真正成为教育教学专家,才能真正为教育的发展增添活力,培植后劲。
3、统筹安排,合理配置。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有先进性,又具有专业性的称号,它在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特级教师的评选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总体出发,制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在不降低评选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兼顾学科、学段和地域平衡。比如,安徽省第八届特级教师推荐提名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倾斜,各省辖市所推荐人选,在各类教育机构中,普通中小学不低于80%,在各类人员中,教师不低于80%,校、园长(近3年满教学工作量的副职除外)不超过15%。湖南省为增强教学一线教师光荣感、责任感,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级教师评选向农村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湖北仙桃市还对推荐指标进行分解,明确规定城区、乡镇指标各半。这些规定,将有力改变校长特级教师、城镇特级教师过于集中的现状,使特级教师队伍真正成为广大教师的优秀群体。
4、不拘一格,优中选优。传统的特级教师评选制度,由于官本位和唯“资历论”,不利于把真正优秀的教师选拔到特级教师队伍中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推选形式,优中择优,使特级教师评选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海南省在这一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他们一改以往只由学校推荐提名的方式,鼓励教师毛遂自荐,直接把材料送到省教育厅。在拟考评的174人中,147人由各县市及有关单位推荐,25人可由专业学科学会、协会推荐,同行专家举荐或自荐。这种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放,最大限度地把优秀教师推到前台接受考评,极大地发挥了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教育业务部门的指导作用,既保证了评选质量,又充分的调动了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既真正发挥了评选特级教师的激励作用,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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