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学生习作中的情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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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学生习作中的情感篇<br>
江苏省外国语学校 祁长翠<br>
在学生的随笔和自由命题的作文中,常常会看到涉及“爱情”的文章,允许我暂且把这些文章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谈论自己对“爱情”的思考和认识;二是记录自己的某次“爱情”体验;三是讲述他人的“爱情”故事,并表现出对故事中主人公经历的向往。面对这样的文章语文教师应持怎样的态度?如何才能正确处理好习作中的“情感篇”?<br>
我以为,以下几种态度是不可取的。其一,谈“情”色变,上纲上线。这种态度集中表现在一些思想较保守的教师身上。几乎所有的中学都会明文规定,学生在校不允许谈恋爱。学样管理中的这项制度也影响到了语文教学,尤其是作文教学,表现为生活中不允许谈恋爱,作文中也不能谈这类话题。一旦提及,或微露向往之意,便以为心思没放在学习上,有早恋倾向;倘若发现习作者的那次体验是真实的,更觉事情十分严重,于是习作便成了一个有力的“罪证”。或与班主任联系,或亲自出马,三天两头,苦口婆心地谈话,要学生迷途知返。似乎这篇习作作为文章本身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一个思想有问题的学生。其二,自以为是,一棒子打死。一些教师认为中学生没有到能够谈“爱情”的年龄,对“爱情”所作的思考和认识相当浅薄;对“爱情”经历的向往,又是建立在不懂爱情的基础之上的;而关于“爱情”体验的记录,更是荒唐可笑。这种态度,当习作者的语言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时,表现得最为明显。其三,态度暧昧,低调处理。这种态度常常会在一些思想较开放的年青教师身上反映出来。他们通常私下认为也可以让学生写这方面的内容,但又怕肯定了学生,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助长了学生谈恋爱的风气。于是对这类文章不置可否,不作合适的评价,也不明确表示不可以写这类文章。这种态度,当习作者的语言功底较好时,表现得又更为明显。<br>
以上三种态度是较为典型的,表面上,这些做法很有道理,其实,它们的存在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极不得于日常的教育活动,也不利于我们<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