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牖绳枢”辨析
作者:河北省兴隆县第一中学 陈依连 时间:2007/8/22 20:17:15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11003
要讨论这个问题,必须从名词活用后动词的属性入手,才能从理论上解决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名词活用作动词后,活用后的动词仍然带有原名词的一部分属性,即其名词属性并未完全消失。
例1.左右欲刃相如。(《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2.范增数目项王。(《鸿门宴》)
例3.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
例4.故脯鄂侯。(《战国策》)
以上各例中的名词活用后都带有部分名词属性,即“刃,用刀杀”,“目,用眼示意”,“蹄,用蹄子踢”,“脯,把鄂侯做成肉酱”。刀能杀人,目能示意,蹄能踢,脯是肉酱。以此来类推一下,“瓮”若活用,意思当为“用瓮做瓮形的东西”,“绳”若活用,意思当为“用草绳系”。这样看来,“瓮”不是名词活用,因为活用后是“作瓮作瓮形的东西”,应是名词作状语,“牖”活用作动词,意思是“作窗子”;而“绳”,则是名词活用,因活用后是“用绳系”,含有“绳”的属性。
在本册中,还有一例,《阿房宫赋》中有一句“鼎铛玉石,金块珠砾”。注释说:“把宝鼎看做铁锅,把美玉看作石头,把黄金看作土块,把珍珠看作石子。铛,平底的锅。”
这个注释的口吻是典型的“意动用法”。我们不禁产生疑惑。有人认为,“鼎玉金珠”都是名词活用作动词,后面的“铛石块砾”都是宾语;还有人根据注释真的把这个词当成了意动用法。对第一种看法,我们若用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带有原名词的一部分属性的观点来判别,进行推理,那就成了“把锅作为鼎”,“把石头作为玉”,“把土块作为黄金”,“把石子作为珍珠”。对第二种说法,即认为是意动用法,我们分样一下名词意动用法。
例1.侣鱼虾而友麋鹿。(《前赤壁赋》)
例2.友风而子雨。(《荀子》)
例3.粪土当年户侯。(《沁园春•长沙》)
这几例中的名词意动用法都是把后面的宾语当作活用为动词后的原名词来看待,就是认为宾语具有谓语的属性,即“以鱼虾为侣”“以麋鹿为友”“以风为友”“以雨为子”。按这个原理来推理,“鼎铛玉石,金块珠砾”若是意动用法,就成了“把破锅当宝鼎,把石头当美玉,把土块当黄金,把石子当珍珠”,意思不反过来了吗?
其实,这个例子若真想讲成词类活用,应该把“鼎铛玉石,金块珠砾”讲成名词作状语,即“把鼎,把玉,把金,把珠”;其后面的名词是才是活用作动词,即“当作铛,当作石,当作块,当作砾”,这样才合乎名词活用的规律。
另外,这两个例子,若不从词类活用角度考虑,不讲成名词活用,讲成省略句,即省略了“以……为”,则一切疑问都迎刃而解。即“以(用)瓮为(作)牖”“以(用)绳为(作)枢”“以(把)鼎为(当作)铛”“以(把)玉为(当作)石”“以(把)金为(当作)块”“以(把)珠为(当作)砾”,译成:“用破瓮做窗子,用草绳系门轴”;“把宝鼎当作破锅,把美玉当作石头,把黄金当作土块,把珍珠当作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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