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商榷的七条注解

作者:甘肃省华亭县第一中学 李文俊|  时间:2004/11/4 18:27:52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1042
 
  现行高中语文教材(试验修订本·必修)古诗文占了相当的篇幅。每课都对字、词、句及文化常识做了比较详尽的注解,这些注解为学生理解诗文内容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帮助作用,绝大多数注解正确、精到。但笔者在教学中对个别注解的正确性产生了怀疑,现提出自己的拙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1.[彤管]《诗经·邶风·静女》中有“贻我彤管”一句,对“彤管”的注解为:“红色的管,或为红色箫笛一类管乐器”。(第三册第30页注释⑨)
  查《辞源》可知“管”有以下几种解释:<1>乐器名。《礼》:“均琴瑟管箫”。<2>凡圆柱中空者,皆曰管,如人身之血管,化学器之吹管。<3>笔眍曰管。《诗》:“贻我彤管”。……<7>管钥也。俗谓之钥匙。《左传》“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另外,《管锥编》中有“寸管”一词,注为“寸笔”。《后汉书·郭皇后纪》“女史彤管,记功书过。”对“彤管”解释为“红管的笔”。由此可见,“彤管”应解释为“红色的笔”。
  2.[城隅](同上)“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一句中对“城隅”的注解为“城之角楼”。(第三册第30页注释⑤)
  按照注释,整句诗意为:“娴静的少女在城之角楼等待我”。笔者认为不妥。“角楼”指“城角上供了望和防守用的楼”。试想,两个情人约会,不站在城墙角下卿卿我我,而跑到城墙上的角楼去,难道是为了引人注目吗?查《古代汉语词典》可知,“隅”的本义为“角落”,此处正是用其本意。所以“城隅”应解释为“城墙角”。
  3.[而]《逍遥游》中有“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亦若此矣。”对“而”的注释为:通“耐”,能。(第四册第186页注释〈42〉)
  查《古代汉语词典》可知,“而”没有与“耐”通假的义项。“而”的古音与“能”同,两字通用。且有两个义项为:(1)能够。如《楚辞·九章·惜往日》:“不逢汤、武与桓、缪兮,世孰云而知之?”《淮南子·原道训》:“行柔而刚,用弱而强”。(2)才能。如《庄子·逍遥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亦若此矣”。由此可见,“而”应该通“能”,而不是“耐”。
  4、[迍迍] 《长亭送别》中“马儿迍迍地行”一句,对“迍迍”一词的读音注为“tun tun  ”。(第四册第170页注释⑩)。
  正确的读音应为“zhun zhun”。“迍”的意思为“困顿,艰难。”如白居易《哭刘敦质》诗:“愚者多贵寿,贤者独贱迍”。曾巩《厄台记》:“先师夫子聘于时,民不否,迍于世,民不泰也”。
  5、[数数]《逍遥游》中有“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对“数数”一词的读音注为“shuo shuo”。(第四册第186页注释50)
  正确读音应为“shuo shuo”有两个义项:①屡次,常常。如韩愈《送幽州李端公序》:“今李公既朝夕左右,必数数为上言,元年之言殆合矣”。白居易《醉后走笔酬刘五主簿长句之赠》诗:“张贾兄弟同里巷,乘闲数数来相仿”。②急迫的样子。如《庄子·逍遥游》:“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6.[乐]《愚溪诗序》:“夫水,智者乐也”中的“乐”没有注音,且解释为“喜爱”之意。(第三册第118页注释⒁)。
  《古代汉语词典》中“乐”的读音有五个,(yue,le,yao,luo,liao)。其中读“le”时有“喜爱、喜欢”之意。如《诗经·小雅·鹤鸣》中的“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后汉书·光武帝纪下》:“我自乐此,不为疲也。”而读“yao”时解释为“喜好”之义。如鲍照《登庐山》诗之一:“乘此乐山性,重以远游情。”柳宗元《愚溪诗序》:“夫水,智者乐也。”由此观之,笔者认为,此处的“乐”字不但应该注音,而且应解释为“喜好”。
  7[技经]《庖丁解牛》中“技经肯綮之未尝”一句。对“技经”的注释为:“‘技’应是‘枝’字,指枝脉。‘经’,指经脉。‘技经’指脉络相连的地方”。(高级中学课本《语文》第三册第344页注释⒅)
  这个解释欠妥。魏晋时郭象在《庄子注》中对此句注曰:“技之妙也,常游刃于空,未尝经概于微碍也。”可见,“技”的意思为“技艺,技能”。如《尚书·秦誓》:“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韩非子·功名》:“故人有馀力易于应,而技有馀巧便于事”。再者,“技”字没有与“枝”字通假的义项。“经”的意思为“经过、经历”。如《后汉书·鲍永传》:“永行县到霸陵,路经更始墓”。《吕氏春秋·察今》:“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兰州大学中文系教授刘成德认为:庖丁解牛,连“经络”都不割,那牛如何会解剖开而“如土委地”呢?可见把“技经”训释为“经络”于情理不合。因而,“技”应为“技巧”;“经”应为“经过”。“技经肯綮之未尝”全句意思应为:“游刃于空隙,未尝经过肯綮 ”。(《简明训诂学》第57页,刘成德著,2002年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把“技”解释为“技巧”,“经”解释为“经过”的说法更合乎情理。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