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风独具特色的记叙文——《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赏读
作者:江苏滨海三中 陆可爱 时间:2007/11/17 16:01:57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3198
叙事有详有略。文章的材料详略安排恰当,能使文章的结构富于变化、摇曳多姿、松弛有度。“叔父离家外出了一周”,十三岁的马克·吐温独立办了一期《汉尼巴尔周报》,他在“第一次文学尝试中”共做了三件事情。作者详写了如何讽刺了一个新来的外乡人,对这两个事件作者均写明了报道的写作原因、写作想法、写作过程和写作内容。因为这两件事相对来说比较有趣,这两次文学实践也更有创造性,最能表现“我”的“聪明伶俐”。作者详写这两件事,是为了突出作品诙谐幽默的艺术效果,体现作者第一次文学尝试的巨大成功。对撰文嘲笑两位知名人士,作者一笔带过。由此看,本文叙事所涉及的人物、事件,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都写得清晰具体,在详略的安排上很得当,这些都值得我们以后写作时参考。
人物性格鲜明。作者认为自己“在当时算得上一个少见的聪明孩子”。这体现在他一听到希金斯事件,就想到“这可是一个好机会”;外乡人的诗发表时,“心血来潮”,登入了一段言简意赅、措辞辛辣的脚注等。另外作者认为自己“是一个求上进、有志气的少年”。这体现在他很认真的去办那一期报纸,“我认为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是我的责任”等。其实,除了“聪明,求上进、有志气”之外,少年的马克·吐温还有如下品质:①正直,有正义感——撰文嘲笑两位知名人士,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指责”。嘲笑的都是些“我”认为应该受到嘲笑的人。②能干——“这一期的报纸大大畅销”,“登记了从未有过的三十三个新订户,还有摆在那里的成捆的木柴、卷心菜、豆子及卖不出去的萝卜……这些东西足够一家人食用两年”。③胆大——年少却敢敢于嘲笑对立报纸的编辑,敢于嘲笑那些知名人士,敢于挖苦那个外乡人;敢于面对那些被激怒的人。④有文学天赋——第一次文学尝试就编出了那样的报纸,而且语言“言简意赅,措辞辛辣”,能极富灵感地用漫画来讽刺嘲笑希金斯。
语言诙谐幽默。马克·吐温的作品让人捧腹,让人深思,这得益于他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如“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在这里,作者以带自嘲讽刺意味的语气讽刺了希金斯投河未成半途而废的闹剧,笔调轻松幽默。又如,“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 作者用简洁明快的漫画笔法,对新来外乡人的神态、肖像进行勾勒,虽寥寥数笔,但入木三分、生动传神,突出了外乡人的阴险和趣味的低下。再如,“我们发表这样的东西,仅此一次;但希望戈登郎内尔斯先生明白,我们是在极力忍耐着的。”这句话委婉而不失礼,但有着很强的讽刺力量。言外之意是,这次我们虽然发表了你这篇令人难以忍受的蹩脚之作,但目的是告诉你今后我们再也不会发表你的这类东西了。“从现在起,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用语言简而意丰,措辞辛辣而幽默,集中地讽刺了新来外乡人迷恋女色和俗不可耐的性情。马克·吐温作品语言的这种独特风格,来源于他对生活对文学的热爱,来源于他丰富的人生阅历。鲁迅说,马克·吐温“成了幽默家,是为了生活,而在幽默中又含着哀怨,含着讽刺,则是不甘于这样的生活的缘故了。”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