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8年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昨出台
作者:不详 时间:2007/11/26 17:16:35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558
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分两阶段填报
摒弃“唯分录取”,实行多元化评价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对外公布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综观整个录取办法,突出公平性、选择性、多样性,并在摒弃“唯分录取”、实行多元化评价、多样化选拔、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
招生计划:高校分专业公布招生计划
明年我省招生高校仍然分专业公布招生计划,但有三点变化:一是高校分专业对考生的选修测试科目提出要求,其中一门必须是历史或物理(或两门均可),另一门原则上不作要求,但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对另一门选测科目提出建议选科,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二是根据历史或物理的选测科目要求,高校的招生专业形成1至3个专业类,以历史为选测科目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以物理为选测科目的自然科学专业类和以历史或物理作为选测科目均可的兼招专业类。
三是高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要求。若高校不单独提出等级要求,则按照我省规定的最低等级要求执行(即本科要求选测等级2B、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专科要求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
志愿填报: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分两阶段填报
明年我省将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第一阶段是填报提前批次、本一、本二批次的高校,第二阶段是填报民办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但在考生填报志愿的条件上,我省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二是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三是普通类考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时,两门选测科目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四是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投档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在投档时,我省划定各批省控线的总体原则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不同录取批次的招生计划总数,以一定的比例,按考生的特征分(即语数外三门总分+奖励分+政策性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省录取时投档总的操作程序是:
第一步,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各专业对历史或物理的选科要求,根据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投档比例分别计算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自然科学专业类和兼招专业类应投档人数。
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对本批次省控线上全体考生按照投档分(即特征分+附加题分)从高到低排序,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根据考生的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按照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和等级要求,向院校相应的专业类进行投档,由于在投档时是分历史或物理选科的,所以每所高校最终会形成1至2条投档线;如高校专业对物理或历史科目不作限制,最终只有一条投档线。
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录取方式:摒弃“唯分录取” 高校有更多自主权
据透露,2008年以后,在我省招生的高校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更大的选择空间,录取办法也不再是唯分数论,更加多元化。
2008年高考方案为高校提供了多种评价指标,如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才要求和办学实际,多种选择、多样录取,但原则上应按专业类对选考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依据其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我省为高校提供了多种录取方式:一种是等级优先。高校对进档考生,可以按照先等级后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档次,在本档次内再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一种是分数优先。高校可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同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综合考察,全面衡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除了这两种基本的录取方法,高校也可在此基础上,采取其他办法,但必须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执行。
本报记者 何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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