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是一部好作品。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小说以麦其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叙述。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那么二少爷又是怎么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土司的二儿子,而身边的其他同龄人则都是他的“小奴隶”。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子。虽然看似智障,其实是个聪明透顶的“阿甘”式的人物,他跳出了他们那个时代,跳出了麦其土司家族的狭小利益的束缚,以一种超前的一种俯视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文章中阿来先生并没有把主人翁写的那少聪明,而是给人一种傻的印象;并没有去刻画土司的高贵,相反描述的与常人一样,愚昧、贪婪、纵欲。换言之,土司和常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甚至谁当土司都一样。就如海德格尔所言的日常平均状态,这种状态的描述更深刻地触及了那个家族及其地域人们的生存状态,触及了那个时代深层的病根。它写出了人,写出了人性。它将聪明人身上那点多出“笨”的人的“人性的虚伪”剥离。将人的本性展现。小说中就是这样赋予了一个藏族土司和汉族下层妇女酒后做爱产生的“每天早晨醒来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哪儿”的人超俗的表现,超前的预感。正因为他的傻,所以他不喜欢权利、金钱。他活着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己,为了自我而活着。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
“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子。” 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这一点虽然背离了西方存在主义人士所信仰的人的荒诞造就世界的荒诞的原理,到是迎合了国人批评家认为的世界的荒诞造成人的荒诞的说法。荒诞是一种反切,以变形切入原形,以反常切入寻常,从特殊界切入普通界。荒诞不是世界的原形,而是世界的变形,不是常态而是变态,不是普通界而是特殊界1。傻子不是常人但是他让我们从一个反常的角度看到了人性,看到了西藏,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荒诞感是清醒者的精神产品,人的意识越清醒月能够感受到荒诞的痛苦。正是这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持续千年的土司制度随着傻子的象征性的死,终告结束,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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