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9“异地高考”政策在麻烦谁?

作者:佚名  时间:2009/3/25 7:15:34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479
    教育部规定2009年“高考移民”“异地借考”规定:“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20日京华时报)    
    这项规定的信息解读如下:    
    (1)“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因公长期”首先对农民工和自谋职业者孩子是个门槛,他们算不算是“因公”工作,这部分人员占流动人口的绝大多数。没有明确规定“长期”是什么时限,如果是3年就能限制一大批人。    
    (2)“两地试卷相同”——这条政策先排除了2008年以来自主命题的16个省区市(上海、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高考移民”,其次是限制了山东辽宁江浙呼南等地颇具高考潜力“异地考生”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孩子公平竞争的可能性,也就是继续延续了大城市户籍考生高考“既定政策利益”。    
    (3)“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这条很麻烦,具体操作起来你家长学生异地两边跑吧,况且“经同意”给人很暧昧的感觉。    
    (4)“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卷子在考生户籍地批阅,考生就要在户籍地进行高考志愿了,“高考移民”期望享受“异地高考”统一招生梦,是不是像雨又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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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okao 于06-07 18:26发表评论: 第1楼
  • 像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