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诗歌与音乐的精神

作者:陈意科|  时间:2005/5/24 13:14:12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872
 
                                 
  古代的诗与歌是连在一起的,到中古以后,有些诗渐渐与歌脱离开来,如古诗等,但还有不少诗是与歌紧密结合的,即诗既是一般意义上的诗,又可以作为歌词用于歌唱,这就是所谓乐府诗。但后来近体诗蔚为风尚,许多诗人所做的诗与音乐的联系日渐生疏,如律诗等就纯粹属于后来诗的范畴了,跟音乐的关系至少可以说相当淡薄,但近体诗中如绝句之类,仍是可以合乐歌唱的,如初盛唐时王昌龄、李白等人的绝句都曾传唱于人口,不过发展到中古晚期,近体诗应该说基本上与音乐分家了,诗而兼音乐的功能到五代以至于宋,就让位于词。词的功用其实与六朝前后的乐府诗异名而同质,都是用于歌唱,合于音乐的。词的作用维持了大约三四百年,到元代时便为曲所取代,曲有套曲,有杂曲,有小令,据地域而分,有南曲,有北曲,也都是合乐的,不仅用于单独的歌唱,而且用于大型的戏曲表演,所取得的成果无疑是巨大的,在中国所有的文体中,其成就能够与骚赋、散文并列而为三的恐怕就应当算合乐的诗、词、曲了,因此说,诗、词、曲是中国文学里最能表现人的感情、思想的最美的文体之一,所受到的喜爱程度为其他文体所不及。由此可以看出诗、词、曲与音乐的关系之重要也是其他文体所不能比拟的,它们受到的欢迎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音乐。没有音乐,即不能用于歌唱,诗、词、曲的传播必定受到媒体的障碍,因而不能迅捷而顺利地风靡天下,以至深入人心,如宋之柳永,凡有井水处即能歌其词,此种现象的产生,岂得不谓之为音乐的功劳呢?因此说,在谈到诗、词、曲的成就时,不能不提到音乐的贡献,否则,就会失去历史的客观性和完整性,其判断自然也会受到许多局限。
  但上面提到诗、词、曲应当分两个层次来讲,一个是合乐的,一个是不合乐的。不合乐的诗如律诗以及中古以后的古诗(中古时也有不少古诗是不合乐的)以及近古以后的不入乐的词,及至现代某些不入乐的曲等,这些都不在本文谈论诗歌的范畴,本文所要谈论的是能够跟音乐配合的诗歌,其意义与现在的名称歌相类。我们可以看到,特别从宋词的发展上可以看到,凡是用于歌唱的词所能达到的艺术成就之高是多么的让人吃惊,让人感觉到其中蕴藏的生动活泼的精神和真实无伪的情感,乃至种种情致缠绵,风光旖旎,以及悲歌慷慨,潇洒纵恣,等等,都无一不达到极高境界,使人仰慕怀想,神驰无限。如果这些词不是与音乐配合的,也许所能达到的境界就自然有限,因为一旦脱离了用于抒情的音乐,词的功用就发生了变化,使目的与手段分开,必然会大大影响词的构成和效果,音乐有如培养诗、词、曲的良好土壤,倘若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根基,可想而知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后来的历史便做出了极好的证明,即要么将其功用转换为其他形式,乐府诗以后为词,词以后为曲,曲以后为歌等,要么变为徒具诗、词、曲形式的缺乏自然生动精神、缺乏优美格调的僵硬文体,如近古以来的古诗(包括近体诗、古风等),明、清乃至现在的倚格填词的词、曲等,所取得的成绩自然不会太高,越到后来就越失去生命力,如现在所作的古体诗和古体词、曲等基本上都可以算作活化石一类的东西,最不济者便直可谓之僵尸。因此,从中国诗歌史发展的轨迹看诗、词、曲文体的兴衰变化,可以得出较为站得住的结论,就是当诗脱离了音乐的气氛后,诗就将走向衰落,似乎这是必然的趋势。在每一种诗类的文体走向兴盛时,它必然是与音乐结合起来的,至少在某种意义上,它必然要具有音乐所内在的节律和精神。如果离开了音乐的精神,诗类文体要取得成功就面临了绝大的困难。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即在盛唐时期有不少的近体诗如杜甫的五、七言律,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产生的如徐志摩、戴望舒,乃至如台湾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所产生的现代派诗歌纪弦等人,他们都有极为杰出的贡献和成就,而所作的作品一般意义上都不是为音乐而制作,但又为什么能取得极大的艺术成就呢?要回答这个问题,看起来很困难,不好回复,其实也不是不能回答的,像杜甫那样的诗歌固然在律诗上做出了巨大贡献,就是古诗也是极为卓越的,它们虽然不配合音乐而歌唱,但所内在的节律和精神与音乐是相通的,只要仔细读过杜甫的诗歌,就都知道这一点,除了才华的极为高妙外,每一首诗都倾注了诗人的匠心,而且杜甫生当盛唐,乐府诗尚在兴盛时期,许多诗人都在制作配合音乐的诗歌,即如杜甫亦不例外,他所创作的其他种类诗歌也由于训练有素而自然合于音乐的节律和精神,所以他的诗不但琅琅上口,还能使人念起来神志飞扬,具有极为优美、极为厚实的艺术功效。徐志摩以及台湾的现代派诗人等如果获得成功的,都与音乐的韵律和精神若合符契,可以说,没有和谐、优美的内在韵律的诗歌所能取得的成绩都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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