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待遇大幅提高?两会:教师工资待遇应该这样做!
作者:佚名 时间:2019/3/18 7:56:42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742
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这样说。
很多网友对总理提到的“落实”两个字,点上了大大的赞!
很多代表委员,也为教师工资待遇,尤其是教师工资待遇的“落实”,建言献策、发出呼声。一起来听听其中的部分声音吧!
1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各级政府都要给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庞丽娟说,“教育要实现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必须要着力解决城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体来说,各级政府就是要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战略性支持领域,优先保障对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的工资性投入,以优先满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优先保障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在各地的大规模调研和座谈研讨,庞丽娟发现,如果对乡村教师工资性收入每月增加一半,能吸引教师到农村从教;如果能增加一倍,则能稳定教师在乡村长期从教。
2
把待遇的落实作为
定期督查和问责的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闵景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稳步提高,有助于增加教师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强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能够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教,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地方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教育放到优先发展位置,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定期调标、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并把待遇的落实作为定期督查和问责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大省级财政保障力度,对财政困难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解决,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
3
建议实施乡村教师收入倍增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正荣集团董事局主席欧宗荣建议,当前要紧紧抓住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职业有荣誉”职业生态系统的构建,吸引更多的年轻教师选择乡村、扎根乡村,推动乡村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国。
欧宗荣建议,要实施乡村教师收入倍增计划。对标“教育强国”与“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乡村教师收入,不能再是“撒水式”地逐步增长,而要有一个实质性的飞跃。国家应大幅度增加乡村教育专项财政经费投入,实施乡村教师倍增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选择乡村教育。
还要构建“以省为主”的乡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乡村教师待遇偏低,主要原因就是教师待遇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要通过制度改革,强化省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经费的统筹,加快实施“以省为主”的乡村教师绩效工资保障机制;并由中央财政加大对不发达、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要关心解决乡村教师生活实际困难。要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周转房的覆盖面与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在中心城镇建设高标准乡村教师公寓,集中解决城镇周边乡村教师住房难题,为他们提供健康体检,为优秀的乡村教师提供公费疗养。
要改革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与评价体系。要持续加大对乡村教师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制度。要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力度,使乡村教师更容易获得外出学习进修培训的机会。
还要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的荣誉感。
4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周晔说,应修订特教津贴执行标准,结合目前社会整体经济状况,参照部分优势地区的执行情况,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加强大专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置,增加招生人数,提高办学层次。同时,在师范院校或综合性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扩大培养数量。
5
制定统一的民办学校教师
最低工资指导线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福建省委会主委阮诗玮提交了《关于促进我国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阮诗玮建议,要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区别对待,“压缩”与“支持”并举。
鼓励优质民办教育机构加快发展,采取“公办带民办”教研方式,出台办学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学骨干、突出贡献者等进行奖励;提高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待遇,制定统一的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最低工资指导线;允许公办校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支教,保留其身份、档案不变。
6
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
提高幼教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将向大会提交题为“当前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
杨文说,幼教师资是学前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制约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由于历史原因和幼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杨文在提案中提出了“提高幼儿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吸引力”在内的四点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学前教育法》和配套的实施条例。二是制定和完善幼儿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实施办法,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三是根据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规模和数量增加教师编制,按要求配备持证幼儿教师。四是独立设置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畅通职称评聘通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教师待遇又要提高?教师编制即将大规模增加?
3月3日-15日“全国两会”中有不少建议和教师行业息息相关,例如:“提高待遇”“管理编制”“规范惩戒权”等等,奋战于教师之路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来了解下!
全国人大代表苟兴龙:“教师待遇不应低于公务员”
建议:现今面临的问题让很多人不愿意从事教育行业,因此需要增强教师岗位吸引力,提高教师待遇↑,至于提高多少,至少不应该低于当地一些公务员待遇。
关于教师的待遇问题,早在2018年,国务院就曾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近几年国家对于教师的重视度日渐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相较过去的确有了比较大的增长。但是,教师工资的地区差异问题仍然存在
,偏远农村地区和一线、二线城市教师的工资差距依旧相当明显~
过大的收入差距将会促使教师人才大规模的向城市靠拢,农村教师的稀缺也会导致当地教育水平持续走低。为了防止这类社会问题的发酵,教师待遇水平和地位必须提高,这样才能真正发展教育,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全国人大代表李刚:“建议对教师编制单独管理”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二孩政策放开,使教师编制严重缺乏。
建议:①国家对教师的编制进行单独管理,根据实际的需要确定编制额,进行动态管理;②暂时解决不了,能否推进员额制,教师不占事业编制,工作期间享受编制教师待遇,退休以后,享受社会养老保险。
对于教师而言,“编制”等于“铁饭碗”,拥有它,就拥有了好待遇、高工资。
每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群体数量很庞大,但是教师编制的供给数量却少得可怜,几百人去报名争夺一个岗位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很多人在考编之路上不断经历希望——绝望,直至放弃教师这个行业。
因此,教师编制岗位的单独管理好处显而易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数量可以有效减少竞争压力,避免人才流失。推进员额制能够提升教师工作待遇,保障退休后的生活,增强工作幸福感。
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教师应具有教育惩戒权”
建议:《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社会上,往往因为教师教育学生引起学生、家长的不理解,以至于让教师出现不想管、不愿管的现象。周洪宇认为,教育惩戒权属于公权范围。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人极端事件发生率越来越高,可以说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来源于教育的缺失,家长不管,老师不敢管,一个死循环导致了“熊孩子”的数量越来越多……
在教育过程中,对于学生适当的惩戒是非常有必要的!老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出相应的规则才能促进教育更好地发展,但是由于教育业具有特殊性,所以一定要规范具体的惩戒办法以及把握好相应的尺度。
选择了老师,就选择了忍耐~虽然教师惩戒权实施下来会很难,但是相信总有一天,教师终将得到家长的理解、社会的认可。
根据这次“两会”代表们的提议,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于教育事业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如果你正在为教师梦努力奋斗,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教师的职业前景一片光明,我们将成为“令人羡慕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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