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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直观教学和学生主体意识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中学 吕向春
直观教学是语文教学的一种手段。它的目的是要通过直观教学,使学生获得丰富的感性知识,以便更好地抽象概括,上升到理性认识,并培养发展学生的观察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正确运用感知规律进行直观教学,对于贯彻教学教育原则,提高素质教育质量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传统的语文教育以教本为主体,很少顾及学生的思想情感、意志品质、个性特点、长远利益以及未来社会对人的需求,把学生当成知识的"容器",应试的"机器”。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位教师问学生:“雪融化之后是什么?”很多学生回答是“水”,有一位学生回答是“春天”。这位教师立即否定了他的答案。他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结果使学生的悟性被夭折,灵性被扼杀了,人格被异化,意志被消磨了,情感被冻结了,他们正常的生命活动无法进行,只能被动地接受。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使命,以主人翁的态度培养地球村未来的主人。放开学生的手脚,尊重学生的个性,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教学的主导。钱梦龙教师的"三主"理论,已经从根本上明确了学生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各自扮演的角色。蔡澄清先生的点拨法教学更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用点拨的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更突出了学生的主体作用。那么在当前漠视或忽视学生主体意识的情况下,直观教学作为语文教学的一种手段,怎样才能最好地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呢?本人就自己的实际教学,从中探索一下学生主体意识应如何在语文直观教学中得以发挥。
语文直观教学有多种不同的基本形式,教师要根据语文学科的性质、教学内容、目的来灵活选择不同的直观教学形式。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1、 语言直观
这是在语文课堂教学中使用较为广泛的直观形式。主要采用的手段是通过语文教师的语言(书面和口头)对事物作形象生动的描述和举例。该形式不受时空和设备条件的限制,并且在具体的教学中能让学生在头脑中形成事物的表象。具有一定的概括性,且灵活、经济、方便。我们在进行作文教学时就可以使用语言直观教学形式。例如初中语文中要求改写古文《卖油翁》为记叙文。当然,这是古文,所以首先得让学生明确该文的文意,在此基础上,方能完成改写的作业。课堂实际教学时,不妨让学生根据译文来模仿卖油翁与陈康肃,果然,学生极其踊跃,第二天一上课,就有学生将文中提到的道具(葫芦、铜钱、弓、箭)一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