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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下中学语文教师的出路
四川省武胜县烈面中学 周凤君
语文新课程标准的颁布和实施,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特别是在课堂教学方面,提倡目标的多元性、方法的灵活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强调课堂应该是开放的、生成性的课堂。新课程改革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了,这是时代发展的必要,作为新时代的语文教师,我们的出路何在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值得探讨:
首先、教师应转变教学理念
语文教师要尽快转变传统教学理念,确立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新《课程标准》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确立为高中语文课程目标的基本理念。新修订的中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在传统教学中,教师处于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学生无条件地接受教师的一切灌输,师生之间显然是不平等的。新课程体系要求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只是师生交往“平等中的首席”。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上课不是传授知识,而是一起分享理解,意味着教师的角色将由权威者变成合作者,由知识传授者变成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对话,意味着参与,它不仅是一种教学活动方式,更是师生之间的一种教育情境和精神氛围。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现,个性的张扬。
课程改革之后,教育、教学的指导思想不再过分注重“死”知识的传授,而是更加注重“活的知识”的运用,更加注重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建立基础。教材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通过丰富的人文内涵,情感教育,熏陶感染学生,使之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审美素质四个方面都得到相应的发展,体现了国际性与民族性、科学世界与生活世界、人与自然及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教师只有在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转变学生观、教学观、评价观,更新教学理念的情况下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其次、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组织教学活动时,教师应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新课程标准》确定了“人文教育”的目标,它倡导教学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每个学生都成长起来。以往的教学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实施以教师为中心的角色,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动地位都得不到体现。而只有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地位,才能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能力。传统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中心,教师牵着学生走,学生围绕教师转。长此以往,学生习惯被动地学习,学习的主动性也渐渐丧失。这种以教师“讲”为中心的教学,是不利学生的潜能开发和身心发展的。比如常见的语文阅读教学,教师过多的讲解、分析和说明常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从而丧失了学习的积极性。新课程倡导教师在教学中应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强调学法与教法在教学过程中的最优结合。营造学生主体发展的环境,让所有学生共同参与研究、讨论,全面发展。课堂上对于问题的设置,应当针对不同的学生,有层次的设置不同的难易程度的问题,让所有学生都能参与到课堂问题讨论中来。
《纲要(试行)》中还指出:“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因此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成为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新课程要求的学习方式的转变,就是从传统的被动的、接受的、封闭的学习方式转变为自主的、合作的、探究的学习方式。即主动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