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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对农村初中学生语言运用影响的
研 究 报 告
楚门一中 郑海泓
一、研究背景
关于网络语言的界定。本研究所指的“网络语言”专指网络用户在网上交际中作为“工具”使用的、区别于“中国语言文字”的语言符号系统,即人们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交流和信息处理的交际符号。在于根元主编的《中国网络语言词典》,则对“网络语言”提出了如下定义:“‘网语’是互联网的产物。在网络日益普及的虚拟空间里,人们表达思想、情感的方式也应与现实生活中的表达习惯有所不同,于是有的人创造出令人新奇也令人愤怒和不懂的‘网语’。大部分’网语’是网民为提高输入速度,对一些汉语和英语词汇进行改造,对文字、图片、符号等随意链接和镶嵌。网民们将文字、数字、符号、英语和图片进行随意的链接,创造出大量的网络语言。从规范的语言表达方式来看,‘网语’中的汉字、数字、英文字母混杂在一起使用,会出现一些怪字、错字、别字,完全是病句。但是在网络中,它却是深受网民喜爱的正宗语言。”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作为“第四媒体”,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与关注。网络语言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日益显出它强大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正日新月异地闯入我们的生活,已经辐射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用语特别是青少年的日常交流和表达中。中学生上网的机会也逐渐增多,但大多数学生上网不是去浏览新闻、学习,而是到聊天室去聊天。他们思想活跃,借助多样化的大众媒体,可以触及到广阔的社会生活,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现象,而且他们自我表现心理特别强烈,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使他们与网络语言“亲密接触”。久而久之他们就学会了那些包含着错别字、英文、其他符号甚至图片的“网络语言”。日常交流和作文时也不知不觉就用上了这些时髦的网络语言。形成了一股学生“网络语言”之风。
2001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部法律的通过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中学生在语文学习中怎样使用网络语言,如何规范网络语言?应该说这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广大语文教师更是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研究意义
语文教学承担着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重任,要学生学会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始终是语文教学的重点。忽视或放松语言文字规范的教学,将严重影响语文教学的质量。网络语言正在“异化”中国语言文字,对现行语文教学和研究提出挑战。有必要在语文教学与研究中加强研究网络语言特别是与传统汉语的比较研究。在中学语文教育方面,注重网络语言与规范的现代汉语的比较,引导受教育者积极借鉴网络语言研究的成果,掌握和运用相对规范的网络语言。中学生应从学好规范的汉语入手,对网络语言不能滥用,不能片面追求“奇”、“怪”,以造成沟通、理解的困难。当然,也不是对网络语言一概拒之门外,如果表情达意确实需要,使用当然无可非议,但必须以普通读者能看懂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