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2024学年(下)2月月度质量检测高三语文试题(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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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题,约17500字。
重庆市2023-2024学年(下)2月月度质量检测
高三语文
【命题单位:重庆缙云教育联盟】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在答题卡上填写清楚;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3.考试结束后,请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4.全卷共8页,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促成中国传统社会的民众形成“耻讼”“贱讼”“惧讼”等观念的,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
第一,中国古代诉讼制度供给缺位严重。在中国古代社会,儒家思想影响广被,家国一体的文化观念根深蒂固,以致小民凡遇争论,常以道德代替法律,更以息争的名义,责成里长、甲长、乡绅、族长等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即便有些纷争难以通过调解等非诉讼程序解决,不得已进入诉讼程序,家国一体的观念仍然贯穿始终。在这种文化观念指导下,诉讼被认为不仅有伤和气,而且不利于国家社会稳定,那些动辄运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人会被认为是“极不安分的人”,统治者通过多种制度设计阻隔民众运用诉讼解决纠纷,导致诉讼制度供给缺位严重。比如,历代统治者对起诉者指陈事实都有很高要求,稍有不实则刑罚相加。《唐律疏议•斗讼》就规定:“指陈事实,不得称疑。违者,笞五十。”历代统治者对民众起诉也做出时间限制,在规定时间以外起诉的,官府一律不予受理。民间争端不可能掐算时间发生,若发生之时官府因时间不巧不予受理,时过境迁便不了了之。
乡土小民缺乏诉讼知识,更无诉讼技巧,往往需要法律知识娴熟之人帮忙起草状纸,或代为起诉,但历代政府对代作词牒者严加禁止。《唐律疏议•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词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大明律例》规定:“代人捏写本状……俱问发边卫充军。”在没有法律专业人士提供帮助的情况下,小民对诉讼一无所知,只能转由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官府在接到诉讼之时,往往运用“拒绝”“拖延”等手法,限制百姓诉权的行使。正是以上这些导致了诉讼制度供给匮乏。
第二,诉讼需要支付巨额成本。减少诉讼制度供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百姓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若有重大冤屈,知府、知县、甲长、里长等地方官僚乡绅主持的调解往往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要还存在诉讼救济途径,仍然会有许多人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这时,只有通过提高诉讼成本,才能使得欲提起诉讼的人不得不接受乡间或官府主持的调解。《国语•齐语》载,双方当事人到庭后,需缴纳“束矢”(相当于100支箭),否则就要败诉。如此昂贵的诉讼费,不是一般人所能负担的。除了金钱成本外,诉讼者还需承担时间成本,因为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及时审结的。一般民间诉讼案件,有迟至二三年者,有迟至五六年者,甚至有的十余年延不结案。百姓诉讼不仅需要支付大量金钱成本、时间成本,诉讼结果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于是反复权衡后,绝大多数民众还是愿意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
第三,扩大非诉讼制度供给,减少人们对诉讼的需求。在诉讼之外,调解是解决民间纠纷的主要方式。调解制度既符合儒家“无讼”的价值观念,又不会危及统治者的统治与尊严,所以历代统治者对调解都大力提倡,使得调解制度成为诉讼制度的主要替代方式。早在西周,我国就出现了专事调解的地方官员“调人”,《周礼•地官•调人》载:“(调人)司万民之难而谐合之。”此后,调解制度历经秦、汉、唐、元逐渐完善,到了明代已成为一般案件的必经环节。为此明朝还专门在乡里设立了调解民间纠纷的“中明亭”,“凡民间应有词讼,许耆老里长准受于本亭剖理”。
(摘编自于欣华、曾加《中国古代“无讼”制度供给论析》)
材料二:
在乡村里所谓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我曾在乡下参加过这类调解的集会。我之被邀,在乡民看来是极自然的,因为我是在学校里教书的,读书知礼,是权威。其他负有调解责任的是一乡的长老。最有意思的是保长从不发言,因为他在乡里并没有社会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材料一和材料二都谈到无讼,但一个是着眼于古代,一个是着眼于作者生活的年代,写作重点并不相同。
B. 材料一认为中国古代诉讼制度供给缺位严重,是由于起诉者缺乏诉讼知识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C. 材料一认为调解制度符合儒家“无讼”的价值观念,因此应让调解制度替代当时作为主流的诉讼制度。
D. 材料二通过具体事例说明,乡村调解的教育对象包括被调解的双方,不管缘由,都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让他们请客。
2. 根据材料一的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诉讼制度设置会影响民众对诉讼的观念,改变制度是改变观念的途径之一。
B. 家国一体的文化观念是中国独有的,因此民间调解矛盾是中国特有的现象。
C. 有些人接受乡间或官府主持的调解是被迫的,因此一次调解可能不能解决问题。
D. 调解制度一般不会危及统治者的统治与尊严,诉讼有时可能会对统治者不利。
3. 下列对材料一和材料二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材料一从诉讼制度供给、诉讼支付成本、非诉讼制度供给等方面并列展开论证。
B. 材料二主要运用举例论证来说明中心论点——乡村里的调解中长老发挥着巨大作用。
C. 材料一运用了引用论证,引用的语言和出处翔实具体,增强了说理的权威性。
D. 材料一和材料二论述风格不同,材料一语言严谨周密,材料二语言生动形象。
4. 根据材料二下列对乡村调解过程解释正确的是( )
A. 请乡里的权威人士或有地位的人来评理,并由保长主持。
B. 由乡绅根据乡里的伦理原则对双方进行批评、处罚,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C. 调解一般必须在球场等地点集会进行。
D. 调解人员一般由长老、乡绅和保长组成,长老为主要调解人。
5. 在乡土社会中,政府为何要禁止“讼师”(帮人写材料打官司的人)的存在?请结合材料一简要分析。
【解析】
【导语】这篇阅读文章通过两则材料探讨了中国古代社会中“无讼”观念的形成及其背后的制度和文化原因。材料一从制度供给、诉讼成本和非诉讼制度供给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古代诉讼制度的缺位及其对民众观念的影响。材料二则通过具体的乡村调解实例,生动展示了乡村社会中调解的实际操作及其教育功能。两则材料相辅相成,既有理论分析,又有生动实例,共同揭示了“无讼”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深层次原因。
【1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和分析文中信息的能力。
B.“是由于起诉者缺乏诉讼知识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错误,原文是“中国古代诉讼制度供给缺位严重造成起诉者受到种种限制和缺乏法律专业人士帮助”,选项因果颠倒。
C.“应让调解制度替代当时作为主流的诉讼制度”错误,原文是说“使得调解制度成为诉讼制度的主要替代方式”,并非“应让……”。
D.“不管缘由,都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让他们请客”错误,过于绝对,原文是“有时”让他们请客。
故选A。
(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火线
尹杰
①我知道你身处火线。
我梦见风把你吹圆了。这样也好,显得你强壮些。要不了几场风的滋养,你的筋骨就会真正地圆起来,抢回风占据的地方。现在你要做的就是扎紧棉衣上的带子,把它像钢丝一样缠裹在身上。我在朝鲜的棉衣还真不如你的。你母亲见到了,让我脱下来,捶洗了几次,也没法还原本色。②把血汗洗掉,把硝烟的黑灰洗掉,把战火的腥味、宿营沾染的霜露、急行军浸入的风雪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