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趣史
作者:不详 时间:2008/9/15 8:48:44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1073
在中国使用和推广新式标点符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起初,顽固派就拼命抵制,他们硬说:惊叹号(!)有什么好,放大了像炮弹,缩小了像细菌。鲁迅对使用新式标点符号是大力拥护的,他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曾回顾推广新式标点符号的艰苦历程:“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如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这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也有些人胡乱使用新式标点。当时就有一些新文学作家,在使用省略号时往往任意延伸,有的竟然长达半页,全是小黑点。鲁迅先生对此嘲讽道:“在洋书上,普通用六点,吝啬的却只用三点,然而中国是地大物博的,同化之际,就渐渐的长起来,九点,十二点,以至几十点。有一种大作家,则简直至少点上三四行,以见其中的奥义,无穷无尽,实在不可以言语形容。”
标点符号在文章中虽然很重要,但是当时的出版界并不重视它。在支付稿酬时,定要把标点和空格从字数中扣除。针对此种现象,有一次鲁迅故意把已经脱手的译稿从头到尾地连接起来,不让稿纸上有一个空格。译稿寄出没几天,书局就把它退了回来,并附信要求分出章节、段落,再加上标点。鲁迅复信说:“要作者分段落、加标点符号,可见标点和空格是必需的,那就得算字数了。”书局无奈,只好采纳了鲁迅的意见。
1919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在我国原有标点符号的基础上,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规定了12种符号,由当时教育部颁布全国。建国后,出版总署进一步总结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于1951年刊发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从此,标点符号才趋于完善,有了统一的用法。1990年4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颁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对标点符号及其用法又作了新的规定和说明。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