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政绩观”也该改一改了
作者:佚名 时间:2009/3/30 8:24:26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662
走过高考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是每个学校的不成文规则,也就是中学所谓的“潜规则”。在现今体制下,社会和教育部门甚至一个学生衡量一个学校的基本标准就是升学率。同大学的就业率是一个道理,一些大学为了达到高额的就业率,口头上严令要求学生以工作证明换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制造虚假就业率,但是大学生就业始终低下,高到百分之九十几的就业率自然成了人们口中的笑柄。如今,为了向大学——这个曾经是学术最圣洁的地方看齐,高中也开始造假。“高考门”事件以精英学生参加考试,真可谓是“瞄准靶心开火”这命中率当然是高的吓人,那么学校的名声也就烫的吓人了。
为了提高升学率,提高学校名声,个学校各位煞费心机。各种“考霸”级人才也纷纷出炉,学校以高额回报许诺,考霸们一而再再二三的上北大上清华,演绎着状元梦的神话。制造虚假的升学率是学校生存的基础。我或许应该庆幸着比大学的就业率可要真实的多了。
你制造虚假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要剥脱人家参加高考的权利呢。以“思想动员形式”可是人性化了,在卑鄙的行为上面还要贴上一层假仁义的外衣。去年看过郭立场先生一片文章对于其:热和人都没有权利剥脱学生参加高考的权利甚是赞同。教育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教育公平的合理性就体现在此,孔子在春秋时代就提出了有教无类的观点。我国国人物恶化水平不高,国家大力普及教育,甚至高等教育也开始大量扩招,究其好坏我不做评论。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趋势。高中的做法完全是回归到了上个世纪的精英路线了,这不是走回头路是什么,违背历史潮流的做法自然是不合理的。
接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学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本校学生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可能的最好的教育,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置法律与不顾,身为人表的学校怎么能做的出来呢?追求知识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它现在已经被人以几乎商业化的目的剥夺,产业化教学是否会紧随其后?
学校的做法究其原因,我想这还是要归结于体制问题和利益问题。没有正确的教育成绩观和政绩观一样停留在单纯依靠一些一概而论的数字为标准上。与机制相挂钩的是学校名气也就是来年的学校入学率,而这就和学校的收益直接挂钩,利益纠葛一眼就可以看出。学校的沦落和教条主义化导致了精英化高考的路线,而此“秘方”就会在广大中学中流传,成为各学校发家致富的秘方。
学生接受社会和国家的选拔和接受教育同样都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自由,我们相信如果有机会进入高一级学府是大部分高中生的希望。以秘密手段达到非道德化木的的伎俩是我们鄙视的,还如此赤裸裸的抢占别人的权利为自我服务,这是在道德和法律的范围内都不允许的。学生作为中国合法公民被人以不合法甚至是狡诈的行为变相的剥脱这种权利,我想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容许存在的。改革制度,我看是特别是学校考核制度是势在必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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