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牛虻就义》的艺术处理
作者:北京大学中文系 钱理群 时间:2010/3/7 17:39:04 来源:hzyz2006j转发 人气:1378
我们的阅读就从牛虻入手。牛虻是化名为范里斯•列瓦雷士的意大利革命者、著名的杂文家的笔名。牛虻是一种昆虫,成虫在夏季的晴朗天气最为活跃,专吸食牛、马等家畜的血液。以牛虻为笔名,是表示自己有牛虻般锋利的舌和笔,对统治意大利的奥地利专制体制进行尖锐的批判、无情的嘲讽。小说介绍说,牛虻的外貌和性格,“非常容易使人联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虎”,他勇猛、无畏,充满复仇的欲望,极具挑衅性、攻击性,如文中所描述的:“他那直刺人心的辩才,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就“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因此,牛虻在统治者及其鹰犬眼里,是一个令人恐怖的危险人物,而在反抗者心目中,则是一个传奇英雄。
但牛虻还有另一面。他的本名叫亚瑟•勃尔顿,他是一个英国轮船公司老板的儿子,纯真、善良、温顺,也有些软弱,更是一往情深:他始终爱着自己初恋的女友琼玛,和自己的生父和敌人——红衣主教蒙太尼里,有着极其复杂的情感。
这就是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分为二的:一个是牛虻,一个是亚瑟,前者是仇恨的化身,后者是爱的化身,前者是英雄人生,后者是平凡人生。小说写的就是亚瑟转变成牛虻的故事。但作家并没有将这样的转变简单化,而是真实地揭示了:在牛虻的心灵深处,依然隐藏着亚瑟。因此,作家实际上是有两副笔墨的,写的既是现实主义小说,又是英雄传奇。
《牛虻就义》写的是牛虻的最后结局。也就是说,小说的两条线索——亚瑟的故事、牛虻的故事,在这里汇合,主人公性格的两个侧面,要在这一刻集中展现。这是一个艺术的难题。而我们的阅读与讲解,正要抓住这一点:看作家是如何处理这一艺术难题的。
其实,标题就给了我们一个提示:既为“牛虻就义”,那就表明作家描述的重心放在小说主人公牛虻那一面,着重写一个英雄就义的传奇故事。但作家依然忙里偷闲,稍带几笔,就透露出了亚瑟的气息。也就是说,课文所采取的,是正写、详说牛虻,侧写、略说亚瑟的叙述策略。既两面照顾,又突出重点,既避免了顾此失彼,又给读者留下了鲜明而强烈的印象,塑起了一座英雄雕像。
这样的叙述策略具体表现在时间、场景和写法的选择上。
首先是时间的选择。小说正面、详尽地写了两段时间。一是“周二早晨”的开庭宣判,一是“礼拜三早晨”的执行枪决。周一晚,即宣判的前一夜,仅写了一句:“他怀里藏着蒙太尼里丢下的手绢,整整一夜,他一直拿着那手绢亲吻、哭泣,仿佛那是有生命的。”但这一句,就透露出了宣判前夕小说主人公心灵深处“亚瑟”这一面:对生父的爱、对生命的留恋。这样的情感是如此强烈,以至在周二早晨开庭时他“眼睑上还有泪痕”,“语调沉闷、平静,没有挑衅或愤怒的意味”。周二晚上,即枪决的前夕,主人公的内心是极不平静的,作家却有意不作正面描述,只是概括地说了一句:“所有的倦怠的温顺”,“空寂中把他压跨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象与梦境,都随着产生它们的夜消失了”,这其实也就暗示了这一夜曾有过的倦怠、温顺与恐惧: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亚瑟”。
下面一句也许更值得注意:“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面前,他便激起斗志,再也无恐惧而言了。”这是典型的“牛虻”:它本是“夏季的晴朗天气最为活跃”的生物,作为人间战士的“牛虻”,在阳光照耀下,光明正大地和敌人正面搏斗,是更能激发他的战斗激情的。因此,作家侧写黑夜的“亚瑟”,正写白昼中的“牛虻”,这样的时间选择,是耐人寻味的。
而且,作家还要突出“早晨”的意象。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场景描写:尽管是坟墓,却埋在“巨大的无花果树下”,并散发着“新翻泥土的芳香”;枪决地背后的天空,是“红黄交融的灿烂朝霞”;枪响了,“硝烟很快散去,飘入早晨的阳光之中”。——这里竟没有通常刑场上应有的死的阴森与压抑,竟是洋溢着生的灿烂与辉煌!这就具有几分神奇色彩。
更神奇的,是人物心理、情感、关系的颠倒:审判者、执刑者感到“可耻”“尴尬”“恐怖”“局促不安”“垂头丧气”“神情沮丧”,而被审者、被枪决者却一再地“微笑”:“低下头微笑着看”,“带着最欢欣的微笑回头看了看”,“含笑的眼睛中(露出)光芒四射的蔑视”,“面对他们,微笑着站好”,“微笑着站得好好的,正用残缺不全的手在搽脸上的血”,“吃力地用一个膝盖支撑着身体,依然在对士兵们发笑”。这背后隐含着一个问题:究竟谁审判谁?
而最后的“自己下命令枪毙自己”,更是情节上的一个出乎意料的逆转,把小说的传奇色彩推向了极致,也最终完成了牛虻的英雄形象。
最后,还有两点补充。
一是教材的节选是不完整的:牛虻“歪倒在草地上”,其实并没有死,因此,事情也没有“了结”。小说情节还有一个出乎意外的发展:红衣主教蒙太尼里突然赶到刑场,于是,就有了“亚瑟—牛虻”和他的“生父—敌人”的最后一面:
草地上那堆鲜血淋漓的东西又重新挣扎、呻吟起来了。……
牛虻支着医生的膝盖抬起身子,圆睁着眼睛,对那十字架直视着。
在那鸦雀无声的一片寂静中,他慢慢举起那只打断了的右手,把十字架推开去。十字架上的耶稣就被涂上了满脸的鲜血。
“神父——你的——上帝——满意了没有?”
说完,他的头又落到医生的臂膀上去了。
到这里,我们说的“亚瑟”的故事和“牛虻”的故事,终于会合、纠缠在一起,这才可以“了结”了。但,还有一个结尾:刑场上的一个士兵受牛虻临终前的嘱托,将一封信交给了他心爱的琼玛,这是在临刑的前夕,星期二的那个晚上写的,作家在前文有意略而不谈,现在,就揭开了最后的谜底,让我们窥见了“亚瑟—牛虻”在生命最后一程中的内心世界:
明天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般。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自己已经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再有什么别的心愿呢?
可是我还有这么一个小小的心愿。一个快要死去的人是有权利可以提出他个人的心事的,我的一点心事就是要你心里明白,……我是爱你的,琼玛,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穿着一件花格子布的罩衫、围着一个皱缩不平的胸褡、背上拖着一条小辫子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你了,我现在还是爱着你。……
话已经说完了。别了,亲爱的。
——那么,“牛虻”是怀着“亚瑟”对初恋情人的爱,走向刑场的。
信的末尾没有签名,只写着亚瑟和琼玛小时候坐在一起念过的一首小诗:
不论我活着,
或是我死掉,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
这“快乐的飞虻”,是作家最后完成的主人公形象:亚瑟和牛虻最终合而为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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