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
人生的爱好者:陶渊明(林语堂)
我们晓得如果我们把积极的和消极的人生观念适当地混合起来,我们能够得到一种和谐的中庸哲学,介于动作与不动作之间;介于尘世徒然的匆忙与完全逃避人生责任之间;在世界上的一切哲学之中,这一种可说是人类生活上最健全最美满的理想了。还有一点更加重要,就是这两种不同的观念的混合,产生了一种和谐的人格;这种和谐的人格便是一切文化和教育的公认目的。我们在这种和谐的人格中,看见一种生的欢快和爱好,这是值得注意的。
要我描写这种人生的爱好的性质是很困难的;用一个臂喻来说明,或叙述一位人生的爱好者的真事迹;是比较容易的。陶渊明,这位中国最伟大的诗人和中国文化上最和谐的产物,很自然地浮上我的心头。当我说陶渊明是中国整个文学传统上最和谐最完美的人物时,一定没有一个中国人会反对我的话的。他不曾做过大官,没有权力和外表的成就,除一部薄薄的诗集和三四篇散文之外,也不曾留给我们什么文学遗产,可是他至今日依然是一堆照澈古今的烽火,在那些较渺小的诗人和作家的心目中,他永远是最高人格的象征。他的生活是简朴的,风格也是简朴的,这种简朴的特质是令人敬畏的,是会使那些较聪明较熟悉世故的人自惭形秽的。他今日是人生的真爱好者的模范,因为他心中反抗尘世欲望的念头,并没有驱使他去做一个彻底的遁世者,反而使他和感官的生活调和起来。文学的浪漫主义,与道家的闲散生活和反抗儒家的教义,已经在中国活动了两百多年,而和前世纪的儒家哲学合并起来,造成这么一种和谐的人格。在陶渊明的身上,我们看见那种积极的人生观已经丧失其愚蠢的满足,而那种玩世的哲学也已经丧失其尖刻的叛逆性(我们在托洛的身上还可以看见这么一种特质——这是一个不朽的标志),而人类的智慧第一次在宽容的嘲弄的精神中达到成熟期了。在我的心目中,陶渊明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奇怪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肉的专一和灵的傲慢的奇怪混合,就是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在这种混合中,感官和心灵是和谐相处的。因为理想的哲学家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看见尘世的成功和失败的空虚,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而不敌视人生。因为陶渊明已经达到了那种心灵发展的真正和谐的境地,所以我们看不见一丝一毫的内心冲突,所以他的生活会象他的诗那么自然,那么不费力。
陶渊明生于第四世纪的末叶,是一位著名学者和官吏的曾孙;这位著名的学者和官吏在州无事,辄朝运百甓于斋外,暮运于斋内。陶渊明少时,以家贫亲老,起为州祭酒,可是不久便辞职,过着耕田的生活,因此患了一种疾病。有一天,他对亲朋们说:“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有一个朋友听见这句话,便给他做彭泽令。他因为很喜欢喝酒,所以命令县公田都种秣谷,后来他的妻子固请种粳,才使一顷五十亩种秣,五十亩种粳。有一次,郡遣督邮至,县吏说他应该束带见督邮,陶渊明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于是他便辞职,写了《归去来辞》这首名赋。从此以后,他就过农夫的生活,有几次人家请他做官,他都拒绝了。他自己很穷,和穷人一起过活;他在给他儿子的一封信里,曾悲叹他们衣服不整,而且做着平常工人的工作。可是他有一次曾遣一个农家的孩子到他的儿子的地方去,帮他们挑水取柴;他在给儿子的信里说:“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
他唯一的弱点便是喜欢喝酒。他过着很孤独的生活,不常和宾客周旋,可是一看见酒的时候,纵使他和主人不认识,他也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有时他做主人,在席上喝酒先醉,便向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他有一张没有弦线的琴。这种古代的乐器只有在心境很平静的时候,好整以暇地慢慢弹起来才有意思。他和朋友喝酒的时候,或想玩玩音乐的时候,常常抚这张无弦之琴。他说:“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
他是一个谦逊、简朴、自立的人,交友极为谨慎。判史王弘非常钦仰他,要和他做朋友,可是觉得很难碰见他。他很自然地说:“我性不狎世,因疾守用,幸非洁志慕声。”王弘只好跟一个朋友设计去会见他,这个朋友约他出门喝酒,当他走到半路,停在一个野亭的时候,朋友便把酒拿出来。陶渊明欣然坐下来喝酒,王弘早已隐藏在附近的地方,便在这时候走出来和他相见了。他非常高兴,欢宴穷日,连朋友的地方也忘记去了。王弘看见陶渊明无履,就叫左右为他造履。当王弘的左右请度履的时候,陶渊明便伸出脚来使他们量一量。此后王弘要和他见面的时候,常常在林泽间等候他。有一次,他的朋友们在煮酒,他们拿他头上的葛巾来漉酒,用完还给他,他又把葛巾着在头上。
他住在庐山之麓,当时庐山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叫做白莲社,由一位大学者主持。这个领袖想请他加入白莲社,有一天便请他赴宴,他所提出的条件是可以在席上喝酒。这种行为是违犯佛教的条规的,可是主人答应了。当他刚要签字正式入社的时候,他却“攒眉而去”了。大诗人谢灵运很想加入这个白莲社,可是找不到门路。那位法师还想跟陶渊明做朋友,所以有一天便请他和另一位道家的朋友一起喝酒。他们一共三个人:那位法师代表佛教,陶渊明代表儒教,那位朋友代表道教。那位法师曾立誓终生不走过某一座桥,可是有一天当他和那位朋友送陶渊明回家时,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都走过了桥。三人知道的时候,不禁大笑。这三位大笑的老人后来成为中国绘画上的常用题材,因为这个故事象征着三位无忧无虑的智者的欢乐,象征着在幽默感中团结一致的三个宗教的代表人物的欢乐。
他就这样过着一生,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心地坦白的、谦逊的田园诗人,做一个智慧而快活的老人。可是在他那部关于喝酒和田园生活的小诗集,三四篇偶然写出来的文章,一封给他儿子的信,三篇祭文(其中有一篇是自祭文)和遗留给后代子孙的一些话里,我们看见一种造成和谐的生活的情感与天才;这种和谐的生活已经达到完全自然的境地,没有一个人能超越过他。他在《归去来辞》里所表现的就是这种酷爱人生的情感。这篇名作是他在公历405年11月决定辞掉县令的职务时写的。
归去来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寔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舟摇摇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童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遑遑兮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有人也许会把陶渊明看做“逃避主义者”,然而事实上他并不是。他想要逃避的是政治,而不是生活本身。如果他是逻辑家的话,他也许会决定出家去做和尚,彻底逃避人生。可是陶渊明是酷爱人生的,他不愿完全逃避人生。在他看来,他的妻儿是太真实了,他的花园,伸过他的庭院的树枝,和他所抚爱的孤松是太可爱了;他因为是一个近情的人,而不是逻辑家,所以他要跟周遭的人物在一起。他就是这样酷爱人生的,他由这种积极的、合理的人生态度而获得他所特有的与生和谐的感觉。这种生之和谐产生了中国最伟大的诗歌。他是尘世所生的,是属于尘世的,所以他的结论不是要逃避人生,而是要“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籽”。陶渊明仅是回到他的田园和他的家庭的怀抱里去,结果是和谐而不是叛逆。
重读陶渊明(吴泽顺)
中文系大学生自然是要读陶渊明的,但在改革伊始,人人进取的年代,对这位成天只知采菊东篱、有酒自斟的“中国第一大隐”,着实有几分不屑。不就是官场不得意,跑回乡下说朝市的葡萄酸么?比起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来,简直不啻天壤之别。自己发发牢骚倒也罢了,连累后代文人也群起效尤,动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或上山,或下乡,或寄迹山水,或结庐而居。清代有个袁子才,居然放着好好的官不做,用官位换来个破园子(随园),在里面娱情养性。
这不都是陶老夫子带的头么?
观念上的偏滞,决定于生活底蕴的浅薄。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人生风雨后,在世纪末的今天,重读陶渊明,却如春风化雨,荒漠流过一股清泉,胸中涌出一片绿洲,喧嚣的尘世渐渐远去,清凉之气令人块垒顿消。放逐灵魂,让其在浮躁不安的躯体中逸出,穿越时间隧道,在陶渊明的南野田园里飘荡,与寂寞的诗魂倾心交谈。这才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也才知道陶渊明的出仕与退隐,皆因不得已而为之。
且让我们听听陶夫子的自白:“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一个“性”字,一个“误”字,道出了本质所在。俗云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又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陶渊明依恋山水,旷性任达,应该说是一种禀赋。他自己就说:“少学琴书,偶爱闲静,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见树木交荫,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尝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这是一个天性热爱自然,不喜奉迎的人,置身名利场,无异于笼中之鸟,又有何快意可言?生命的本质在于顺应自然,享受自然,在与自然的亲吻中,生命才释放出无穷的活力。陶渊明因“误落尘网”所失去的,恰恰是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本我。
陶渊明也算是名臣之后,曾祖陶侃是晋朝的开国元勋,官居大司马,封长沙郡公。祖父、父亲都做过太守一类的官。只是到他出世后,父亲早亡,家道中落,“弱冠逢家乏,老至更长饥”。迫于生计,二十九岁时出仕,先后做过州祭酒、参军一类科级副科级干部,因内心矛盾曾几度中辍。
四十一岁时,堂叔陶夔“因余家贫,遂见用于小邑”,作了彭泽县令(处级)。但到底是性情中人,做不出卑躬屈膝、苟且钻营一类事体,竟然不肯束带迎接前来检查工作的督邮大人,还说什么“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得罪了领导,能有他的好果儿吃么?所以县令的宝座还未坐热(八十多天),就自动去职,回到乡下过他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式的农耕生活去了(在世人看来,县令已是难得的肥缺,就是犯了错误,换个地方还可以再做嘛,有官不做,十三点!)。《归去来兮辞》记其回归时的心情:“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奔载欣。”简直就似从牢笼放归一般。“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一个“返”字,概括了陶渊明从一个失败的理想主义者——“非我”,向自然——“本我”的回归历程。
陶渊明自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四十一岁时从彭泽令任上退隐,到他六十三岁去世,终身不复仕。二十多年间经历了丧妹、火灾、荒年等一系列打击,甚至以乞讨度日,生活的艰辛可以想见,亦并非如论客们所欣赏的如何日日有酒,如何悠闲适意。但诗人自有诗人的风骨。统治者曾于他四十九岁和五十四岁时两次征他为著作郎,均不就。江州刺史檀道济上任后亲自带着米肉去看望他,也算是礼贤下士了。但陶夫子不买账,将其米肉挥而去之。他也曾慨叹“田家岂不苦?弗获辞此难”,但他仍“不以躬耕为耻,不以无财为病”(萧统语),即使在烟火不举的困窘时刻,也无怨无悔,挚着地坚守着他的精神家园,将人格与自由视为生命的本质二元素。
“放意乐余年,遑恤身后虑”,没有人格与自由地活着,宁可死去。即便是死,在他看来也是一种自然的回归:“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死去何足道,托体同山阿”。诗人以生命的火焰烛照着他的人生里程,用杯中物消尽心中的块垒,而化作一篇篇珠玑般美丽的诗章,给后人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更给后世的文人们留下有益的启示。
或曰陶渊明逃避现实,消极处世,不足为训。那么他所生活的东晋是一种什么样的现实呢?政治腐败,社会动乱,门阀势力飞扬跋扈,地方军阀桓玄、刘裕先后作难,兵火频仍,可谓乱世。俗云乱世出英雄,可陶渊明作不了英雄(文人们恐怕都做不了这类英雄),与其汩其泥而扬其波,做一个帮凶,从权力斗争中分一杯残羹,倒不如守住自我,苦中作乐,也博得个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的美誉。江盈科就曾说陶渊明“人非六朝之人,故诗亦非六朝之诗”,的确道个正着。举世攘攘,皆为利往。能超然特立于一个时代之外,真正顺应生命的本质要求,非大知大贤之人不能若此。
与陶渊明同时、并称“浔阳三隐”的周续之、刘遗民,不就以讲授礼仪为名,回到统治阶级那儿去了吗?沽名钓誉,贪饵吞钩,似乎是文人积习,君不见奴颜屈膝、卖友求荣之文士乎?君不见“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且整人较“大老粗”们有过之而无不及之文士乎?至于那些自称圣贤的假道学们就更无足挂齿了。
伊人长已矣,唯有古月照今尘。历史是一面镜子。先哲们构成了历史。
今天的文人们学不了陶夫子,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起了质的变化,但这丝毫不意味着陶渊明已失去了昔日的光辉,他独特的艺术个性以及作为伟大诗人的品格,仍然深刻影响着并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在红尘滚滚、人欲横流的时代,世俗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但能洁身自好,守住良知和人格,也算伟大。陶渊明的魅力和他作品的美学价值,我想也正在于斯。当然,那些“上班随着轮子转,中午围着桌子转,晚上跟着裙子转”,并以“收礼不受贿,跳舞只摸背,进了夜总会,晚上回家睡”自许的雅士们是不甘如此寂寞的。
陶渊明是寂寞的,但寂寞也是一种美。
199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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