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人之于国也》教学三题

作者:湖南省新宁县第一中学 杨华当  时间:2012/11/30 20:50:38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553
  一、 数:Cù?shuò?通假?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课文《寡人之于国也》把“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中的“数”注为“cù”。而《汉语大字典》(第二卷P1474)在“shuò”音第四个义项“细;密”条下举的例子也恰恰是这一句。到底读什么?笔者查了几本资料,“数”在这句中的读音不统一。
  《汉语大字典》引杨伯峻注:“数,音朔。细也,密也。”同时又举了一个也是这个读音这个意思的例子,即柳宗元《小石城山记》中“其疏数偃仰,类智者所施设也”。《诸子百家》在《孟子•梁惠王下》这一句的注解中也明确的注为“shuò”;此外,《四库全书》也取“shuò”音。
  取“cù”音的也不少。《汉语大词典》、《辞源》、《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都是。但同样是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却没有《辞源》烦琐的五个注音,反而与《汉语大字典》上保持一致,只shǔ、shù、shuò三个音,根本没有cù音。
  焦循(清)《孟子正义》对这个字的读音也有所考证。《正义》曰:“《毛诗•豳风》:九罭之鱼。传云,九罭缯(一种网眼细密的渔网)罟,小鱼之网也,依《尔雅》的定本做数,义俱通也。”
  是cù还是shuò,还是把它理解为通假字“缯”,真的好困惑。
  二、“移民”“种树”需细辨
  《寡人之于国也》中有两处需要仔细分辨,不然会令人费解。
  “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教师教学用书》翻译为:“河内遇到饥荒,就把那里的老百姓迁移到河东去,把河东的粮食转移到河内;河东遇到饥荒也是这样做。”
  河内遇到饥荒,老百姓都迁走了,还把粮食运来干什么?原来,移去河东的仅仅是一部分年轻力壮的“民”,还剩一些“老稚不能移者”,移来粟就是为了这另外一部分“民”。(《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所以,这句话适合翻译为:河内遇到饥荒,就让一部分百姓迁到河东,再把河东的粮食调拨一些留给在河内的迁移不方便的老少病穷的人;河东遇到饥荒时也是这样做。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教师用书翻译为:“五亩大的住宅场地,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是不是真的种了五亩桑树?其实,古时为了保护耕地,对“五亩之宅”是有具体分配的:“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田中不得有木,恐妨五谷。古于墙下植桑,以供蚕事。”(《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看来,桑树仅仅在二亩半的住宅场地的(周围)墙下,远远不是在整个“五亩大的住宅场地”。因此,这句话适宜翻译为:五亩的宅园,在其中二亩半的住宅区周围种上桑树,年满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上丝织品衣服了。
  三、《教师教学用书》中的两处小瑕疵
  《教师教学用书》在《寡人之于国也》一课的解说中,有两处明显的错误。
  一是在“关于练习”中。这部分对练习二进行解说时,出现标点运用错误。引用“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时,把标点引成“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这里是孟子用一个比喻来驳斥梁惠王的错误归因,这个比喻用在完整的反问句之中,假设的杀人者“曰”后面没有必要加冒号来停顿;况且,如果“曰”后有冒号,那么所引用内容最后也应有点号,这样就不好处理这一完整句子最后的标点了。
  二是在“有关资料”中,介绍孟子仁政思想的“邦国的主权在于民”时,引用了《孟子•梁惠王上》第6章中的一段话:梁惠王问:“天下恶乎定?”孟子回答:“定于一。”梁惠王问:“孰能一之?”……其实孟子说这段话时交谈的对象不是梁惠王,而是梁惠王的儿子梁襄王。一字之差,闹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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