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新闻教育十大新闻事件评论分析报告
作者:不详 时间:2006/4/5 21:33:04 来源:腾讯网转载 人气:1896
2005年3月,湖南师大新闻传播学院魏建美老师开设《企业策划与新闻运作》课程,用其《商业策划与新闻炒作》、《炒作制胜——个性经济时代的商业策略》两本专著做教材,给学生分析新闻炒作,并将张艺谋﹑杨臣刚﹑刘晓庆﹑张纪中﹑刀郎等作为“炒作学”讲授的内容。“新闻炒作学”进入大学课堂后引起数百家媒体的报道,也引发新闻教育界的激烈争论。上了两次课即被湖南师大教务处叫停。
关于“新闻炒作学”研究和教学,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新闻炒作是一种恶俗的现象,媒体和受众深恶痛绝。“新闻炒作”被编写成《新闻炒作学》,并堂而皇之走进大学课堂,成为一门“学问”的话,那一定是一门“新闻厚黑学”。这种披上理论外衣的“新闻炒作学”,不但误人子弟,而且会腐蚀新闻队伍的肌体,丧失传媒的公信力,扰乱和毒害人们的思想。⑥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炒作已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新闻现象,不管其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都需要研究,正如不能因腐败之恶而不研究腐败。炒作应区分为良性炒作与恶性炒作,把“炒作”和“恶性炒作”混为一团是不科学的。虽“炒作”一词在新闻圈内基本是作为一个贬义词而存在,但若从良性炒作这一创新概念出发,将其理解为“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强化部分新闻要素以尽可能吸引注意力的行为”,那么这一手段本身便是中性的,也是新闻操作过程中可以合理利用的手段。⑦
依蔡元培之理,大学是“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无论有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命运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他还鼓励学生兼听不同学派的课,以培养学生自由思考和独立研究学术的能力。同样,新闻学术研究也应提倡“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对新的学术观念要持宽容态度。据调查,新闻炒作学相关专著都是合法的正规出版物,并非“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异端邪说”。“新闻炒作学”是以新闻炒作为研究对象之学,而不是鼓动学生去搞新闻炒作之学。眼下的新闻炒作,确有种种不当之处与负面效应,而公众对新闻炒作学的质疑,实则是对当下新闻炒作现象的“恨”屋及乌,是对“新闻炒作”和“新闻炒作学”这两个概念的混淆。新闻炒作学的功过是非,只有在调查与研究之后,才能科学得出,⑧不宜一棍子打死。
6、“新闻学博士不会写新闻”,新闻学最高层次教育引发争议
新闻学博士生教育是新闻学专业教育的最高层次,但2005年12月,华中科技大学博导赵振宇在在给该校新闻学博士生上《新闻学研究》课时,发现部分博士生没有新闻实践经历,不会写新闻。他表示:“新闻学博士连最常见最简单的消息、通讯、言论都不会写,我认为是不合格的毕业生,至少我会在论文答辩时提出质疑。”⑨
对于新闻学博士要不要写新闻这一问题,有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新闻学博士会不会写新闻无所谓,因为新闻学博士生主要是搞科研的,大多新闻学博士的职业定位也是从事新闻理论研究或新闻教学。况且新闻学专业已经细化为很多方向,从事新闻实务研究的的确应该会写新闻,而从事新闻理论、新闻史和新闻事业经营管理研究的博士也不必都要会写新闻。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连最基本的新闻学实践也不懂,其研究会与实践脱节,不可能总结出指导实践的理论,
实践是理论的唯一源泉,也是检验创新理论的唯一标准;反过来,理论又为实践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理想的新闻教育必须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出既有扎实的实践技能又有宽广理论素养的博士。新闻学博士不会写新闻所引发的争论不仅是国内新闻学教育的风气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新闻教育的培养标准和价值取向的课题。
8、新闻专业教师是“考”出来的?高校新闻教师专业素养遭质疑
新闻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要求教师有专业知识的同时,最好还要有从事新闻实践的经验。但国内不少新闻传播院系的专业教师缺乏从事新闻实践经验。这种现象的存在,与国内高校用人机制不无关系。国内新闻院校对教师的要求一般都需要博士学位。要想获得高学位就必须参加层层选拔考试,能够通过考试的人通常没有多少时间参加新闻实践。所以,中国大陆新闻专业教师有相当一部分是“考”出来的!⑩
新闻院校教师是否具有博士学位应区别对待,对那些学术性、研究性较强的课程,由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讲授比较合适,而对那些操作性、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如新闻的采、写、编、评等课,即使具有博士学位,若没有足够的从业实践经验是很难胜任的。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大学新闻学院的做法值得效法。如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传播艺术学院有一支学历很高的教师队伍,这些教师一般有博士或硕士学位,也具备丰富的新闻从业经验。同时,学院每年都要聘请一些新闻媒体的资深记者和编辑为学生讲授新闻采访、编辑等实务课程,这些老师既要在新闻单位任职,同时在新闻学院授课。为此,有学者提议今后在新闻学院实行“交换岗位”制度,让老师做一段实际新闻工作,让记者和新闻官做一段教师工作。
9、“新闻学教授涉嫌论文抄袭案,直面学术道德的底线
12月14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张志安在中华传媒网上发表《学术打假:〈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的文章,直指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兴荣发表在香港《中国传媒报告》2004年第2期的文章《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严重抄袭”了自己的《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据查,《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是张志安与其学友合作的论文,2002年发表于复旦大学研究生学术年会,此文简略版也于2002年12月发表于《新闻记者》杂志。一年前,张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认真阅读后发现这篇文章有数处和自己的论文雷同,而且没有标出引文出处。因被原作者指责严重抄袭,12月17日,胡兴荣教授主动提出辞职,学院领导接受了其辞职请求。11
学术研究是新闻教师的重要职责,而纯净的学术环境是诞生优质学术成果的必需土壤。大陆新闻学术不够规范,缺乏统一标准,学术成果多而乱,已为海外学者所诟病。长期跟踪研究学术规范建设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指出,与国内近年曝光的其他学术丑闻相比,这次抄袭“情节是非常轻微的”,但胡兴荣并没有回避错误,用辞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歉意,“在人格上值得敬重”,因学术丑闻主动请辞是“中国内地学术界从来没有过的情况”。该学术抄袭案中,被抄袭者和抄袭者均作出了认真而严肃的行为选择,也算是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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