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不要凭“良心”做事

作者:贵州省天柱民中 姚绍根  时间:2006/11/12 22:49:37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912
  有这样一件事:某校初三学生张某等三位同学在下晚自习的时候,于一个阴暗角落向初二学生杨某借饭票宵夜。事后,杨某哭啼啼得向班主任报告了此事,因为涉及到别的班级,班主任只好向政教主任汇报。政教主任闻讯后,在学校食堂找到了张某,并把他带到办公室询问此事。
  在办公室里,张某一口咬定是借票而不是抢票。政教主任没办法,只好找到被抢学生杨某调查。老实本分的杨某因害怕报复而不敢出证。此时,张某却异常嚣张,公然在办公室责怪政教主任污蔑好人,并要求在第二天的早操时为其恢复名誉。政教主任气得一时语塞,禁不住摔了张某几耳光。
  晚上十一点,张某哭兮兮地找到镇教育辅导站,站长一气之下通知了镇书记、镇长以及派出所。十二点,校长被训,政教主任被要求停课。
  事后,校长说:只要我们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我们就放胆去做,怕什么!政教主任说:我在凭良心做事,我问心无愧。
  作为一个教师,此事对我的感触很深:校长被训,是因为他对教师管教不严。可校长、教师“年相若道相似”,谁又绝对服得了谁?政教主任被停课,是因为自己在为学校进行管理时手段过激了,但他也是为了使违纪违法的事不再发生为前提的呀。两人都不是为个人利益,却个人承担着处罚,用我们的话说就是“损己利人”。
  但回头一想,政教主任打人还对吗?打人了还称是凭良心做事,到底“良心”是什么呢?良心是个人的道义、观念及价值取向。看来,良心是个性问题。当然同一地区的人们为了共同的目的,对道义与观念进行了规范,使得该地区人们的良心也有着相同的一面。总之,不同职业或地区的人也就有着不同的良心取向。如此一想,有着56个民族、幅原辽阔的中国,“良心”并不能作为判断事物正误的唯一标准。
  校长和政教主任的确没有涉及到个人的利益,但他们是否就可以以一种违法的手段来取得合理的结果呢?我想,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严师出高徒”,我看“严”也得有个法有个度,否则,我们不知哪一天被学生推上了被告席还振振有辞:“我们凭良心做事,问心无愧”呢。如何才能避免“凭良心做事”,我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认真研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良心是不能作为判断事物对错的依据的。只有法律才能作为判定事物对错的唯一准绳。数千年的“师道尊严”禁锢着“师者”的观念。“君亲师之位”把教师的权威放到封建时期的“君亲”之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金科玉律,教师们以之光荣了好几个朝代。现在要把它彻底摔掉,内心上还硬是有点舍不得呢,无奈之下,只能以“良心”二字来维持源远流长的“师道”。
  但,这注定是要失败的!
  近几年来的报刊、电视有关师生矛盾的报道就足以证明良心是撞不倒法律的。头破血流,痛定思痛。还是来翻翻上面提到的“四法”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中有:“禁止体罚学生”。
  《教育法》中有:“任何公民都有平等教育的权利”。
  多看看“四法”,在脑子里随时随地都有“法”的概念,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我想,凭良心去违法就可以避免了。
  二、多翻翻有关教学方法的书刊。
  其实,教师对学生动粗,是他在方法上的无奈,黔驴技穷了,才会铤而走险。多看看有关教学方法的书籍、报纸,借鉴、吸收别人的优秀教法,或许我们就会从容面对学生的“冒犯”。多一种方法就多一条路。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况且,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谈教学改革,见于报端刊尾的教学方法多如牛毛。只要每天花上一小时,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及当地的实情有选择的借鉴与吸收,别人的成果就居为己有,这又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这也是避免自己与学生矛盾激化的最佳方法。
  这样做不仅是在丰富自己,而且还是在保护自己。
  三、多与学生沟通
  “三十六”上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缺乏了解也是教师与学生发生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之一。教师没有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生没有理解教师的良苦用心,于是就产生了彼此间的不信任。
  打个比方,有个学生经常旷课,我们会怀疑他去上网了。有一天,有同学报告该生正在上网,于是我们就很自然地把他以前所有的旷课都算在上网这件事上(这种判断是不准确的,会刺伤他的心)。之后,我们就不会相信他请假是因为生病,他也不会相信我们对他是何等的关心了。于是就埋下了师生冲突的因子。
  多与学生沟通,把自己的心奉献给学生,让学生理解教师的一片好心;我们也要主动地去获取学生的心,懂得他们心态,掌握他们的思想,化解误会,增强理解,促进信任,矛盾不就没了吗。
  凭“良心”做事要不得,得凭法律才行。
  由政教主任对学生动粗一事说说自己的浅见,贻笑大方。

文章评论

共有 1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

  • 路过 于11-19 21:52发表评论: 第1楼
  • 爱是唯一的教育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