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校教学研究会2025年春季2月素质检测考试高三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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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3题,约9670字,答案扫描。

  安徽省六校教学研究会2025年春季2月素质检测考试语文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座位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3.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它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
  如果你不是法律从业者,你可能会问,刑法研究的不就是刑事案件吗?刑事案件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后文简称《刑法》)里不是规定得很清楚吗?比如故意杀人罪,我拿本《刑法》,按照规定去分析案件、定罪量刑,不就行了吗?这难在哪儿呢?
  当然没这么简单。比如,看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你怎么知道一个案件一定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要知道,这两者不仅罪名不同,量刑上也有很大的差别。
  事实上,生活中发生的案件远比你想象的复杂。比如,拐卖妇女罪是指拐卖14周岁以上的女性,那么,如果行为人以为自己拐卖的是15周岁的男性,但实际上拐卖的是15周岁的女性,该怎么处理?或者,行为人以为自己拐卖的是15周岁的女性,但实际上拐卖的是15周岁的男性,又该怎么处理?这都能成立拐卖妇女罪吗?如果不成立拐卖妇女罪,那是否就不成立犯罪了呢?
  你看,《刑法》确实明确规定了拐卖妇女罪这个罪名,但实际发生的案件要比法条规定复杂得多。有没有法条可以适用、适用哪个法条、是不是照搬法条就能解决,都需要在具体案件中分析、推理。所以,要想做出准确的判断,当然要熟悉法条,但只熟悉法条还不够。要想得出一个正义的结论,你首先要做一个预判,找到一个方向。
  比如上面的例子,行为人以为拐卖的是15周岁的男性,实际上拐卖的是15周岁的女性。你可能会预判,这应该成立拐卖妇女罪,因为行为人确实拐卖了一名妇女。然后,你就要按照这个预判去寻找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即分析能不能适用拐卖妇女罪的规定。接下来、你要归纳案件事实,判断事实能不能和拐卖妇女罪的法律规范相对应。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把事实归纳为拐卖妇女,那问题就来了——行为人本意是要拐卖一名15周岁的男性、并没有拐卖妇女的故意,而没有故意就不能成立拐卖妇女罪、这等于推翻了你原先的预判,你就得接着想这种行为能不能成立别的罪,比如非法拘禁罪。
  再看看案件事实。如果行为人的拐卖行为确实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活动自由,他主观上也有侵害他人身体活动自由的故意,那批可以把案件事实归纳为侵害他人的身体活动自由。这样,就可以和非法拘禁罪相对应了。
  在这个过程中,你要不断把事实向法律规范拉近,也要不断把法律规范向事实拉近,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得出正义的结论。
  (张明楷《刑法学,一场给所有人的思维风暴》,有删改)
  材料二:
  要判断某个行为是否符合某个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符合的违法类型),需要思考这个行为是否满足了构成要件的各个要素。比如,要判断行为人在法庭上撒谎的行为是否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就需要先判断这个行为是否满足《刑法》第305条规定的伪证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是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行为人是否属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案件可能比法条规定复杂得多,所以要想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只凭熟悉法条是不够的。
  B.若行为人无触犯某项罪名的主观故意,而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却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行为人不触犯此罪。
  C.要想得出一个正义的结论,先要做一个预判,再归纳案件事实,接着判断事实能不能和预判的法律规范相对应。
  D.若案件事实不符合预判的法律规范,意味着原先的预判被推翻,此时需要修改案件事实,使事实与预判相符合。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材料一第一段连发四问,吸引了读者阅读兴趣,凸显出非法律从业者对刑法研究的片面认知,并顺理成章地引出后文刑法研究复杂多变等内容。
  B.材料一主要围绕“拐卖妇女罪”这一罪名举例分析,通过对事例的分析,可知刑法研究的复杂多变。语言平实,事例生动,具有深人浅出的效果。
  C.材料二前三段,详细阐述了“构成要件与构成要件要素”的关系、“行为与构成要件(要件要素)”的关系、以及“预判”的重要性,行文逻辑严密。
  D.材料二最后六个段落重点谈论了由“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步骤”引发的两个问题,并对第二个问题条分缕析,议论全面,层层深入,言简意赅。
  3.下列法律名谚与画横线部分的内容意思最相近的一句是(3分)
  A.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B.目光不断往返于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
  C.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D.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4.请分析材料一的论证思路。(4分)
  5.阅读下面的三轮三段论推理,你认为哪(几)轮推理(包括推理过程、结论)是正确的?给张三定什么罪公正?请依据材料说说理由。(6分)
  第一轮推理
  大前提:《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了贪污罪,罪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小前提:张三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出纳(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擅自多配了一把保险柜的钥匙,晚上趁着单位没人,偷偷潜人财务办公室,用这把钥匙打开保险柜窃取走了十万元现金。
  结论:张三触犯贪污罪。
  第二轮推理
  大前提:张三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出纳(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擅自多配了一把保险柜的钥匙,晚上趁着单位没人,偷偷潜入财务办公室,用这把钥匙打开保险柜窃取走了十万元现金。
  小前提:《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了贪污罪,罪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结论:张三触犯贪污罪。
  第三轮推理
  大前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盗窃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小前提:张三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出纳(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擅自多配了一把保险柜的钥匙,晚上趁着单位没人,偷偷潜人财务办公室,用这把钥匙打开保险柜窃取走了十万元现金。
  结论:张三触犯盗窃罪。
  (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6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9题。
  摆渡
  赵冬
  松花江在吉林城绕了好几个弯儿之后,蕴足了力量,奔腾而去,直奔哈尔滨。这条大江给足了吉林人方便和快乐,同时也增添了些许烦恼。为啥?没有桥!外面的人进来,里面的人出去,全得靠大船小船在江上摆渡。
  城里城外有不少渡口,哈达湾、密什哈站、炮手口子、三道码头、头道码头、温德亨……这一大圈儿,老百姓为了过江,着实吃了不少苦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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