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铁一中2010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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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22题,约7000字。陕西省西安铁一中2010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
语文试题
一、现代文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题目。
在古代文论中,我们常常见到“文”和“质”这一对词语。它们被用来评论作家作品,概括一定时代的文学风貌,还被用来说明文学的发展等,因此准确理解它们的意义十分重要。
“文”字的本义是指线条交错或者色彩错杂,由此引申出华丽、有文采的意思。而“质”字,凡事物未经雕饰便叫做“质”,犹如器物的毛坯、绘画的底子,因此含有质朴、朴素的意思.这一对词语最初不是用于评论文学,而是用来评论人物的。《论语•雍也》记载,孔子曾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话。这段话中的“文”、“质”,人们一般解释为:“质”是指“诚”一类内在的道德,“文”则是指文化知识一类外在的东西,“文”和“质”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其实按孔子原意,这里的“文”、“质”是指文华和质朴,都是就一个人的文化修养、言谈举止、礼仪节操而言的。一个人若是缺少文化修养,言辞拙朴,不讲礼仪,便如同“草野之人”;相反,若是过分地文饰言辞,讲究繁文缛礼,就如同那些掌管文辞礼仪的史官了。这里不存在本末内外的关系。
以“文”、“质”二字论文学、论社会政治生活,与用它们来论人物有着密切关系。《韩非于•难言》论述向国君进谏之难:“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这句话可能就是本诸《论语》。其中“繁于文采”即“文”;“以质信言”即“质”,分别指两种不同的语言风格。再后来,东汉班彪说《史记》“辩而不华,质而不俚,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很可能也是从《论语》的话而来。“质而不俚”是说文风质朴而不至于俚俗鄙野。“文质相称”是说文饰润色恰到好处,无过与不及之弊。魏晋以后文论中用 “文”、“质”二字,多数情况下也都是指作品的外部风貌而言;只有少数场合可理解为近似于今日所谓的形式和内容。
总之,古代文论中经常出现的“文”、“质”这对词语,大致上具有一以贯之的含义。古代批评家要求文学作品能够呈现出一种文质彬彬的动人风貌。当他们不满于文坛风气过于靡丽时,便强调“质”的方面;而当文风过于质朴时,又有人出来强调“文”的方面。“文”、“质”这对概念,体现了古人对文学作品的审美要求和他们对文学发展规律的认识。
(摘编自王运熙《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文质论》)
1.下列有关“文”和“质”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文”和“质”这一对概念在评论作家作品、概括时代文学风貌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必须准确理解它们的含义。
B.在中国古代,“文”是华丽有文采之意,“质”含有质朴、朴素之意,这两个字从一开始就是用来评论人物的。
C.人们一般认为,“文质彬彬”就是形式和内容互相协调,其中“质”是指内在的道德,“文”是指外在的表现。
D.孔子认为,“文”有文华之意,“质”是质朴之意,“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就是文华与质朴相配得当才能成为君子。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这里“文”和“质”是就一个人的文化修养等而言的,“野”和“史”也没有本末内外的关系。
B.韩非子说“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其中“以质信言”是指以质朴的语言进谏,“鄙”则与孔子话中的“野”意思相同。
C.班彪说《史记》“文质相称”,这可能是借用了《论语》的意思,从文学角度对《史记》外部风貌作出了高度评价。
D.魏晋以后文论中“文”、“质”二字的含义也大都沿用了孔子的意思,只有少数场合可以大体理解为形式和内容。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韩非子•难言》指出,如果分别采用“文”或“质”不同的风格,就无法达到向国君进谏的目的。这是“文”、“质”涉及社会政治生活的一个例子。
B.“文”和“质”这一对概念的含义,不但在古代文论中大致上是一以贯之的,它跟最初评论人物时的意义也是一脉相承的。
C.从古代文论来看,如果人们在文学创作中兼用华美和质朴的语言,那就会使文学作品呈现出一种文质彬彬的动人风貌。
D.当古代批评家不满于文坛风气,要求加强“文”或“质”的时候,就意味着当时文坛可能已经过于质朴或过于靡丽了。
二、古代诗文阅读(45分)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回答后面的问题。(21分)
董槐,字庭植,濠州定远人。少喜言兵,阴读孙武、曹操之书。槐貌甚伟,广颡而丰颐,又美髯,论事慷慨,自方诸葛亮、周瑜。父永,遇槐严,闻其自方,怒而嘻曰:“不力学,又自喜大言,此狂生耳,吾弗愿也。”槐心愧,乃益自摧折,学于永嘉叶师雍。闻辅广者,朱熹之门人,复往从广,广叹其善学。乃学于永嘉叶师雍。
嘉定十四年,起为广德军录事参军,民有诬富人李桷私铸兵结豪杰以应李全①者,郡捕系之狱,槐察其枉,以白守。守曰:“为反者解说,族矣。”槐曰:“吏明知狱有枉,而挤诸死地以附于法,顾法岂谓诸被告者无论枉不枉,皆可杀乎?”不听。顷之,守以忧去,槐摄通判州事,叹曰:“桷诚枉,今不为出之,生无由矣。”乃为翻其辞,明其不反,书上,卒脱桷狱。绍定三年秋,权通判镇江府。至州,会全叛,涉淮临大江,大府急发州兵。槐即日将兵济江而西,全遁去,乃还。嘉熙元年,出知常州。后三日,提点湖北刑狱。常德军乱,夜纵火而噪。槐骑从数人于火所,且问乱故。乱者曰:“将军马彦直夺吾岁请,吾属将责之偿,不为乱也。”槐坐马上,召彦直斩马前,乱者还入伍中。三年,知江州。秋,流民渡江而来归者十余万,议者皆谓:“方军兴,郡国急储粟,不暇食民也。”
槐曰:“民,吾民也,发吾粟振之,胡不可?”至者如归焉。淳祐二年,主管江西安抚司公事,视其赋,则吏侵甚,下教曰:“吾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