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文实践活动中挖掘学生的创造力(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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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实践活动中挖掘学生的创造力
重庆市武隆县土坎中学校 聂小平 邮编:408522
语文新课程标准十分关注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具体表现在:课程理念上凸现语文综合素质;课程体系上着眼于开放、创新;课程目标上致力于打好基础,促进发展;课程内容上提倡新、活、宽;课程实施上重视探究,加强实践;课程评价上重在激励、反馈。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化为了基础教育的中心任务,这就意味着我国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转化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学生创造力的培养与开发不单是时代赋予我们教师的义务和责任,也是新课程标准给我们规范了的培养目标。笔者试从语文实践活动入手谈谈中小学生创造力的开发。
就狭义而言,所谓创造力是根据一定目的,运用已有知识,产生出某种新颖、独特、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品的能力。这种能力一般表现在科学研究和艺术活动中。广义上讲,创造力则是蕴藏在每个个体身上的、一般人所共有的一种潜在能力。它并非伟人的“专利”,也不是只在科学研究和艺术活动中才能得以表现。个体的创造力可以表现在常人的各种实践活动中,创造力未被有效开发前,是以潜能的形式存在的,它需要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表现为显能。如自由开放的思想空间、民主平等的和谐氛围、充分尊重个性并允许自由表现的宽松环境等都是创造力实现潜能到显能转化的特定条件。
中小学生的创造力不是以创造产品为表现形式,而是以自己原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重新组合构成新内容、新形象,从而在其认识理解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新颖性和独特性。这一特征在他们一身的创造力发展和形成过程中,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