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2023届高三下学期诊断考试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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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题,约9480字,答案扫描。
2023年兰州市高三诊断考试
语 文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
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诗言志”在先秦时期就已被广泛认知。对于“诗言志”的含义,两汉时期的《诗大序》《说文解字》等,都将“志”理解成诗的内涵,将“言志”看成是诗的基本功能。这一观点在古代和当代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问题在于,到底是“诗言志”还是“《诗》言志”呢?如果是前者,那就是一个创作论的观点,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如果是后者,则特指只有《诗》这类作品才能“言志”,那么一定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诗用情境。所以我们必须弄明白“诗言志”是在什么情形下被提出来的。
最早提及“诗言志”的是《尚书•尧典》:“帝曰: 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是舜命他的乐官夔“典乐”, 并以“乐”来教育贵胄子弟的一番话。从中可知,夔“典乐”的乐职包括诗、歌、声、律,还有舞,这与古人对于“乐”是变辞为歌,加上配乐、舞蹈的总称的理解相符;夔“典乐”的目的在于“神人以和”,借诗乐表演实现与神灵之间的交流,“乐”实际指的是宗教乐舞。
那么,这里的“诗”用于宗教仪式,是仪式中祷告上天、颂扬祖先、记叙重大历史事件和功绩的唱词,后来被编订为《诗》,所以应为“《诗》言志”。
在宗教仪式中,《尚书• 尧典》中所说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是一种整体性的关系,描述的是仪式中用乐的状况。“诗” 指的是“歌”的文本形态,而“歌”则
是“诗”的呈现形态,“声依永”是指“声”赋予“歌”以“乐调”,“律和声”则是指“律”
赋予“声”以“乐”的风格,它们都是“乐”的不同表现形态。在仪式中,由于“乐”是人
神交流的手段,具有某种神秘的特点,从“歌永言”到“律和声”,意味着“志”被充分展
示,实现了宗教仪式“神人以和”的功能。由此可见,“言志” 的主体是诗歌舞三位一体的
“乐”,所以不能将“诗言志”独立出来讨论。
那么,到底什么是“志”呢?有学者从仪式的角度,认为“志”表达了仪式参与者的宗教意愿。这一观点也有文献支持,但不够全面。首先,“诗言志” 是针对祭祀等宗教仪式而言的,其中的“志”并不只从属于“诗”以及作诗或唱诗之人,而是从属于包括了“诗”“歌”“声”“律”“舞”的“乐”这一整体。仪式中的“乐”,除了表达仪式参与者的意愿外,还内在包含了某种神秘特质,这就超出了仪式参与者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志” 是属于整个仪式的,显示了仪式自身的目的。其次,《尚书•尧典》将“诗言志”观念置于虞夏之时,应该只是一种假托。从其记载来看,“诗” 在仪式中的应用已经相当程式化。程式化的宗教仪式必然会有诗的借用。如《周颂》中的《桓》《赉》《般》,原是记述周公平乱的,后被列入《大武》祖诗中,用以祭祀周武王;《仪礼》所记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都以《关雎》《葛覃》等“合乐”。在这种情况下,诗内容和仪式的相关性并不是完全对应的,除个别者外,仪典中乐章之义多数与诗本义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志”也就不可能专指仪式参与者自己的意愿。
综上所述,“诗言志”是早期仪式背景下的一个用诗概念,不是一个创作论观点;“志”并非完全来自“诗”,而是来自仪式本身,体现了仪式的特定目的,追求的是“神人以和”的最高境界,它包含了仪式参与者的意愿和情感,也包括与仪式相关的神秘意志。
(摘编自过常宝《从“诗言志”到“赋诗言志”的文化逻辑和话语机制》)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将“诗言志”中的“志”理解为诗的内涵这一说法,在先秦时期就被认为是完全合理的。
B.夔“典乐”时借诗乐表演来实现与神灵的交流,其所用“诗”特指《诗》这类作品。
C.“乐”内在包含的神秘特质,使得“志”超出了诗的本义,显示出仪式自身的目的。
D.《诗》被借用在程式化的宗教仪式中,《诗》的内容和仪式的相关性并不完全对应。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文章讨论“诗”“志”及其相关概念时能兼顾古今,既肯定了它们的古义,又指出了它们的变化,具有思辨意味。
B.文章第三段引用《尚书•尧典》中舜对夔所说的关于教育贵胄子弟的话,论证“言志”的主体是《诗》而非“乐”。
C.文章第四段,从“诗言志”观念提出的针对性与历史时期两个方面进行对比,来论证“诗言志”中“志”的涵义。
D.文章通过讨论“诗言志”还是“《诗》言志”的问题,证明了“诗言志”是在早期仪式背景下的一个用诗概念。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如果“诗言志”是一个创作论的观点,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那么“志”就必然能体现诗作者的意愿。
B.仪式状态下,“志”是属于整个仪式的,超出了仪式参与者的意志,因此不能仅以仪式参与者的意愿来涵括它。
C.将“诗言志”理解为“《诗》盲志”,虽然有利于了解《诗》使用的具体情形,但不利于诗歌基本功能的体现。
D.“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诗经•鹿鸣》)若在早期仪典中被借用,可能与宴饮仪节无关。
(二)实用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2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材料一:
牛乳是19世纪欧洲人普遍食用的乳品。它味美营养价值高,但放置后会变酸,不利于长期保存。为解决这一难题,许多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希望找到变质的原因,但毫无进展。
当时化学家普遍认为发酵现象是物质本身发生了某种化学反应后生成了一种酶,这种酶致使
食物里的糖分发生分解,才使牛奶发酸。同样作为化学家的巴斯德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另
辟蹊径,从化学研究扩展到生物领域展开研究。一次偶然的启发,他发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