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审慎推进语文新课程高考改革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 巢宗祺 时间:2008/2/23 4:02:09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484
语文高考应该发挥良好的检测功能和选拔功能。比较理想的状态是,试题的内容分布和难度适合于高中毕业生,试卷能准确有效地衡量学生的语文水平,并且可信度高;试题的设计有坡度,能恰当地显示不同学生在语文学习上的水平差异。语文高考要完成检测考生语文素养、学业水平的任务,要为高等学校的招生选拔提供依据。所以,语文高考命题必须在顺利完成检测任务这一点上下工夫。
语文高考还应该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要能够正确反映语文学科的本质特征、基本要求和发展趋向;要能够恰当地反映相关地区语文教育的特点和语文课程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反映新世纪课程发展的要求和语文高考命题的新理念,等等。高中学生大多希望参加高考,希望能在高考中获得好成绩,希望能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因此必然会在考前(有的人甚至会在整个高中阶段)为高考做准备,每年的高考试题都会对以后的高中教学产生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高考会成为高中教学的“指挥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想彻底消除高考的“指挥棒”作用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实。我们所能做的应当是,努力减小这个“指挥棒”的消极作用,尽可能让它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因此语文高考试题要能够引导在校的高中生掌握好语文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方法。高考命题除了要研究学科内容与目标的分布和试题的信度、难度、效度和区分度以外,还应当考虑试题会对高中语文教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要考虑引导学生在语文学科中学什么、怎么学。
例如,我们在语文高考试题中提出了关于默写名句的要求,这些名句给人以智慧的启迪、审美的享受,对语文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这些试题引导了众多学生去背诵成千上万条名句,但是这种零散句子的背诵,对于培养语感能起的作用还是不够大;而且,要求默写的名句没有给定范围,有的考生背熟了几千句可能还是得不到分,于是许多在校的学生见此情况就会失去信心,干脆放弃这几道题。所以,从“引导”的角度看,语文高考试题中的默写题还需要调整命题思路。如果我们想实现一个更高的目标,那么,语文高考应该努力争取激发学生答卷的兴趣,让考试的过程同时也成为一个情绪高涨的学习过程,从而激起学生进一步学习语文、终身学习语文的欲望。这就对我们的试题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语文新课程的目标和高考命题的立意
语文教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课程的目标和实施方式经历过重要变化。有一段时间里,语文知识是本学科的主要目标,教材的编写、教学的设计在相当程度上是围绕着知识展开的。因此,语文考试题的编制就必然是以语文知识为立意。后来语文教学的关注点又落在了能力上,在语文教学和语文考试命题中,出现了以能力为主线和知识、能力双线并重的两种思路。前一种思路试卷的卷面上就分阅读、写作两大部分,有关语言积累和语文知识考核的内容都整合到能力测试题中;后一种思路也强调能力立意,试卷上除了阅读、写作两个部分之外,还有基础知识这一板块。
语文新课程的总体目标包含“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所以,语文高考命题应该是包含知识、能力多方面内容在内的语文素养立意。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强调能力立意的语文试卷,命题的指向已经不局限于能力这一要素,还包括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要素。
我们认为,所谓语文素养立意,并不是说语文考试中除了语文知识和能力,还要分别考查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和方法这些项目,而是说在考试中要体现这些方面的教育目标。在语文试卷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目标应该和知识、能力以及过程、方法的目标结合在一起。首先,体现在试题对阅读材料的选择上,要高度重视阅读材料对学生的影响。其次,体现在题目设置的角度上,阅读、写作的试题,有许多是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角度来设置的,这样,在命题时,就不但要考虑让学生充分表现自己的阅读理解和表达交流的能力与方法,而且要考虑如何能让学生更好地展示自己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当然也要考虑这些题目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可能对学生产生的引导作用。再次,在试卷的评阅当中也应该注意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因素。这应该说是语文试卷评阅始终关注的因素,例如,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的观点态度、现场作文的“真实性”等。
命题立意还可以考虑引进过程、层次的概念。其实,有的学科对于学生答题的评价就是讲究解题过程,实行分步计分的。语文试卷中有过这样的设计,今后不妨在这方面再多动些脑筋。例如,默写题过去往往是采用“错一个字就不给分”的办法。我们能不能在评分标准上作一些调整?可以这么考虑,全部默写正确,这是一种结果;部分默写正确,也是一种结果,可以理解为在背诵、默写的学习过程中达到的某一个层次。根据这样的认识,我们可以让全部默写正确的考生得满分,让能基本默写出来但不完全正确的考生也得一点分,这样似乎更公平一些,而且也更有利于提高学生背诵、默写的积极性。因此,联系上面所谈及的考核默写的目的,默写题的设计不妨这样考虑:一、要求背诵默写的诗文不限于若干名句,应着眼于整段、全篇;二、明确列出要求默写的篇目,命题时有关默写的题目不超出这个范围;三、默写题的题型也要有变化;四、必要时这部分试题的题量可以适当增加,分值也可以提高。现代文和文言文的阅读理解题同样可以确定不同层次的标杆,来观察考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所达到的不同程度。
按照这样的“过程一层次一结果”既有区分又有统一的思路,我们可以多设计一些有层次的题目,使重点试题丰满起来。
三、关于语文新课程高考试卷内容与结构的设想
1.试卷的基本结构
我们设想,语文新课程的高考试题可以分“共同题”和“选做题”两大部分,跟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目标和选修课程目标大致对应。“共同题”所占的比重可以在60%~80%之间。选做题可以按照选修课程5个系列的目标设计5组题目,各组题目分量相当。
为什么要将语文高考试题分“共同题”和“选做题”两个部分?高中语文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开设必修课是为了让所有的高中学生获得必要的共同的语文基础,开设选修课是为了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我们在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方面走出了这一步,但是如果不能在高考这一环节上提供配套的措施,那么,“让学生有选择地学习”最后只能是一句空话,结果仍然是全中国的学生考同样的语文、学同样的语文。而且,学生为了应付内容全面的共同试题,必然会把所有的选修课一一学过来,学习负担会很重,甚至比过去更重。因此,语文高考试卷的设计应该体现本课程“共同基础”和“多样选择”的原则。
要体现“多样选择”,在试卷上设计几个分支为好?我们提出把选做题设计成5组题目,这当然是为了跟选修课程5个系列的目标相对应,同时也考虑到学生和教师的负担问题。如果把5个系列的课程目标归并成3类,如“文学类、实用类、论述类”,这也是一种办法,分支减少,命题负担也可以减轻。不过这样做可能会碰到三个问题:第一,目前可能开设的选修课中,这三类之间不平衡,“文学类”的品种比较多,“实用类”的其次,“论述类”的最少,试卷设计的导向和学生的学习兴趣之间会产生新的矛盾。第二,“文学类”选修课程包含“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两个系列,要是把这两个系列合在一起设计一组试题,从学生的学习与应考心理来看,他们会把这两个系列的选修课和教材全部学下来,这个学习量还是不小。第三,有的学校规模较小,教师人数少,力量较单薄,如果按5个系列的方案开设选修课并设置高考试题,那么他们略加准备,先集中力量开出一个系列的选修课,难度还不是太大。如果按那三大类的要求来设置,恐怕有不少学校会适应不了。
2.分解的试题与综合的试题
近些年来,我们在学科教学与教学测量方面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为了科学、全面地考查学生的语文水平,语文教育界吸收了有关教学测量的研究成果,将本学科的学习内容和目标加以细化,分解成若干个考核点,制订了测量的细目表,以此对考核内容、考核目标以及考核方式进行控制。在这方面所做的种种努力,使我们在明确语文教育目标和考核目标的道路上取得了不少进步。
语文学习的一些内容和考核目标是可以分解的,分解以后可以对局部、细节看得更加清楚、深入,也有助于对整体的认识。分解的思路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局部范围里某些重点内容的练习,分解本身也是一种值得学习的重要方法。另一方面,因为在实际应用中,语文的多种要素是综合地而不是孤立地产生作用的,整体的作用和效应并不等于各个组成部分的作用和效应的简单相加,所以整体地把握、把许多点联结起来综合加工同样也是语文学科的一种重要方法。学生需要学会分析,也需要增强综合加工、整体把握的能力。
在语文考试中单纯地采用分解的方法,可能会使试题显得细碎烦琐,受此方法的训练,久而久之,可能会使人习惯于注重细枝末节而不善于把握整体。综合的试题显得比较简练。但是单一的综合方法,也会有笼统的缺陷,不利于引导学生养成关注细节、深入观察的习惯。所以语文试卷的编制,不能在分解题和综合题中作简单的取舍,它们各有存在的价值。
3.主观题和客观题
客观题的产生有它的必然性。因为语文考试主观性太强,缺乏简单统一的评判标准,特别是像作文这样一类试题,对同一篇作文,不同的阅卷教师评分往往可能相差好几分,甚至更多。这样,语文考试评分的可信度就大受影响。客观题易于解决评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但是,由于各人的文化背景、观察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也由于世界上事物的复杂性,人们对于同一份阅读材料——特别是文学作品——的理解和感受会有差异。我们用统一的标准去度量每一个人的思考结果,未必都妥当;而且研制客观题通常要合理而巧妙地设计出几个选项供学生选择,这项工作实际上难度相当大。面对那些选择题,语文水平不太高的学生得了分,被普遍认为语文水平高的学生,却选错了答案,这种情况似乎不乏其例。因此,客观题虽然评分工作简单,但测试的结果也并不一定能真正体现出学生的语文水平。平时应试训练中大量粗糙的“客观题”败坏了学生学习语文的“胃口”。所以有人主张彻底摒弃客观题。语文高考试题要加强主观题的分量,这有道理。然而是不是要彻底废除客观题,还需要慎重研究。语文试题的命制要和测试对象、评阅人员的状况结合起来考虑。我们觉得,目前大规模的语文考试,还需要一定量的客观题。
4.试卷的全面与简约
有人认为,近些年的语文考试太复杂、太烦琐,应该简约化,有的主张只考一篇作文。也有人认为应该全面覆盖语文学科的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的点,认为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理解与分析能力、表达能力、鉴赏能力,等等,应该一一布点,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地衡量一个学生的语文水平。语文高考的设计,需要考虑本学科范围内的覆盖面,但是,不需要对所有的内容平均使力。有些考核点可以整合起来,比如错别字问题,我们出一道2分的题来考核学生识别错别字的情况,这是一种抽样检查;我们也可以换一个思路,看学生的答卷中有没有错别字,这也是一种抽样检查,如果采用这样的办法,关于错别字的考核点就可以整合到阅读、写作的测试题中去。另外,有些内容可以采用抽查的办法,今年考查这个点,明年考查那个点,各个点不必每次都考,否则样样都舍不得放弃,试卷就会很烦琐。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核心内容,包括核心知识、核心能力等。一次全面的测试应该覆盖这一学科的核心内容,而不只是其中的某一方面。现在语文高考试题主要包含阅读、写作以及默写等题目,就是抓住了本学科的核心内容。语文高考对核心内容应该始终抓住不放,整个试卷要简约,其中有的题目要简练,有的题目要丰满。
5.试题的稳定与变化
对于试题的设计,有人主张要保持试卷结构和题型的稳定,这样有利于教师的把握和学生的复习准备,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的确,每年编制试卷时需要考虑与往年的试卷保持一定的联系,在结构、题型等方面保持一定的稳定性,避免激烈的震荡。这种稳定性关系到高中语文教育秩序的稳定,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
但是我们认为,在维持稳定的同时,也有必要考虑适度的变化。此外,试卷的设计也要重视命题的出新。这有利于语文教育的健康推进,有利于激发起考生浓厚的兴趣和临场发挥的兴奋状态,也有利于引导教学的创新。否则,过度的稳定,或者说是固定,会使语文考试程式化、简单化,从而导致语文教育的僵化,造成教学适应机制的衰弱和命题人员以及广大师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退化。
每年的语文高考试题应该在稳定的基础上注意适度的变化。语文试题应该逐步加强对学生的发展性能力的检测与引导,所以在命题工作中有必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出新的动力。
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的命题队伍和阅卷队伍
语文高考是整个高考、招生庞大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具体关系到语文学科的环节,主要是命题和阅卷。关于语文高考的命题,除了试卷编制工作的各种具体事务以外,一个基本问题便是命题队伍的建设,如团队的结构、命题人员的业务水平、思想品质,等等。特别是,有的地区刚开始组建命题队伍,还有一个选拔、考察、磨合的过程,命题人员也还有研究命题思路、熟悉命题技术的过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命题队伍是保证考试质量和效果的基本条件之一。
高考试卷的评阅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在语文试卷中主观题占较大比例的情况下,阅卷人员的素养以及相互配合的默契程度,直接关系到评阅工作的质量和速度。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花力气组建一支高水平的语文试卷评阅队伍。长期以来,每年高考后临时凑合起一支队伍,匆匆对付完评阅工作就散伙,这一临时、松散的队伍,成员之间往往互不熟悉,更谈不上默契。参加评阅的各个成员是否适合其中的某一项工作,组织者事先未必知道。这支队伍,一般总是在每年高考评卷工作开始之后,用半天到一天时间来研讨、培训,这点准备工作对有些试题的评阅,例如作文,是非常不够的。这样的评阅工作,质量和效率难免不受影响。所以应该考虑像评选体操、跳水比赛的裁判一样,经过考察,遴选一批高水平的作文评阅员,有关部门应该建立起评阅专家的资料库,要确保每次高考阅卷有足够数量的评阅专家参加。而且这些评阅专家除了在高考阅卷期间配合工作之外,平时也要有一定的机会交流研讨。评阅专家通过长期磨合,对于评价作文以及其他主观题的标准和方法,逐步形成比较多的共识和默契,这样,也许可以减少因各人趣味的差异而造成在掌握评分标准上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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