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剥夺玩劣孩子受教育的权力
作者:姜伟 时间:2009/4/17 10:52:33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397
面对玩劣女孩阿琴的恶作剧,学校和受辱教师的心情可想而知。笔者也感到非常气愤,如果阿琴是自己的孩子非得狠狠教训她一顿,以解心头之恨。但转念一想, 14岁的女孩子阿琴在思想上还不成熟,生活上还没有独立,对其玩劣的行为,我们做为成年人为什么对她不能宽宏大量一点呢。所以,笔者对学校开除阿琴的作法,感到不妥。
首先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学校不能剥夺阿琴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投资办教育,免收学生的学费的教育。(现行九年义务教育是九年基本教育,不是免费的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由此可见,玩劣女孩阿琴现在是初中二年级学生,享有接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力,同时她今年14岁,做为未成年人其受教育权也受法律保护。尽管她污辱教师的行为令人愤恨,但仍属于批评教育,甚至行政惩戒的范筹,学校且不可感情用事,越权做出违法的事来。
其次把玩劣女孩阿琴推向社会,对其未来成长不利。学校开除玩劣女孩阿琴,不仅有违教育宗旨,而且对其个人、家庭和社会也百害无一利。学校不仅是传授知识的地方,更是培养学生怎样做人、做事的课堂。从这一点看,学校开除玩劣女孩阿琴的做法,有些欠考虑。因为你开除她,就是把她推向社会,这样一个处在花季,涉世不深,且有带有玩劣品格的女孩,很难说在充满诱惑的大千世界里,不走向犯罪的泥坑,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阿琴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是悲剧。因此,学校必须要承担起教育玩劣女孩阿琴的责任,而不能一开了之。
再次是受辱教师要以慈母严父般的胸怀,尽到教育学生成人成才的责任。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职业要求,必须要履职尽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阿琴在物理教师背上写“王八蛋”字样的恶行,使这位物理教师心理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情绪激动,反映激烈也是正常的。但事情过后,还是要慎重考虑,将心比心,阿琴毕竟是一位未成年人,权当自己的孩子一样,在教育惩戒过后,原谅她的过失,并教育她成人成才,我想在过5年或10年之后,她会怀着愧疚之心,感激之情,真诚感谢老师的再造之恩。
当前,还有很多带有不少不良习惯和性格玩劣的孩子需要教育和挽救。笔者由衷地希望学校和教师象幸勤的园丁一样,对那些受病害侵入、肢体弯曲的小树,经常进行修剪维护,使他们早日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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