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俗共赏唱乡土,刚柔并济歌时代
作者:秦葆 时间:2010/2/23 11:17:44 来源:秦葆 原创 人气:341
运河和刘绍棠 文/王洪勇
京杭大运河在晚秋冷寂的夕阳中静静地流淌,此时河里的流水也变成了夕阳桔红色的颜色,秋天运河的流水色调是冷的,望着运河冷色调的流水内心里顿时就多了几许忧伤,透过农家缕缕淡淡的炊烟,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红柳的流沙散漫的河边矗立着一位落魄的文人,他静静地在夕照中矗立着,他的高度近视眼透过厚厚的镜片眺望着秋天已经成熟的原野,这是六十年代初北京郊区儒林村长满玉米和高粱的广阔的原野,已经成熟的农作物在北方秋季夕照流淌的晚风中散发着淡淡新粮的芬芳,原野上不时地传来阵阵的欢笑声,这样的欢笑让这位矗立的文人内心里充满深深的感动,他的眼睛里闪现着点点泪光,他望着眼前这华北大平原秋季傍晚色彩浓艳的运河岸边的美丽的景色,他想到了顿河、多瑙河,还有章河和桑乾河,他还想到了印象派代表画家莫奈,最后他又想到了大堰河,想到了大堰河他就想到了诗人艾青笔下的那个可怜的奶娘和在北方风雪中不停地奔走着的瘦弱的农妇,奶娘和农妇也许此时正唱着一支好听的歌在田野上劳动,而矗立在运河岸边的这位神童作家却被剥削了歌唱的权利,然而,他却有发现美的权利,他望着风俗画一般优美的景色,他的内心里充满了感动。
夕照的颜色越来越浓重,最后浓重成了一株残红,而这位落魄文人就这样矗立着,最后他矗立成一座血红色的塑像。
让歌者敞开他嘹亮的歌喉,让飞翔者舞动起他健壮的翅膀,是雄鹰就还给他高远的长空,是骏马就为他敞开鲜花盛开的牧场,神童不再歌唱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走过岁月的流风余韵,在今天的大好年代里歌者没有理由不歌唱,轻声哼一首好听的歌曲“走四方”,我们行走的方向也许并不明确,但只要你有一个渴望未来的美好愿望,你就会收获一个沉甸甸的灿烂辉煌。
晚照中的运河呼唤生花的妙笔,涓涓运河的流水流淌着的不再是忧伤和落寂,是画家,赶快支起你的七彩画架,是歌者趁早背熟你优美的五线谱,光辉年代,赤、橙、黄、绿,哪一种颜色都有用武之地,和谐社会只要是美好的音符就该引亢高歌。
告慰九泉下沉睡的刘绍棠,今天所有生花的妙笔都可著锦绣文章……
(选自《散文百家》)
【名家品评】
这篇散文没有过多地介绍刘绍棠的生平,而是抓住他在原籍“劳动改造”时的特定形象和他与大运河之间的深厚情感来写,特意设置了一个优雅幽静的自然环境和极具文学意味的氛围,展示了他对生活的无比热爱和善于联想的澎湃激情,表现了他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文学家的崇高素养。文章语言优美,色调浓重,情味深厚,正好衬托了坎坷而美丽的人生,也给读者以美感的享受。
名家笔下……
笔耕农
刘绍棠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却又不堪回首往事话当年。
人活一辈子,不如意事常八九,事出意外就更多。不能一不如意就万念俱灰,发生意外变化便痛不欲生。歪打有时正着,坏事能变好事,失意也可能转化为如意。这种“传奇的现实”(魔幻)我今生遇到不少。
1988年8月我中风左瘫,皆因我平日不知“自爱”(爱惜身体)而造成的恶果。但是,我想,事已至此,后悔无用,只有面对现实,另辟蹊径。虽然丧失行走能力,仍以“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的壮心,开拓我生活和创作的新局面。将近7年时间,我在创作上的收获有增无减。重病使我降低了百分之五十的精力和体力,也同时减少了我一半以上的社会活动。相比之下,我反倒增加了创作时间。因此,我常对人说,划右“得”大于失,左瘫不幸而大“幸”。
所以,我这个人最喜欢“听其自然”,或曰“听天由命”。命,就是客观规律。自我设计,自我完成,属于主观能动性;但是主观得听客观的。主观是一只鸟,客观是个大笼子,即便是天高任鸟飞,鸟也不能飞得刺破了青天。
对于衣、食、住、行的物欲,几十年来我不为人之先,不争人之上。但是,在求知和写作上,我不甘落后,屈居人下。“境遇休怨我不如人,不如我者尚众。学问休言我胜于人,胜于我者还多。”我一生奉行不悖。鲁迅先生说过:人,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这句话更导引我如何安排和处理生活与创作。只要我吃饱了肚子,有个看书、写字、睡觉的屋子,我就把全部精力倾注在发展上。
我每年常回故里,家乡的干部和乡亲都盛情款待。我却一不点菜,二不挑食,更不拿走一针一线。不过,如果见到玉米面窝头和菜团子,我必开口,讨几个回家接着吃两顿。
我一年比一年老,老农的气象越来越浓烈鲜明,一动一静的生活习惯都在“返祖”,酷似我那半文盲的农民祖父。好吃家乡饭,暖身粗布衣。现在每天不吃粗粮,我就五脏六腑都难受。今年春节,从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五,我吃了三天玉米面、荞麦面和小米。前来给我拜年的老朋友开玩笑,有的说我是“土财主”、“守财奴”;有的说我是“吃忆苦饭”,过“革命年”。
“返祖”现象,也表现在我的穿着上。我喜欢中山装和布鞋,从不肯穿西服,这倒不是仇洋排外,而是由于我不会打领带,又嫌麻烦不想学。平日,我,脚下穿着4块钱一双的处理布鞋,上身穿的是7块钱一件的处理尼龙衫,下身穿了条13块钱的处理裤子,整个儿是一尊处理品商店的活广告。我的这个嗜好,也在我那10岁的孙子身上充分体现。他那在美国拿到绿卡的表妹——我的外孙女回国探亲。小兄妹逛市场,孙子给他表妹当解说员,告诉这位一点也不了解国情的表妹:不管吃的、穿的、用的,都要买最便宜的。
过日子要耕三余一而不可寅支卯粮,挣俩花一个,不能挣一个花俩。买东西要物为人所用,不能人为物所累。
我喜欢自称“笔耕农”,就因为我把自己手中的这支笔,与我那生身之地的儒林村乡亲们手中的锄头,同样视为生产工具。我和我的父老兄弟姐妹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完全平等。我还常以一亩三分地主自居,种种原因之外,主要是由于目前儒林村村民占有的土地面积,平均每人只有一亩三分,我应该不多也不少。我念过大学,当上了作家,但到了儿还是个农民,研究我的文风人格,由此入门,必有发现。
【佳作赏析】
语言朴实,感情真挚,是这篇文章最显著的特点。尽管作者是大手笔,但与读者交流时,态度和蔼,倾心而谈,文笔淳朴,不弄玄虚。具体到本文,作者在介绍自己的特点时,不夸饰,不矫作,不自诩,不隐瞒。而作者选择材料,紧紧扣住题目中的一个“农”字,叙写自己吃、穿、用的习惯,极有“返祖”的特性。作者介绍自己“农”的秉性,实际上也揭示了他体残心健、遇挫不靡、积极乐观的精神根源。这也正是这篇文章的精神内核。
【写作借鉴】
这是一篇类似于自传性质的散文。作者写自己,能够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很客观地总结自己的长处与不足,坦率真诚,富有见地。人的特点不止一个方面,写哪方面的内容就得选择哪方面的材料。由《笔耕农》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写人物时不论是写自己还是写他人,都不必面面俱到,只选择能够表现主题的材料,然后深入挖掘,使文章内容真正具有内涵与深度,从某些方面给人以启发或教育。人的某一方面的特点,就可以用许多材料来表现,而选择这些材料又必须有不同意义上的侧重点,不能是同一意义的重复堆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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