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撤并学校可恢复”是理性纠偏

作者:不详  时间:2012/9/3 18:42:31  来源:网络转载  人气:224
  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教育部表示,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家长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本报今日15版报道)
  针对农村学龄人口下降,2001年我国开始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实行“撤点并校”,十年期间全国农村小学数量减少了一半。尽管“撤点并校”的初衷是为了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集中力量改善办学条件,但部分地方却没有完全根据实际出发,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甚至将该项工作当成节省经费的 “良方”,“一刀切”推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从而引发新的上学难、校车安全、教育不公等问题。
  今年5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准备撤并的学校必须征求家长意见,给“撤并热”这匹脱缰野马套上了缰绳。不过,在遏止盲目撤并学校趋势的同时,已撤并的学校如何善后,相关学生的权益怎样弥补,成为摆在社会面前的一道现实问题。如今,教育部拟规定农村已撤并学校有必要可恢复,让人为之一振。
  “已撤并学校可恢复”,这种敢于认错、勇于担当的精神难能可贵。每一个学校和每一名学生的利益都值得尊重,因此对于教育公平而言,不存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概念。在规范今后撤并学校工作的同时,有必要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哪些学校是不应该撤并的,哪些教学点是有必要恢复的。承认过往的瑕疵或失误,并不影响有关部门的形象,反倒能让公众看到政府诚意,理解和支持撤点并校工作。
  当然,“已撤并学校可恢复”意味着付出更大的代价,这笔纠偏学费不能白交,必须将这个过程作为一个反省的契机。应该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学校逐渐呈现空壳化,通过推行撤点并校优化组合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确有必要。不过,撤并学校不仅事关教育事业大局,更关系到每个受教育者的切身福祉。让年龄小的孩子少受点分离之苦,减少孩子因为住宿和交通所带来的经济压力,一些村民希冀留住乡村小学的朴素愿望,不能埋没在撤点并校的洪流中。同时,农村学校还承担传承道德文化、维护社会安定、培育民风民俗等潜在责任,一旦没有浓浓书香和琅琅书声,村庄也就失去了文化脊梁。这一点也应进入决策视野。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各地教育部门在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工作中,必须科学制定农村学校布局规划,明确每一所学校的服务半径,把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当做撤点并校的重要前提条件,从而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让教育得到长远发展,也能以人为本地照顾百姓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已撤并学校可恢复”不能只是简单的恢复原貌。这些学校在撤并之前,往往存在师资薄弱,教育质量差等现象,有的学校一个老师甚至要教所有的课程。因此,解决撤点并校后出现的遗留问题,必须与提高农村办学水平结合起来,加大投入、下大力气建设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鼓励教师到基层一线任教,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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