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课本里的传统文化撷谈

作者:不详  时间:2016/4/25 20:44:41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1424
  今天我们的名字都是“名”与“字”连说,二者似乎是一回事,但按照古代传统习俗,“名”是名,“字”是字,二者不一样。名是小时候取的,用来给家人和朋友直呼的,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小名”;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男人20岁举行成年礼后,先前用来被长辈称呼的名,就不能不分场合地叫下去了,那样就显得不够严肃、庄重,于是就另取个称呼,供平辈和晚辈敬称,这就是“字”。女子15岁行完“笄礼”也要取一个“字”,表示女子可以出嫁了。在笄礼之后、出嫁之前的这一段时间,该女子就叫“待字”或者“待字闺中”,成语“待字闺中”的“字”就是表示女子成年而取的那个“字”,后引申为出嫁。在“名”与“字”的使用上,古人也很讲究。通常是自称称“名”以示谦逊,他称称“字”或称“号”,以示尊重,如《论语》“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鸿门宴》“不然,籍何以至此”,《陈情表》“臣密言,臣以险衅”,《滕王阁序》“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中的“丘”“籍”“密”“勃”分别是孔丘、项羽、李密、王勃自称。《苏武传》有“单于闻陵与子卿素厚”,这里“子卿”是李陵称苏武的字,“陵”是李陵自称。《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中“任公”则是梁启超的号,是他称;文中的“启超没有什么学问”的“启超”是名,是自称,这里他称与自称、称字(或号)与称名,使用的非常妥帖。平辈、晚辈称对方切忌称名,称名是缺乏礼貌的表现,成语“指名道姓”就含有不恭敬之意。同样,自称称字那也是不合适的。现在一些历史题材的影视剧在人物称谓上常常闹笑话,如电视连续剧《毛泽东》里,我们不止一次听到毛泽东、蒋介石二人自称“润之”、“介石”,嫡系军阀顾祝同向蒋介石自报家门也说:“报告委员长,我是墨三。”这都是不妥的。我们知道,毛泽东名泽东字润之,蒋介石名中正字介石,顾祝同名祝同字墨三,自称称字那就显得相当不谦虚了。
  古代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字”,“字”往往只限于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例如刘邦和他旧时的哥们,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韩信、樊哙、夏侯婴等,他们多是穷苦出身,因此都只有名,没有字。只有张良,身为韩国贵族之后,有字。刘邦有句名言“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这里刘邦称张良称他的字“子房”,称萧何、韩信直呼姓名就是明证。
  在称呼姓名上,避讳也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崇尚礼仪的精神。“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是避讳的基本原则。避讳起于周,成于秦。秦始皇名政,于是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国就改称为荆国。后来为避光武帝刘秀讳,“秀才”改“茂才”。《世说新语》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到“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到了唐朝,诗人李贺因为其父名“晋肃”,而不得参加进士考试,致使终身无缘仕途,英年早逝,韩愈为此非常生气,特作《讳辩》替李贺叫屈:“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能为人乎!” 清代为避康熙帝玄烨讳,故宫玄武门改神武门,为避道光帝旻宁讳,北京外城广宁门改名广安门。《红楼梦》第二回写黛玉因母亲贾敏之故,读书凡‘敏’字皆念作‘密’字,写字遇着“敏”字亦减一二笔。不过,避讳也有“二名不偏讳”等规矩。就是说,名有二字避其一即可。孔子的母亲名“徴在”,只要不同时称“徴”“在”就可以了,如他曾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徴也”,“父在,观其志”。王羲之的七个儿子王玄之、王凝之、王涣之、王肃之、王徽之、王操之、王献之,爷们八人名字都有“之”字,也是符合 “二名不偏讳”礼俗的。
  二、婚配居丧。
  古代男子20岁举行成年礼,但此时身体未壮,故称弱冠,《滕王阁序》有“等终军之弱冠”。女子的成年礼比男子要早,15岁的时候就要举行,称作“笄礼”,就是把头发盘起来插根发簪,以示成人,又叫“结发”。当女子订婚后,用丝带束住发辫,表示已经有了对象,到了成婚的当夜,发辫由新郎解下,夫妻双方男左女右各剪下一缕发丝挽成同心结,以誓结发同心,《孔雀东南飞》中有“结发同枕席”,后来人们又称首次结婚的男女为“结发夫妻”。
  古代丧礼规定,父母(也有祖父母)去世,子孙后代依礼居家守丧三年,称丁忧,又称丁艰。“丁”是遭遇的意思,“丁忧”就是遇到父母丧事。父去世居丧称丁外忧、母去世居丧称丁内忧。丁忧期间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饮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任官者须离职,服满再补职,特殊情况不必丁忧(老人、孩童以及武官或要事在身者),素服治事,不参与吉礼,称为“夺情”。这是封建社会为尽忠与尽孝寻找平衡的一种理由。据载,清兵入关,兵部尚书卢象升丁忧被崇祯“夺情”,结果战死沙场,通过尸身上孝服,清兵认出卢象升,并被他的至真孝情深深感动,于是厚葬了对手,此事令人唏嘘不已。曾国藩父亲去世,因公务紧要,朝廷恩准“夺情”,但曾国藩写信给左宗棠以三点理由拒绝“夺情”,一心尽孝,然而左宗棠却大骂他“不俟朝命,非礼非义”。如此看来,国家利益才是最大的“礼”。
  三、迎来送往。
  2008年1月20日央视播出了国学大师季羡林教授正襟危坐接受国学新锐钱文忠的拜师大礼,钱文忠先生屈膝俯身三次以头触地。对此,有人叫好,认为国学大师身体力行倡导国学,也有人认为这是奴性复辟,有辱尊严。我更愿意把它视为尊师礼仪,与封建等级陋习联系起来未免牵强。古人相见主要礼节是叩首礼和拱手礼。前者礼节较重,后者礼节较轻。叩首礼在古代非常流行,旧时双膝下跪、双手触地、以头叩地为跪拜,反复两次为再拜,用于臣君之间叩地时间较长者称稽首,用于平辈之间叩地时间较短称顿首,古人也常在书信的开头或结尾用顿首表示尊敬;行礼时,身略俯倾,双手合抱、自上而下至胸前为作揖,是最轻也是最随意的礼节,又称拱手礼。《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为留住刘兰芝而在母亲面前“长跪告”“再拜”,而刘兰芝向焦母辞行却用了“拜阿母”,这里的“长跪”“再拜”“拜”,礼节的重与轻巧妙地传达出人物关系的亲与疏。
  “趋礼”是古人生活里一种常用的礼俗。古代臣下见王侯,舒展马蹄袖,碎步疾行,跪下参拜以示恭敬。《触龙说赵太后》中写触龙“入而徐趋”,课文将“徐趋”解释为“徐步,徐行,意思是一步一步向前慢走。”就没能表达出“趋”的真正内含。“徐”“趋”两个互相矛盾的词放在一起,活画出老臣触龙欲向太后表恭敬之情而疾走,却又因足痛走不动,于是小步快走的姿态,这就是“趋礼”。后来“趋礼”由宫廷来到民间,形成晚辈从尊长面前走过不得趾高气扬,不得慢慢踱步,而要低头弯腰、碎步疾行的礼俗。《论语》记载孔鲤两次“趋而过庭”就是因为孔子此时正立于庭中,孔鲤打前经过必须行“趋礼”,而不是像有些注释说的孔鲤因畏惧父亲而快跑。现在我们见了尊长,或迎接客人,往往快步走向对方,握手问候,以示热情与尊敬,这也是“趋礼”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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