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语法教学是被淡化还是被取消?
作者: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浮山中学语文组 许霞 时间:2017/2/23 16:52:01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624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学英语教学。现行人教版教材是与美国合编而成。初中英语新课标也有淡化语法的要求,可是在语言知识二级目标中明确注明语法教学应该达到的目标:“1. 知道名词有单复数形式;2.知道主要人称代词的区别”等五项要求。
我们的语法教学是不是可以完全抛弃呢?
中国的语法教学曾经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如火如荼,那个时代的学生多数能详细的分出一个复杂句子的主谓宾。教师们在语法教学上也是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这种过分重视的态度无疑是应该改变的。但是目前的这种改变不是被淡化,而是几乎被取消了。甚至部分教师认为,教语法就是教学观念落后的反映。语法教学难道真的是不必要的累赘吗?
我们且来看看《现代汉语词典》上关于语法的解释:“语言的结构方式,包括词的构成和变化、短语和句子的组织。”黄伯荣、廖序东所编的《现代汉语》是这样界定的:“语法是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可见,语法所包含的东西是很广的。包括词是怎样组合短语,词或短语怎样构成各种句子,单句又以什么关系、什么方式构成复句,等等。就其普及面来说,与中学生的语文学习、日常生活、口语交际等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例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中有这样一句:“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第一个“使”是“派遣,动词”,第二个“使”是“使者,名词”。这两个相同的字却有不同的解释,如果不学习一些关于词性的知识,学生怎能理解得透彻呢?又如,进行古诗、对联、古文的整句等内容的教学,最好的办法是建构在学生掌握词性的基础之上,这是不言而喻的。掌握词性能促进学生学会对仗。至于课文中丰富多彩的短语,从语法角度分析它们的结构,又极大地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而使学生学会理性分析。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碧绿的菜畦”、“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等,是定中关系的偏正短语;“拍雪人”、“塑雪罗汉”、“寻蝉蜕”等是动宾短语;“何首乌藤和木莲藤”、“又酸又甜”、“方正、质朴、博学”是并列短语,等等。理清了短语的结构,也就理清了短语之间的内在逻辑作用关系,最终积淀成学生的语法基础,成为学生的语文基本素质,对学生的后续发展、终身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
1932年鲁迅先生曾说“从前教我们作文的先生,并不讲授什么《马氏文通》《文章作法》之类,一天到晚,只是读,做,读,做;做得不好,又读又做……一条暗胡同,一任你自己去摸索,走得通与否,大家听天由命”。数千年来“钻暗胡同”的结果是少数几个悟性高的人钻通了,大多数人穷其一生,仍在黑暗之中乱撞。
回顾我国语法发展的历史,我国的语法学是几代人对汉语言实践的总结和概括,是语法界老前辈智慧的结晶,又凝聚着许许多多语法工作者和广大中小学语文教师的辛勤劳动的汗水。从1898年马建忠老前辈的《马氏文通》的出版,到1924年黎锦熙老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的问世。从1941年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的诞生,到1943年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的发表。哪一部著作没有指导了汉语言的实践,促进了语文的教学,带动了文化的普及呢?
任何学习都要遵守这样的学习规律:感性—理性—感性。即:先在感性材料中学习,获得感性知识,然后从感性知识去归纳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将感性知识上升为理性知识,然后用理性知识指导学习新知识,指导理解感性材料,从而提高学习质量与效率。指导学生掌握语法规则、形成一定的语法思维习惯,旨在帮助学生掌握母语中的规律性的东西,从而促进学生语感的形成。语感比较“玄乎”,它带有一定的经验性,“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晓声”,大量的语言文字的学习能促进语感的形成;但语感又不能光凭经验。语句数量无限内容无限而形式有限,因此可从形式入手,让学生通过掌握基础的语法规则。当学生站在掌握语法的高度去审视汉语中无比丰富的语言现象,许多复杂的问题往往能迎刃而解,此时,学生的语感已达到了更高的层次。否则,我们真的不知道,学生的语感如何培养。
考纲上规定不考语法,是否就意味不涉及到语法方面的试题呢?当然不是。我们随便翻开一套中考或高考试卷,其中修改病句的题目就会关系到语法的知识,尤其是句子成分的残缺。文言文的词类活用现象和倒装句式,更是需要透彻地理解语法知识。其他间接的涉及到的考试题目就不提了。所以考纲上的“不考语法”,实际的实践含义是不单独考语法。
为了使我们的语文教学更加有效,语法教学的矫正过旺现象应该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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