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狗·猫·鼠》赏析两则
作者:佚名 时间:2022/9/15 12:02:20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1204
由上看出,这篇散文前三部分通过回顾说明自己何以“仇猫”和怎样“仇猫”,第四部分则表明今后仍然“仇猫”。虽然篇名为《狗•猫•鼠》,实际上主要在写猫。作者运用“取类型”的手法,刻画了“猫”这个艺术典型,使这个反面形象具有深刻的社会寓意,凡是对当时的阶级斗争有所了解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绝非是一般写猫的科普文章,而是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豢养的“现代评论派”先生们的形象的写照,“猫”的坏脾气、媚态、好嚷嚷和妖气鲜明地概括出反动派御用文人的特征。运用以动物喻人的手法,作者将心中的爱憎外化了,具象化了,从而超出具体的事和物而富于象征意味,使作品更加深刻含蓄,更加耐人咀嚼,因而艺术生命更加久远绵长。
著名散文家李广田在《谈散文》一文中曾经说过:“散文的特点就是‘散’”。这篇散文也具有“散”的特点,它以多维方式来表现意向,章法活,笔法随,联想远,但又“散”而不乱,“形”散而“神聚”。
从结构上看,本文谋篇布局灵活,穿插联接,跌宕腾挪,富于变化。全篇主要写猫,但在文章的开头也写了狗,引出覃哈特关于狗猫成仇的童话。在追述“仇猫”原因时,先近后远,现实与回忆紧密结合,层次清楚。其中谈到“仇猫”的远因时,适时插入对鼠的叙写,回忆了对小隐鼠的喜爱和对猫的仇恨,这些自然都同刻划猫的形象有关。但有时,作者也宕开一笔由老鼠而写到屠伯蛇,有一回,一只隐鼠被蛇咬伤了,自己救活了它,平时让它在饭桌上“检吃菜渣”,放在书桌上“舔吃墨汁”,接下去又提到专食余墨,“全身的毛漆墨而且发亮”的墨猴。这些看起来似乎与文章主旨关系不大,但却与下文得知猫伤害了隐鼠后使他“愤怒而且悲哀”直接相连,而且这些绘声绘色的叙述,也为全文增添了不少情趣。可见全篇章法活泼,结构虽“散”,但处处紧扣“仇猫”这一问题在写,作到了“散”中有序,“散”中有理。
再看笔法。散文笔法通常以叙述为主,但这篇散文在行文中,作者兴之所至,常夹以议论、描写和抒情,使作品既呈现出自然的韵味,也隐寓作家对现实生活的针砭。文章的前半部分明显具有杂文特色,篇首以议论破题,提出“仇猫”问题,摆出论敌的观点,但并未像杂文一样的去驳斥,只是将“名人名教授”“逻辑”的奥义昭示于众,以引出下面对狗猫成仇“动机”的查考。紧接着,文章借“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的诙谐说法,用叙述和描写语言引出覃哈特的童话,并加以评论。然后又借题发挥,将人禽对比,大发议论,指出“现代评论派”之流诬蔑别人是禽兽,其实他们连禽兽都不如,并以“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作喻,予以辛辣的讽刺,尽情抒发了对这伙伪君子的愤懑之情。下面对“仇猫”原因的叙说,仍是边叙边议,既维肖维妙地刻划了猫的形象,也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和他们的奴才走狗进行了有力的鞭笞。即使是在回忆童年旧事的时候,也仍在叙述中不时插入议论和描写。比如在写到“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大个子老鼠”时,作者这样描写:“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形象中透出犀利,幽默中孕含着憎恶。当叙述到自己心爱的小隐鼠据说被猫吃了时,接着用两句议论表明对猫的愤恨和复仇的心理。在叙述中间以议论和描写,有时看似散漫,但始终未离中心,它们既能使行文活泼,错落有致,又能使作品的思想和感情得到升华。
这篇散文的“形”散,还表现在联想远。作家的思路纵横驰骋,“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例如作者由自己的小说《兔和猫》谈到“现代评论派”陈西滢等人说他“仇猫”而诬蔑他是狗这“逻辑”的奥义,从憎恶猫配合时嗥叫嚷嚷,闹得人心烦,想到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的婚礼,由童年对猫没有什么好感引起祖母讲猫与虎的故事,由“老鼠成亲”想到人类的迎娶仪式以及海昌蒋氏的连拜三夜,由小隐鼠舔食墨汁回想起父亲说过的笔筒里的小墨猴,由对付猫捣乱的办法联系到中国官兵对付土匪的方法等,都是由联想将这些广泛而丰富的材料串在一起,织成艺术的彩锦。鲁迅处处紧扣主题,将它们统一于“仇猫”这一中心之下,“仇猫”成为各种联想的连结点,使作品“形”散而“神”不散,成为一个严谨的整体。
(作者:尹鸿禄,知识来源:张效民主编•鲁迅作品赏析大辞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第273-276页)
(二)
《狗•猫•鼠》是鲁迅《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写于1926年,文章长达4841字。我们先来看文章结构:第一段写的是现实,由现实中被人认为“仇猫”开始,剖析其“重要后果”。第二三段,作者分析猫狗成仇的缘故,先是从理论上找原因,发现其不正确之处,分析自己“仇猫”与之不同。第四段,作者将人禽放到一起分析,对人类的小聪明进行鞭笞,说出自己为人之不得已为之。第五段,则分析自己仇猫之缘故:一二都和人类某些行为相关。第六段到结束,都是写自己童年与猫结怨故事,由祖母讲故事后睡去到老鼠的世界再到救隐鼠养隐鼠失隐鼠仇猫。
单从文章结构本身来看,似乎有些凌乱。前五段都没有提到“鼠”,只是在猫身上做文章,作者笔下的猫可恨之处在于和人身上某些行为一样,后几段则主要写“鼠”,“鼠”的可爱无辜,猫又隐于鼠之后。而标题中另一事物“狗”,则隐藏在文章背后,时而提到,但看不出作者对其态度和情绪来。
鲁迅是文学大家,其文学造诣之高,加上思想的深刻,写作背景的复杂,作品一般不大较为我们所懂。但粗略读来,文中“鼠”之可爱,“猫”之可恶依然令人印象深刻。如果再透过其嘲讽、反语和一些直率词句的表达,我们就会明白,作者笔下的“猫”是指某类人,这些人如同“猫”一般:幸灾乐祸,折磨弱者;有着一副媚态。而应该如何面对这类人?最后一段中有这样的表达:“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不与其为伍,亦不与其为敌。但现实果真如此,作者果真这么做吗?作者既然说出来写出来,显然是不赞同这种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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