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考生权益——广东省高校不得拒录第一志愿考生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考试中心获悉,广东省招办出台的《广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最终确定了今年高考录取时间为7月5日-8月8日,历时一个月。
5月15日-18日填报志愿 据介绍,全省考生将从5月15日-18日进入填报志愿的关键性阶段。今年高考录取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今年录取的一大亮点,在于省招办下猛药保护“第一志愿考生”。按规定,今年高考,高校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评卷点选定华师广外 记者了解到,今年高考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组织承担评卷任务。省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客观题按要求均匀填涂即可,主观题一定要在规定的答题位置上答题,下笔前先好好看一看答题的提示。今年开考前5分钟将先发答题卡,然后再发试卷,所以考生一定要趁这个时间把各种要求看清楚。计算机辅助评卷系统将考生主观题各题答卷图像通过互联网随机调度给评卷员,评卷员通过浏览器进行打分,评卷员每评完一份,系统就自动提交下一份试卷。 新生两周不报到视为弃权 为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杜绝违法分子私造录取通知书欺骗学生的情况,省招办强调,高校新生录取名单必须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印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部委、外省高等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本省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由各高等学校直接寄送被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样式,由各普通高等学校自行印制、寄发。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高等学校将在9月20日前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互联网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注销。 各高等学校进场及退场时间 提前批录取高等学校:7月5日-7月8日 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7月9日-7月13日 第二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A类院校7月18日-7月21日; B类院校7月22日-7月25日 第三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A类院校7月30日-8月30日; B类院校8月5日-8月8日 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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