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个文件,约12350字。说“一”不“二”——避免歧义 B 案
教学设想:
歧义就是一个句子有两个意思,在语言交际中,尤其是在纯信息交流中,歧义会导致误解而成为交际的障碍,从这一角度出发,歧义是应该努力避免、尽量消除的。
然而,歧义也并非总是消极的,在许多特定的语言场合中歧义也具有积极的意义。说话人可以有意利用歧义来达到某种特殊的语用目的或修辞效果,听话人在某些场合也可以通过对歧义语句的有意歧解达到自己的目的。教材中本节内容是从歧义的消极作用及其消解这一角度编写的,因此A案紧扣教材内容进行设计;鉴于日常语言交际中客观存在大量有意歧义和歧解,B案拟从歧义利用这一角度来设计。
活动一:领略妙趣
1、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之一胡适,有次应邀到某大学演讲,演讲时他先引用孔子、孟子和孙中山的话,在黑板上相应地写上“孔曰”、“孟云”、“孙道”,以注明出处,而发表自已的见解时,便在黑板上写上“胡说”二字,结果引得听讲的师生哄堂大笑。
(“胡说”二字既可理解为“胡适说”,将“胡说”与圣人先哲的言论相提并论,这是自命不凡;同时也可理解为“没有根据的胡乱说”,这样又是自谦。“胡说”二字如此诙谐幽默,耐人寻味。)
2、丰子恺先生是现代著名画家。19世纪30年代上海某报刊发表过一篇评论,题为《丰子恺画画不要脸》。读者见到这一标题,无不大吃一惊:丰子恺先生一向品行高尚,画风端正,他做了什么“不要脸”的事?莫不是小人在对丰先生泼冷水?待读完全文才知道根本不是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