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化常识——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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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
唐代三省六部的设立及分工,在我国行政制度史上是一大进步。首先,六部正式成为国家的行政执行机关,官员成为国家正式官员,与秦汉诸卿(诸卿中不少是宫廷私职)相比,六部不仅在名称上,而且在职务上都成为正式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官职。如诸卿中的光禄勋,就官名而言,等于皇帝的门房,不脱宫廷私职的气味。而吏部,显而易见是国家机构的名称。又如卫尉掌军事,卫是宫廷而言的,但是兵部,就一洗宫廷私家气味。
其次,唐六部职能分明,分工合理,提高了行政效率。东汉魏晋以来,诸卿机构、官员、职能置废无常,而尚书六曹也常行使诸卿的职权。诸卿、六曹职权交替,互相混淆,极大地阻碍了政务的推行。六部中职明责清,有助于避免相互推诿现象的出现。最后,六部的设立,使中央政府有了严密的行政机关。不再是以前诸卿时期的分散而无常的办事形式。
中国古代⽂化常识——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隋朝正式确⽴,唐朝进⼀步完善的⼀种政治制度。隋唐⾄宋的中央最⾼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四司。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各有演变,⾄隋,才整齐划⼀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
①“三省”
a.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中书省掌握⾏政⼤权,它与掌管军事⼤权的枢密院,合称“⼆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政⼀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洪武⼗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
b.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千⽯,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逐渐扩⼤,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