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1950字。
蛊惑青年与鬼神的踪迹
课文分析
课文属于法庭辩论,是苏格拉底为自己所作的两部分法庭辩护的前一部分。
在辩护中,苏格拉底用自己擅长的诘问方式,先以对方可接受的观点入手,不断揭露对方命题中的矛盾,逐层辨析,迫使对方不敢做出必然如此的回答,继而概括出辩敌观点的错误乃至荒谬之处。这种奇妙的逻辑诱导术颇具论辩功效,常常使论敌哑口无言,因而在后世的法庭辩论中常被效仿。
虽然苏格拉底最后仍然被陪审团以亵渎神和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了死刑,但他坚持理想、尊崇科学的精神,逻辑严谨、辩驳有力的申辩过程,严肃沉稳、锋芒内敛的申辩语言,仍然闪耀着独特的魅力。
苏格拉底被指控的罪名是蛊惑青年和亵渎神。本篇辩词也正是针对这两项指控展开的。
解读一篇辩词,首先要抓住辩论的基本线索。本篇辩词的内容线索是:
关于蛊惑青年,苏格拉底问:使青年学好是不是首要的事?谁使青年学好?除了“我”以外,全雅典人都使青年学好?坏人是否总会随时危害与之接近的人?有人情愿受害于同群者过于受益吗?
关于渎神,苏格拉底问:“我”不信有神吗?有没有人相信有鬼神的踪迹,而不信有神?世上任何人能相信有神的子女而无神吗?
先来看对“蛊惑青年”指控的辩解。
苏格拉底的诘问是从“你是否认为使青年尽量学好是首要的事”开始的,似乎远离了“蛊惑青年”的辩题,却自然引出了下面的盘问:“谁使青年学好”。表面上看,“谁使青年学好”与“蛊惑青年”不相干,其实却针锋相对,换言之,既然你指控我使青年学坏,那么,使青年学好的又是谁呢?这里的“谁”指的是“人”,而对方的回答却是“法律”,显然是故意偷换概念。这里有一个细节,苏格拉底顺势把“什么人”,具体化为“什么人首先懂得法律”,就辩论技巧而言,这显然是一个圈套。对方如果回答是审判官首先懂得法律,按对方先前说法进行推论,就等于说是审判官使青年学好,而事实上对方也只好做出了这样的回答。对方在这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由此节节败退。苏格拉底则以此为契机,接连发问,步步进逼,直到对方承认自己是说:全雅典人都使青年学好,唯有苏格拉底蛊惑青年。其言论荒唐之极,不攻自破。至此,对方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接下来,苏格拉底又从另一个角度发问:坏人是否总会随时为害与之接近的人,好人是否随时使同群者受益?说“我”蛊惑青年、使之堕落,是有意还是无心?在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之后,苏格拉底反戈一击:“我”竟至于蠢到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不知道把所接近的人引诱坏了,自己也有受害的危险,而有意去蛊惑青年?这样一来,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能够成立:苏格拉底或者没有蛊惑青年,或是出于无心。如果是前者当然无罪,如果是后者则只应受到告诫,而不应被治罪。这里,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巧妙的辩论策略。他没有直接否认自己蛊惑青年的罪名,而是按照对方的说法进行推论。蛊惑青年是有意还是无心,是一对矛盾的判断,非此即彼,对方只能在矛盾的二者中做出选择。但不管对方做出怎样的选择,控告苏格拉底的罪名都是不能成立的。
再看苏格拉底对“不信有神”即“渎神”指控的辩解。
在法庭上苏格拉底被控告“简直不信有神”。苏格拉底随即反驳:“你这话哪里说起?我难道不信日、月是神,如他人所信?”控告人迈雷托士又向审判官辩陈说:“他不信,他说日是一块石,月是一团土。”苏格拉底托出了自己的老师──当时颇有独到见解的思想家安那克萨哥拉士,指出:安那克萨哥拉士曾经在自己的著述中说过“日是一块石,月是一团土”,这是在座的人都知道的,青年随便去一个地方都能听到这样的话,根本不用跟他学,况且他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