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践新课程标准该如何激发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
如何激发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如何启迪学生的智慧,挖掘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已成为当前语文教改的主要研究课题之一。众所周知,课堂教学必须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成功的课堂教学,学习兴趣就更无从谈起。《中学心理学》中对兴趣是这样定义的,兴趣是探究某种事物或进行某项活动的一种带有情绪色彩的心理倾向,也是推动学生积极思维的一种内在力量。
一、 明确学习目的、注重情感体验是培养兴趣的前提
直到现在,中学语文教学“高耗低效”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教师教学观念的僵化与滞后(当然还有考试机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承袭传统语文教育“识字——读书——作文——应考——享福”的基本思路,把语文教学的关注聚焦、定位在知识的传授与技能的把握上,从而忽视或淡化了语文教学应当把学生的发展与提高作为终极关注的追求,忽视或淡化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学习潜能的开发;二是盲目地、不加分析地抄袭西方以注重刻画为形式特征的理论模式,忽视了汉语是一种缺乏外在形式标记(如形态)重“意合”语言的特点,妨碍了我们对母语教学真实面目及其规律的认识。再加上极“左”思潮的冲击和应试教育的干扰,致使我们对中学语文教学基本任务的认识产生了偏差,导致了我们对这门学科性质认识的异化。因而,在教学中出现了重思想内容分析、重理性说教的“满堂灌”和“满堂问”现象。学生学了《谁是最可爱的人》,只记住了老师贴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标签,记下了课文可分几段和每段的段落大意,有血有肉的文章、感情丰富的语言却没留下什么痕迹。思想教育不能强加,凡是强加给学生的东西都是没有用的。把什么问题都讲清楚了,反而什么都没有了。要在读中感悟:课文读懂了,思想教育就跑不了。
通常我们所说的语文教学,主要包括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三大块。它们都应该是一种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为目的的教学活动。而构成这一活动的基本要素,无非是学生、教师和语言文字(这里所谓的语言文字,在基础知识教学中,指的是生字词;在阅读教学中,指的是读物;而在作文教学中,则是指学生的作文)。其中,学生显然是学习活动的主体;而语言文字是学生所要理解或运用的客体,教师则是介乎这二者之间,能够发挥组织、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主客体之间相互融通、交流的“导航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