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三陪事件,竟是这样的处理!?

作者:中国青年报  时间:2007/7/6 17:22:43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2883
  中国青年报7月5日消息:湖南株洲女教师三陪事件,处理了。
  一、湖南株洲女教师三陪事件回放
  4月27日晚,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局长龚守仁,在该市一家歌厅的豪华包厢举行同学聚会,竟然招来该区小学30多名年轻女教师前来歌舞助兴。一番歌舞后,她们统统不许离开,必须陪到22时30分。为保证气氛,甚至要求部分女教师要“热情点,主动点”。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太阳底下最光辉的,咋集体沦为局长宴会上的倡优了呢?
  二、湖南株洲女教师三陪事件处理结果
  事发后,天元区党政主要领导对龚守仁进行了教育,龚守仁本人就此事作了检查。
  不知党政主要领导如何教育龚同志的?还有,龚守仁的检查是口头还是书面?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连一点文字资料都没有吗?社会輿论哗然的一个大事件,处理起来却如此的被窝里放屁,很有些顶风处理的魅力啊!
  三、中青报记者的调查
  记者答应保密的情况下,有几位老师同意接受采访。
  一老师说,在4月27日之前大概一周左右,区教育局工会负责人张某电话通知4所学校的负责人,说教育局要准备一台晚会,要学校准备一些节目。为此,她们排练了好几天。
  看来,打电话的张某,公私不分,把龚局长个人当整个教育局了。政府原先教育我们说,要把单位当作自己的家。看来,把单位当作自己家的,目前仅仅是领导和其手下。普通职工倒想把单位当自己的家,可惜没资格。
  一老师说:整个现场比较文明,没有出现什么过分的事情,就是一般正常的娱乐活动。
  这老师对于文明、过分、正常等词的理解力,值得怀疑。做老师,似乎也不太合格。估计这老师不知道,坐台小姐也分两种的:一种是只献媚不献身;一种是既献媚又献身。说穿了,这些都是古代倡优的现代版而已,古代倡优,不但有舞娼、有歌娼,还有诗娼。水平高的,就一身兼领了。看这老师,只知道肉体需要保护,精神可以没有尊严的。可怕啊,咋教育祖国的花骨朵呢?
  一老师说:晚会之时,才发现这并不是教育局系统的活动,而是一个同学聚会。在此之前,老师们把它当成教育局安排的任务来完成了。
  能发现这一点,还算水平高。发现之后,有老师愤愤不平了:老师的任务是教学,而不是取悦领导!老师的人格哪里去了?
  说得对,真正的规则,应该是领导取悦老师才对,可现实老是跟我们的理论作对,甚至颠倒黑白。领导的一己之欢,就是老师们的政治任务。这些领导,估计是受了当年中南海舞会的启发吧?比如岑荣端,陪主席跳舞,一来二去的,就跳成主席的“广西女儿”了。咱们这些老师,可不要跳成教育局长的“县级女儿”哟。
  一老师说:这个事情我们也能理解,这是校长安排的,但校长也要服从上级领导呀,因为学校也要教育局领导的支持。
  这老师是个好老师,实话实说,知道教育局长管校长,校长管老师,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一所小学的副校长说:其实就是一个正常的演出,什么“三陪”啊,话太难听了。”
  瞧,只要与领导沾边,这说话水平就高了一大截。认为老师陪领导乐乐,再正常不过了。虽然只是个副校长,但我看当正校长都没问题了,前途比较无限啊。
  一老师说:看到帖子上诋毁我们老师,我们心里确实不舒服。这是对我们的一种伤害。
  我晕,给领导做三陪不是伤害,网友批评领导无耻,倒伤害着老师了。细想起来,这埋怨也比较合情合理。中国目前的情形是,给领导做三陪,似乎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给领导做三陪让人知道了,这才是丢人的事。
  四、天元区的自查结果
  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天元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是这样的:
  1、这是一个同学联谊活动。
  2、包厢内举行了一场内容健康、高雅的歌舞晚会。
  3、整台晚会表演的节目共有10余个,分别为《为祖国干杯》等。表演形式有朗诵、集体舞、独舞、独唱、歌伴舞、游艺、卡拉OK等。
  4、晚会过程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背法律、道德、社会伦理的行为。
  5、此次同学联谊会经费全部出自个人,天元区教育局未出一分。
  6、老师们表演的节目,全部是天元区教育局工会组织,代表天元区教育系统演出的节目,并非龚守仁以个人名义叫来的,其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看天元区的自查结果,糊涂我都快晕死了:
  既然是同学个人联谊会,那天元区教育局工会组织老师们前去三陪是什么意思?中国的工会建立在领导家的厨房还是领导家的厕所内啊?既然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歌舞晚会,当事人做什么检查?其他领导以后不但可以效仿,还可以电视直播给株洲市人民观看,大家一块儿健康向上吧?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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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uyu2005 于02-10 10:23发表评论: 第6楼
  • 不管里面是怎样的健康和积极,可是这毕竟是一个私人聚会,有什么权利和资格让教师集体参加助兴.这就是当前教师地位的最好诠释--真正的弱者和辛酸.
  • NmD 于07-14 17:32发表评论: 第5楼
  • 这个作者有意混淆视听,不是别有用心就是脑袋被他爸爸(也有说是驴的)踢了,但愿是属于后者!
  • 青兰红月 于07-13 13:51发表评论: 第4楼
  • 由此可见中国教育之腐败!
  • 忧郁的笑脸 于07-09 16:35发表评论: 第3楼
  • 这样以公谋私的现象在中国实在太严重了,甚至有人当成了天经地义!我觉得垄局长应受到严厉一点的惩处,一可以防止他犯更严重的问题;二可以为公仆们整一下风,也就是所谓“杀鸡儆猴”,我想效果
  • 过客 于07-09 11:25发表评论: 第2楼
  • 古人尚云:"士可杀,不可辱."教师人格何在?这不是仅仅以"理解"一词来委曲求全的啊.
  • 不平则鸣 于07-07 19:51发表评论: 第1楼
  • 现在领导掌握着小民的生存权,稍不如意就以下岗威胁,因此连教师都不得不失去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人格底线,长期以往,将会如何,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