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惩罚要讲究绿色
作者:佚名 时间:2008/3/13 22:18:51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1759
惩罚的根本宗旨在于“治病救人”,惩罚的出发点和终结点都是出于爱,这里借用环保中“绿色”这一概念,我认为所谓“绿色”惩罚,就是在惩罚教育中注入人性关怀,让学生顺畅地接受并对教师心怀感激的惩罚教育。“绿色”惩罚立足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罚是为了矫治缺点,而不是为打击,甚至伤害学生的自尊。这是区分必要的惩罚和“体罚”的依据之一。“绿色”惩罚在内容上表现为:罚以爱为中心,它不是讽刺、挖苦,让学生失去前进的动力和勇气;它犹如春风,催人奋进,它要求以情动人;要让学生知道老师罚得无奈,老师也正为他着急、不安、难过。罚不仅仅是指出不足,更要给予学生希望。其实,“绿色”惩罚和激励也许本是同一回事,只不过这种惩罚让爱做主,因而更富有人情味,也更易被学生接受。
“绿色”惩罚教育的表现有以下几种:
案例一: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担任小学校长时,看到一位学生用泥块砸另外的同学,就制止了他,并要他放学后到办公室去。放学后,陶先生来到办公室时,那位学生早已等在那里。先生没有批评他,反而掏出一颗糖给他,说:“你按时到,我迟到了,奖给你。”学生惊疑不定地接过糖。接着,先生又掏出一颗糖,说:“我制止你用泥块打人,你立即住手,我应该奖励你。”学生疑惑万分地接过糖。先生又掏出第三颗糖,说:“根据我的了解,你用泥块砸那些男生,是因为他们欺负女生,这说明你有正义感,这颗糖也是奖给你的。”这时,学生激动得流下眼泪,说:“校长,我错了,我砸的不是坏人,是自己的同学……”陶先生笑了,又掏出第四颗糖:“这颗糖奖给你,是因为你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好啦,我的糖给完了,我们的谈话也完了。”
一、尊重式“绿色”惩罚教育。惩罚与尊重并不相悖,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要求他。”如何做到惩罚与尊重并重?①任何形式的惩罚教育都不得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用语上不冷言讥讽,态度上不怒形于色,方式上不大动干戈,措施上不风刀霜剑。②尊重学生心理个性和自身意愿,让学生选择自愿受惩罚的方式方法:或深刻反思、或代以值日、或挽回损失、或消除影响等,形式不拘一格,达到教育目的就行。③教师执行惩罚时态度温和、言辞很有分寸时,被惩罚学生的态度也会相应受到感染和控制,减少防御心理;反之则表现出抱怨心理以及增加潜在的对抗情绪,因此,教师应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个人思想修养,重视与学生的感情积累,注意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学生。
案例二:著名教育家魏书生深得教育的真谛,他不仅擅长激励教育,对惩罚教育也颇有研究。在实际工作中,他摸索出了犯错误写“说明书”、写“心理病历”、“唱歌”、“做好事”等惩罚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愉快式“绿色”惩罚教育。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个好老师,就是在他责备学生、表现对学生的不满、发泄自己的愤怒时,也要时刻记住:不能让儿童‘成为好人’的愿望的火花熄灭” 。在保证不削弱惩罚效果的前提下和确保疏通了抗拒心理的条件下,创设愉快的、人情味十足的惩罚氛围,让学生积极、主动、愉快地接受惩罚。如发挥其特长,乐意为班级做一件有意义的善事;代理班干,履行班级管理职责;在讲台上大声说出对所违反的校规的正确理解;罚唱一首歌、背诵一篇课文,讲一个笑话以示自己并不缺乏上进心都未尝不可,这类彰显学生特长的惩罚,毋宁说是一种激励。
案例三:有一位天资聪颖而又执拗自负的学生,每次考试从不检查,总是做完就交卷,其实那些题目他都会做,但就因为他的粗心而使他的数学成绩从来得不到满分。终于到了高考考数学即将进场前的一刻,他的班主任也是他的数学老师,来到考场前将这位学生叫到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照这位学生脸上就是一巴掌,这清脆的一掌不仅惊呆了这位学生,也震惊了周围所有目睹这一细节的考生,这位学生手捂着脸既疑惑又激愤地问老师为什么打他。老师严肃地对他说:“考题做完后务必要检查一遍。”就这样,这位学生平生第一次数学得了满分。而这位老师一巴掌打出了一位重点高校的大学生。
案例四:学生李某嫌餐厅的菜不好吃,故意打翻餐盘,被王师傅喝止,要求他捡起打翻的饭菜。他一时恼怒,对着王师傅嚷嚷:“我爸爸出钱让你们给我烧饭,你们就应该好好烧。”学校“惩罚”他到厨房干一天活,让他在切实的劳动中体会餐厅师傅的辛苦,希望他设身处地的从内心深处多一份对他人的理解。经过那次“惩罚性”教育,原来怕脏怕累的李某现在当上了班上的劳动委员。
三、针对性“绿色”惩罚教育。巴班斯基说得好:“任何惩罚都必须同时有对产生这种或那种过失的原因和环境的分析” 。 “绿色”惩罚总是针对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错误性质、程度以及违反者的个性特征,因人因事机智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罚措施,达到惩罚一次,杜绝一类错误行为,惩罚一人,教育一大片,形成一个良好班风的积极效果。怎样提高惩罚的有效性?①惩罚方式要适应学生个性特征。对于性格内向、善于思维的学生施以对比性惩罚;对于性格开朗、成就感较强的学生给予直接式惩罚;对于独立意向和自我意识能力较强的学生应予以商讨式惩罚。②对于偶然的不良行为应采取商讨式和对比式惩罚;对于严重违反纪律,以及多次重复不良行为的学生,应进行强制式惩罚。
案例六:有一个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玻璃价值12.5美元。孩子的父亲说,既然是你踢碎的你就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2.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子长大后成了美国的总统,他就是里根。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四、民主式“绿色”惩罚教育。马卡连柯指出:“凡是必须使用惩罚的地方,凡是使用惩罚能够有益处的地方,老师就应当使用惩罚。”“无论哪一个教师,都不应该矫揉造作地说:“我是圣人,不使用惩罚。”实事求是地说,由班主任老师作出处罚决定,学生难免心存疙瘩,但如果能将学生出现的错误交由班级公开公正讨论,并形成一个具有广泛共识的处罚意见,让犯错误的学生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意见是民主的、正义的、“众怒难犯”的,拒绝改错就会被孤立,从而摆脱侥幸心理,甘愿改正。
“绿色”惩罚教育侧重动机与行为的关联分析。我曾先后对受过不同程度惩罚的12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发现由于不良动机导致不良行为的有80名(占75%),由非不良动机导致不良行为的仅有40名(占25%)。对于“好心办了坏事”一类性质的问题,应侧重于对行为本身的惩罚;而对于“坏心办了坏事”一类性质的问题,则应把动机与行为联系起来一起惩罚,尤其要注重对于动因的分析,从根本上消除不良行为的根源。
案例七:我曾请20名受到“处分”的学生填写被惩罚后的感受测定表,并依据受惩罚时间进行分类,对他们接受惩罚后不良行为得到矫正的程度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发现,16名在不良行为发生后及时受到惩罚,而且受惩罚过程时间较短的学生,对发生问题感知较清楚,对惩罚方法的认可程度也比较高;而延时受到惩罚并且受惩罚过程时间较长的4名学生,则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对立情绪。同时,我们还发现,接受不同时间惩罚的学生,矫正错误行为的程度也不同,16名及时受到惩罚的学生没有重犯类似错误,而延时受到惩罚的4名学生中,则有2人重犯。这一研究表明,不良行为发生后要及时处理。
五、追踪反馈式“绿色”惩罚教育。惩罚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保护和规范学生的思想行为健康良性发展,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事,有必要进行惩罚后的追踪教育与信息反馈,这样既彰显了教师对学生一如既往的关爱,又便于教师适时调整惩罚的力度和方向,提高惩罚教育的效率,消除惩罚教育的后遗症。
许多惩罚教育的失败,往往并不在教育者缺乏严厉,而在于施教者往往一罚了之,未能及时巩固教育的效果。当前,由于学生所处社会环境的复杂和学生心理发展的不平衡等诸多特点,学生的思想教育往往要经历一个曲折的反复过程,忽视这一点,则易导致急切近利式的粗暴训斥甚至体罚。为此,教师在实施惩罚后要及时补课,对症下药,准备好下列补救策略:
☆补情感。教师的批评是否过于严厉、苛责,惩罚中是否投入情感,这些都要及时地总结反思,并开诚布公和学生谈谈自己的感受,让学生感到老师一直在关注着、牵挂着自己。
☆谈认识。惩罚前一定要让学生知道错在何处,为何犯错,为何受惩罚。惩罚是为了加强学生知错、改错的责任感,如果罚前学生认识不够,那么处罚之后,要动用一切积极因素,让学生把缺点、错误认识透。惩罚中的说理,是一个重要的变量。它对惩罚的时间、强度、态度、方式等因素都具有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和调节作用。执行惩罚的教师在实施惩罚前,应进行充分的说理准备,要在对案例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严密逻辑性的论点和论据,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说理质量。实践证明,惩罚前,向受惩罚的学生深入细致地讲清问题的因由、行为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促使被惩罚的学生进行自觉地反省,并能有效地抑制被惩罚学生在发生不良行为之后,仍然潜存的错误动机与攻击心理,这对于提高惩罚的效应是极为有益的。
案例八:《墨子》中有一则小故事:耕柱子犯了错误,墨子严厉地批评了他。耕柱子很不服气,反问道:“难道我没有比别人好的地方吗?”于是墨子以驾骥与驾羊上太行山作比喻,说明耕柱子是一个值得批评、鞭策的人。《论语》一书,孔子批评学生的记载也并不鲜见。宰予白天睡觉,孔子批评他“朽木不可雕也”,宰予后来却成了孔子的高足。
“绿色”惩罚在教育中的作用
养成功能。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态度的养成无外乎是内因和外因的合力作用,而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还懵懵懂懂,少不更事,自觉自省自制意识都还不成熟,因此良好习惯的养成不能过分依赖其内因自发起主导作用,这就突出了外因(即教育教学法规)的强制规范功能不可或缺,以达到以外因促内因的目的。
矫正功能。当学生行为明显超越出学校教育章程时,适时适量的惩罚教育可以发挥出它的矫治作用:使学生懂得“善行”与“恶行”的界限,明确是非观念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唤醒固有的道德责任感。这对屡教不改或积习难改的学生格外重要,因为多次苦口婆心的说教可能是白费工夫,但一次严厉却适当的惩罚可能会让他刻骨铭心,“知耻而后勇”
威慑功能。教育心理学表明,学生认识、态度、观念无外乎来源于直接体验和间接经验,后者往往是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表现方式及行为结果间接获得。惩罚教育让犯错者有切肤之痛,也让其他人知道在学校里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从而内化于自己的潜意识中,不致再犯类似错误。这样的惩罚教育维护了制度的威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集体目标的实现。
普法功能。学生在校的严重过错表现极有可能是走向社会后进行犯罪的一次“前奏”或“预演”,采用惩罚教育及时对其错误行为“刹车”“叫停”,铲除其错误思想及行为再生的根源,并适当引进法律知识配合教育,既防微杜渐又无形中起到普法教育,这对于一些法制观念淡薄,正面教育一时难以奏效的“问题学生”来说,何尝不是很好的普法尝试?
运用“绿色”惩罚的原则
目的性原则。教育者使用惩罚时要明确其目的,要懂得惩罚只是一种手段而绝非最终目的。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维护纪律,使受惩罚的学生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使大多数学生受到教育。
灵活性原则。要针对不同的时间、场合、违规程度,以及被惩罚对象的性格类型,机智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罚方式,而不能一成不变、千篇一律。
惩罚与其他教育方法相结合的原则。不能孤立地使用惩罚手段,必须与整个教育方法体系结合起来,尤其应该与说理、沟通、感化、激励等教育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惩罚必须能解决问题,而不产生新问题的原则。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惩罚就容易产生消极的作用。所以,在运用惩罚时要注意把握度、把握时机,注重惩罚的实际效果,不能产生副作用。
总之,作为新世纪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树立教育人本论观点,对学生采用“绿色” 惩罚教育。即惩罚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尊重和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注重个体生命生长、生命本体的活跃,强调尊重、关心、理解与信任每一个学生,在教育工作中创造出和谐、宽松的教育“生态环境”,使每个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个性,完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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