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的改动
作者:不详 时间:2014/4/23 21:40:48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4690
15第5版893页,有“绿莹莹”一词。第6版850页,除“绿莹莹”外,增加“绿茵茵”一词。举例:“草坪绿茵茵的”“宝石绿莹莹的”“树苗绿莹莹的”。
16.第5版1830页无“做证”“做人情”一词。第6版1749页增加“做证”“做人情”,“作证”一词“同做证”,为次选。
17.第5版1748页,“执着”“执著”首选“执著”。第6版1671页首选“执着”。
18.第6版1213页,增加了“唰”字。组词为“唰唰”“唰啦”。原5版词典无此字。
第二部分:数字用法改动之处
新与1995年《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原标准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中,明显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本标准不再强调这种倾向性。
2.在继承原标准中关于数字用法应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体例一致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措辞上的适当调整,以及更为具体的规定和示例,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规范。
3.将原标准的平级罗列式行文结构改为层级分类式行文结构。
4.删除了原标准的基本术语“物理量”与“非物理量”,增补了“计量”“编号”“概数”作为基本术语。
具体变化:
1.以前“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包括“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分秒”,现在包括“用于计量的数字”“用于编号的数字”“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
2.以前“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包括“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年月日”“清代以前的公历纪年和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含有日月简称的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现在包括“非公历纪年”“概数”“已定型的含有汉字数字的词语”。
3.增加了“选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均可”一项。标准是:“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
典型例子:
第45份(第四十五份) 约300人(约三百人) 20世纪80年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1997年7月1日(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下午4点40分(下午四点四十分)
但在使用时,要求遵循“同类别同形式”原则选择书写形式。比如“高一9班”,不能写作“高一九班”。
4.多位数的写法。四位数以上的整数或小数,采用“千分撇”或“千分空”的方式。四位以内可以不分隔。比如:
13458732 可写作 12,458,732 也可写作12 458 732
5.数值范围,可采用“~”或“—”。后面的单位是否省略,取决于去掉后是否会产生歧义。
例子:400-429页 100-150千克
1亿-4亿(不能省) 13万元-17万元(不能省) 15%-80%(不能省)
6.增加了“零”和“○”的用法界定。规定为:做计量时,用“零”;做编号时,用“○”。
示例:三千零五百二十 九十五点零六 二○一二年
7.增加了“阿拉伯数字与数字汉字同时使用”的情况。规定为:如果一个数字很大,其中的“万”“亿”单位可以采用汉字数字,其余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10亿零817万3 288人
除上面情况外的一般数值,不能同时采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
一百零八 108(不能写作一百零8,或一百08) 4000可以写作四千,不能写作4千
第三部分:标点用法改动之处
1.在“问号”一项中,增加了以下规定:
选择问句中,通常只在最后一个选项的末尾用问号,各个选项之间一般用逗号隔开。当选项较短且选项之间几乎没有停顿时,选间之间可不用逗号。当选项较多或较长,或有意突出每个选项的独立性时,也可每个选项之后都用问号。
示例:他究竟赞同我什么?是几处画得好?还是什么都敢画?或者只是一种对失败者无可奈何的安慰?我不得而知。
2.在“引号”一项中,新规明确指出: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示例:
《红楼梦》《水浒传》是我国的名著。
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名句。
3.在“分号”用法里,增加了“表示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中的第一层分句之间的停顿”。
示例:尽管人民革命的力量在开始时总是弱小的,所以总是受压的;但是由于革命的力量代表历史发展的方向,因此本质上又是不可战胜的。
不管一个人如何伟大,也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因此,个人的见解总是难免有某种局限性。
4.在“冒号”一项中,增加了以下内容:一个句子内部一般不应套用冒号,在列举式或条文式表述时中,如不得不套用冒号时,宜另起段落来显示各个层次。
示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在“引号”一项中,明确了以下内容:独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号;不止一段时,每段开头仅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末尾用后引号。
6.在“括号”一项中,明确了()[ ]【】〔〕的用法。
(1)标示作者或国籍或所属朝代时,可用方括号或六角括号。〔〕[ ]
(2)报刊标示电讯、报道的开头,可用方头括号。【】
(3)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可用六角括号。〔〕
(4)标示被注释的词语时,可用六角括号或方头括号。〔〕【】
7.在“引号”一项中,明确了:在标示诗行、段落的省略时,可连用两个省略号,即十二个点连用。
8.在“连接号”一项中,明确规定以下情况用半字线:
(1)化合物的名称或表格、插图的编号。如“表2-9”。
(2)连接号码,包括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以及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等。如“3-2-11室”“2007-09-10”。
(3)在复合名词中起连接作用。如“吐鲁蕃-哈密盆地”。
(4)某些产品的名称型号。
(5)汉语拼音、外来语内部的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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